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裡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夫然後行。」子張書諸紳。
這事發生在週遊期間。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記:「他日從在陳蔡間,困,問行。」依史記看,這章與前面在陳絕糧章皆是一時之言。《翟氏考異》說「陳蔡之厄,孔子年六十三,子張少孔子四十八歲,時才十五歲耳。先進篇備錄從陳蔡者十人,未有子張,史文可盡信哉?」雖是如此,但項橐七歲而為孔子師,子張年十五豈不可為人徒?定要受束修的規矩限定嗎?德行文學十人是否即為從陳蔡者十人,並非定論,不足為據。
包曰:衡,軛也。言思念忠信,立則常想見,參然在目前。在輿,則若倚車軛。
邢疏:此一章言可常行之行也。「子張問行」者,問於夫子,何如則可常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裡,行乎哉」者,孔子答言,必當言盡忠誠,不欺於物,行唯敦厚而常謹敬,則雖蠻貊遠國,其道行矣。反此,雖州裡近處,而行乎哉?言不可行也。「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夫然後行」者,輿是車輿也。衡,軛也。言常思念忠信篤敬,立則想見,參然在目前。在輿則若倚車軛。夫能如是,而後可行。「子張書諸紳」者,紳,大帶也。子張以孔子之言書之紳帶,意其佩服無忽忘也。(這如南容三復白圭,書諸紳則可以常看常誦,是勤學的體現。)
皇疏:參,猶森也。言若敬德之道行,己立在世間,則自想見忠信篤敬之事森森滿亙於己前也。倚,猶憑依也。衡,車衡軛也。又若在車輿之中,則亦自想見忠信篤敬之事羅列憑依滿于衡軛之上也。若能行存想不忘,事事如前,則此人身無往而不行,故云夫然後行也。
朱子集註:猶問達之意也。子張意在得行於外,故夫子反於身而言之,猶答幹祿問達之意也。篤,厚也。蠻,南蠻。貊,北狄。二千五百家為州。其者,指忠信篤敬而言。參,讀如毋往參焉之參,言與我相參也。衡,軛也。言其於忠信篤敬念念不忘,隨其所在,常若有見,雖欲頃刻離之而不可得。然後一言一行,自然不離於忠信篤敬,而蠻貊可行也。紳,大帶之垂者。書之,欲其不忘也。程子曰:「學要鞭闢近裡,著己而已。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言忠信,行篤敬;立則見其參於前,在輿則見其倚于衡;只此是學。質美者明得盡,查滓便渾化,卻與天地同體。其次惟莊敬以持養之,及其至則一也。」
「子張問行」,這個行,是指人行於世,如何在世上生存,如何行。是人生為人處世的大方向問題。
「行篤敬」,這個行,是指行事、行為,比較於「子張問行」之行,則是更為具體、微觀方面的行事,更強調細節,著眼日常生活之事,是凡事篤敬之意。
「行矣」,這個行,是指可行於世。
「行乎哉」,這個行,是指不可行於世。
「夫然後行」,這個行,是指行忠信篤敬之德。
「忠信」「篤敬」,是行世基本,是德的體現。《晏子春秋》:忠信篤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雖蠻貊之邦,行矣。(晏子把忠信篤敬的高度說得極高,是天之道也,忠信篤敬是天道,這是儒家學說。晏子是儒家嗎?或古人只講學問,不分門派。)
「州裡」。鄭曰:萬二千五百家為州,五家為鄰,五鄰為裡。邢疏:《周禮·大司徒職》云:「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是二千五百家為州也。今雲萬二千五百家為州,誤也。雲「五家為鄰,五鄰為裡」,《遂人職》文也。
李炳南先生《論語講要》:蠻是南蠻,貊是北狄,通指不懂中國文化的外國人。這是說,一個人只要說話忠實守信,行為厚道有禮,雖到蠻貊之國,也能感化人,無往而不可行。反過來說,假使「言不忠信,行不篤敬」,別說到外國,「雖州裡行乎哉。」州裡,指自己的鄉裡,雖然在家鄉,也令人反感,處處行不通。
「參」,指立,是禮貌之立,是忠信篤敬虔虔之貌。與前面的「立」不同,前面的立是普通之意,但這種普通之立則應學習「參」立,即我們立則應學習忠信篤敬之參。
「倚」,不是指松松垮垮的靠在軛上,而是堅挺偉岸地扶著軛,給人一種雕塑、楷模的形象,令人為其感化而心生嚮往。
參與倚,如德傍身。「參於前」「倚于衡」,是自己的精神成像參於前、倚于衡,是自己對自己的要求而構畫、想像出的一個完美的精神畫像、人格圖像,猶如精神遊離於肉體,或一個更高精神層次的自己在前引導現實的自己,自己依此而行。是一個更好的自己(已成忠信篤敬之德)督促自己進步的感覺。
「子張書諸紳」。紳,是衣帶;子張把孔子的話記在衣帶上,隨身記誦,依照實行。這可見子張好學,而且古人的學習方法很刻苦。弟子們會像子張這樣書紳的,應該還是有的。
另外,繡或者寫在衣帶上,字數是有限的,所以有可能是要把夫子的原話予以簡練,當然也不會弄得乾巴巴,原汁原味是保留的。從這樣看,那時的記錄方式為了節省竹簡,以及「書諸紳」,以及由於沒有錄音機等記錄速度跟不上等,很可能記的只是一些精要,認真的弟子會尋個老師有空的時間,和老師再核對一下,請老師潤色修飾之類,以求一致。
學生聽講,只記重要的話或者重要的字,這樣夫子的話自然很精煉,而且再經《論語》編者的春秋筆法,文章經義就隱藏得更深,所以現在讀起來還意味無窮。
子張會怎麼「書」呢?我認為:一種可能是,子張只書兩個字「忠信」,如魯迅只書一個字「早」;另一種可能是夫子的話都書,那麼字則要極細極小,古字繁體筆畫多,只怕要寫小或繡小則看不清筆畫了;還有一種可能是,當時沒有發明紙張,只有帛綢等可以寫字,那么子張先把字寫在帛上,摺疊後別在紳帶上或藏在紳帶的小暗袋裡(不知當時有沒有這種小暗袋,但子張或為了藏,會發明一個暗袋出來),這樣能不能被認為是書於紳呢?
子張會怎麼「書」呢?我認為:一種可能是,子張用毛筆在紳上面寫字,但我們大家一想就知道了,毛筆字遇水就化了,衣服是要洗的,紳也要洗,寫了字的紳就不能洗了,如果洗則不止紳洗得都是墨水,就是整件衣服還有其他一起洗的衣服都染墨水了,這怎麼行?而且想一下這條紳是什麼顏色?肯定不是黑色?在黑紳上寫黑字?或當時的墨水還有其他顏色嗎?只有黑色的紳不怕墨水洗,其他顏色的紳被墨水洗都會染色,等於是廢了。如此浪費只用一次嗎?豈不有作秀之嫌?如果不是為了常用,又何必書於紳呢?看來用毛筆直接寫在紳帶上可能性不大,至多寫一條帛上別在紳上之類。還有一種可能是,繡在紳帶上,或繡在帛上,這是不怕洗而且可以一直用的,使用效果最佳。如果藏在紳帶的小暗袋裡,萬一忘記取出而直接連著衣服一起洗,也不會洗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