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女孩離世」事件再次迎來新進展:據媒體3月5日報導,離世女孩周某的家屬已對另一名當事女孩及其家人提起訴訟,法院已受理此事。棗莊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傳票顯示,該案將於3月26日開庭。這一消息一經曝光,「自製爆米花離世女孩家屬起訴鄰居」這一話題就引發了眾多網民關注,迅速登上了微博熱搜。
截止到目前,涉及到「爆米花離世女孩」一事的多方,如視頻創作及發布者「辦公室小野」、一起模仿抖音視頻的另一受害者「鄰居」都已或多或少為這件事情買單,但最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平臺方抖音,從去年事故發生之後一直到現在,都保持「不發聲、不道歉、不賠償」的三不原則。對此,有網友也表示,「抖音早該封了」。
那麼,作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抖音究竟應不應該對此事負責?查閱網絡資料顯示,「爆米花事件」最早的曝光者為一個名為「棗莊身邊事」的微博帳號。該帳號曾於去年8月25日發布了一條求助微博,內容正是「棗莊2個少女學抖音用易拉罐自製爆米花致特重度燒傷」——從這條微博內容上可知,「爆米花」悲劇中的兩個無辜少女模仿的視頻內容,正是源自於「抖音」。
對此,早有法律人士給出專業的意見。此前,天津昌朋律師事務所郭巖律師接受採訪時表示,按照《侵權責任法》第八條的規定,短視頻的發布者和短視頻平臺的行為構成了共同侵權,兩個主體應該為女孩的死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視頻製作者的過錯主要在於沒有在視頻中出現任何安全提示,短視頻平臺的過錯則在於缺乏對視頻內容的審核機制,也沒有提示視頻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
這就意味著,無論是從情理還是從法理來看,作為危險視頻內容最早的散播平臺,抖音在這一起悲劇中確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需要承擔起自己應盡的責任。然而,作為一個頗受青少年歡迎的視頻平臺,從事發至今抖音不僅保持著「三不」原則,而且還試圖通過種種手段來逃避責任。
去年事發之後,自媒體燃財經跟蹤採訪了周某的家屬,據該名家屬透露,接到了上海律師的電話,但律師在電話裡強調說「可以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但希望他能知道,抖音作為平臺幾乎沒有責任,責任更多在小野團隊。」文章一經發出,受到了來自多方的質疑。
有人質疑稱,這位律師背後有可能是抖音方面請的,通過這種看似「無償」實則動機明確的法律援助,讓缺乏法律知識的受害人家屬只盯緊視頻製作者,而抖音則可以藉機從此事中脫身。
不主動擔責甚至於暗地裡出招推責,這種「玩法」也實在過於讓人心寒。作為一家內容信息服務平臺,把好內容關、嚴格做好審核是平臺的基本職責,但顯然抖音做的並不到位:過去一兩年,因模仿抖音上的危險視頻而引發的家庭悲劇時有發生,比如武漢一爸爸模仿抖音內容將自家女兒摔傷至癱瘓、家中哥哥模仿抖音「透明膠帶」內容將弟弟直接臉上刮傷等等,接二連三的事故只能印證抖音在內容審核方面存在著嚴重缺位。
目前,抖音平臺擁有不少未成年用戶,如果抖音再不加強對危險視頻、無釐頭惡搞內容的審核,未來類似的悲劇不排除會繼續發生,而下一次抖音可能就不會這麼「幸運」脫身了,3月1日,《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平臺的信息安全管理義務包括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等,而「不良信息」就包括「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