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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棗莊兩個女孩在家模仿網紅博主用易拉罐製作爆米花,結果操作不慎被燒成重傷,其中一個全身燒傷面積達96%,最終不幸離世。
9月6日,其父接受採訪時透露,自己心情很沉重,想跟短視頻平臺打官司。
重傷的哲哲 圖源:荔枝新聞 下同
事情要從8月22日說起。當天,兩個女生在家模仿網絡短視頻用易拉罐製作爆米花,因點燃了高濃度酒精引起爆炸和著火,隨即被送往棗莊市立醫院住院治療。
12歲的小雨傷勢相對較輕,全身燒傷程度達到13%,14歲的哲哲卻造成特重度燒傷,全身燒傷面積達96%,生命垂危。
「剛開始做的時候看沒有反應,就把酒精往上倒,剛倒上去就爆炸了,當時一看著火了,趕緊跑出去接水滅火,當時身上都是火,不小心還摔倒了,又跑出去喊人幫忙。」小雨回憶,在她家的附近正好有鄰居在聊天打牌,聽到呼救聲,鄰居跑過來把哲哲抱了出來。
事發後,哲哲一直在重症監護室內搶救,因感染過重,最終於9月5日上午11時左右不幸離世。
6日,哲哲的父親周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說,周先生說,正逢暑期,兩個女孩經常一起玩耍,看手機短視頻。事後,他查看相關短視頻平臺上的類似視頻,發現無風險提醒。
他覺得女兒正是因為模仿短視頻中的操作,才會導致被燒傷釀成惡果。他在電話中幾度哽咽,「我現在心情很沉重,我想跟短視頻平臺打官司,但現在官司怎麼打,我心裡也沒有底」。
周先生說,目前一家人正在處理女兒的後事,女兒的離世讓整個家庭陷入了低谷。哲哲母親的身體原本就不好,現在又遭受喪女之痛,不得不送醫,「兒子也沒去上學,從昨天晚上到現在一直哭,也沒吃飯也沒喝水」,他介紹家裡的狀況。
此前為了給女兒治療,周先生曾發起網絡籌款,「籌了十幾萬,感激這麼多好心人的幫忙。」
哲哲的家被炸得一片狼藉 圖源:齊魯晚報 下同
從事發到現在,關於該事件的討論一直沒有停過。不少網友譴責短視頻的製作者和發布者沒有盡到提示責任;也有人認為監護人也有責任。
目前,「辦公室自製爆米花」的原視頻已被發布者刪除,不過其帳號還在正常運營。記者聯繫博主及其所屬公司,暫未獲回應。
關於事件責任認定以及周父的訴訟請求,律師也有話要說。
天津昌朋律師事務所郭巖律師認為,按照《侵權責任法》第八條的規定,短視頻的發布者和短視頻平臺的行為構成了共同侵權,應該承擔共同致害的責任。共同侵權裡面有共同故意侵權和共同過失侵權兩種分類,這個案件裡,兩個主體屬於共同過失侵權,即視頻的製作者單獨的過錯可能不至於引起侵權行為和責任,短視頻平臺自己的過錯也不足以導致事情發生,但是兩個主體的過錯一結合,就產生了現在的過錯行為,導致了侵權行為的發生。因此他認為,兩個主體應該為女孩的死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郭律師進一步解釋說,視頻製作者的過錯主要在於沒有在視頻中出現任何安全提示,「她實際上做的是一個類似於物理實驗或者化學實驗,在視頻中的這種行為,要在一定環境和條件的控制下才能得到想要的實驗結果,但是她對實驗的細節沒有任何提示和說明」;短視頻平臺的過錯則在於缺乏對視頻內容的審核機制,也沒有提示視頻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因此,郭律師認為,如果周先生想要起訴短視頻製作者和短視頻平臺,成功的機率應該在五成以上。
南京消防部門提醒大家,消防法律法規雖沒有明文禁止寫字樓裡不能用明火,但要注意,不能自己製作、改裝易燃易爆裝置。
(來源:荔枝新聞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