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句出自《論語》。意思為自己不喜歡的言行,就不要以那種言行對待他人。 自己不願意做的事,不要強加在他人的身上。 自己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
人就像是一塊磁鐵,吸引思想相近,志同道合的,排斥其他不同類的。如果你想結交仁慈的,慷慨的人,那麼自己就必須先成為這樣的人。種什麼因,收什麼果,你所有的思想,最後都會回到你身上。
三國時,呂布當初同劉備很要好,後來發生了矛盾。呂布就讓名士袁渙寫信去罵劉備,袁渙不屑於幹這種差事。呂布幾次要求他都沒有用,惱火起來用刀架在袁渙的脖子上說,再不寫就殺了他。袁渙坦然而笑道:「我只聽說以德羞人的,沒有聽說以辱罵折磨人的。如果說劉備是君子,就不會由於將軍的辱罵而感到羞恥;如果他是小人,就一定會用同樣的辦法來回報你,那麼辱罵就會落到你頭上。而且,我說不準哪一天也會為劉備效力,也會像今天給將軍效力一樣。假若我一離開將軍,就來辱罵你,行不行呢 ? 」呂布聽了這一通話後,想想就罷休了。
以己度人,就是「如果有的事情你不希望它發生在自己身上,那麼你也不要對別人做出這件事情」。如不希望別人對你說髒話,那麼首先你說話時要用詞文明。
羅斯福當海軍助理部長時,有一天一位好友來訪。談話間朋友問及海軍在加勒比海某島建立基地的事。
「我只要你告訴我,」他的朋友說,「我所聽到的有關基地的傳聞是否確有其事。」
這位朋友要打聽的事在當時是不便公開的,但既是好朋友相求,那如何拒絕是好呢?
只見羅斯福望了望四周,然後壓低嗓子向朋友問道:「你能對不便外傳的事情保密嗎?」
「能。」好友急切地回答。
「那麼,」羅斯福微笑著說:「我也能。」
在人際交往中,將心比心不失為一條良好的交往準則。如果我們在生活中,多一些將心比心,凡事多站在別人的立場上多想想,那麼和諧就很容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誰能說它是古人啃過的骨頭,腐朽而無味呢。人之生, 所為樂也。人們活一生,不過為了活得快樂。當你把所謂的不快與痛苦,強加到別人身上。從而得到自已的快樂時,誰能夠真正體會。
如對某人挖苦,恥笑。難道別人就願望得到挖苦,恥笑,但挖苦的人卻不想得到這些。所以不想失敗,也不要惡意去讓別人失敗。不想痛苦,也不要把它推託給別人。一切的喜歡與不喜歡,一切的成功失敗,就讓自已去感受與承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