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步行街一鞋店內,居民憤怒的維權,明明說好了退換,咋又不算著了呢?說話還有譜嗎?
據霸州康仙莊的王先生說,10月17號下午2點多,我在霸州步行街喆哲鞋店買了一雙鞋,當時服務員說店裡推出特價鞋,原價600元,現在買只要249元,而且終身包修。我感覺鞋的樣子挺時尚的,就買了一雙。回家之後,我總共只穿過兩次,都不到8個小時,沒想到鞋子的底部竟然開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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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開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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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買鞋票據)
說好了不算著
我平時上班,沒有時間去市裡,就通過朋友加了喆哲鞋店一個服務員的微信。說明了情況之後,她表示特價鞋是不能退的,後來經過反覆溝通,女店員答應我可以到店裡換一雙鞋。11月29日,正好趕上廠子裡停電,我就騎著電動車來到步行街的喆哲鞋店,進屋之後,我說我是來換鞋的,屋裡坐著還幾個服務員,也沒人理我;這態度,也是沒誰了。後來我問明白,一個正與顧客交談的女店員,就是微信和我溝通的那位。這個服務員說看了鞋子之後,說那是正常現象,浮膠,不同意給我換。我問她你在微信裡咋說的,同意退換咋又變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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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女服務員說,我微信跟你說的我不看,這鞋是羊皮的,開膠屬於浮膠不算毛病,給你退不了也換不了別的款。可把我氣得夠嗆,我氣得拿起鞋子就走出店門,一想這樣走太窩囊,就重新回去把鞋子放在櫃檯上,說鞋子我不要了,然後我就用手機錄視頻,那幾個女服務員看見我錄視頻,紛紛都躲開上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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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該鞋店)
之後她們的經理下來了,跟我一個勁說好的,還說你找霸州123幹什麼啊,發票有我們電話。我說你看看哪有你們電話發票上,我說沒你們聯繫方式?後來經理說給我換一雙,我堅持要求退錢,她們就把錢退給我了。我覺得作為一個步行街挺大的鞋店,服務員不敢直面鞋子的質量問題,還不如一個電商客服說話負責任呢,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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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王先生與服務員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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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顧客用水泡過才開膠的
下面我們在聽一聽喆哲鞋店方面的說法:據該店負責人講,我們的鞋是終身保修的,王先生的事情我知道,他之前和我們的店員溝通過,詳情我也不了解。王先生的鞋之所以出現質量問題,應該是保養過程中出現問題。他的鞋子來的時候還溼漉漉的,應該用水泡過,才出現的開膠現象,這種現象我們是保修的。當時王先生與服務員出現矛盾,應該是出發點不同造成的。我下去之後,問明情況後,按照王先生的要求,給他退了款。這種開膠現象在我們店屬於保修範圍,為了照顧顧客的情緒我們選擇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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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雙方的各自說法中,我們看到最終的結果是退款了,目前矛盾已解決。有句老話「和氣生財」,在遇到糾紛時,希望雙方能理智對待,公平公正的解決問題。在現實生活中,部分商家提出了類似「特價商品不退不換」的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銷售者有提供『三包』服務的法定或約定義務,且特價商品並非質量瑕疵商品」。商家「特價商品不退不換」的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相違背,這屬於商家單方面的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希望該真實案例,也能給大家普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