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衛靈公》中孔子說「志士仁人,有殺身以成仁,無捨生以害仁。」《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就記載著一個「殺身成仁」的故事。
春秋時的齊國國內,許多士大夫當權跋扈,崔杼便是一個。在一樁婚姻事上和當時齊國的國君莊公(名光)發生了矛盾,後來竟至把國君殺死。依照古禮:臣子殺君叫做「弒」,以上犯上,是一種大逆不道的事。古代的史官是記載歷史的,所記載的史實必須真實,這既是職業道德,又是歷史責任。當時齊國的一個史官(太史)得知此事以後,便在史書(竹簡)上記下「崔杼弒其君」。
當權跋扈的崔杼得知太史在史書上記下「崔杼弒其君」後,大發雷霆。因為這樣記載,會使自己在歷史上永落罵名。他馬上令太史官去掉這句話,這位太史即堅持實事求是態度,堅決不改。崔杼氣急敗壞地,拔出劍來竟把太史一劍殺死。
太史因堅持正義,殺身成仁冤死的事,傳出來後,並沒嚇倒史官的家人,這位太史的弟弟秉承兄長的遺願,又繼續在史書上記下「崔杼弒其君」五個字。崔杼得知後更加惱火,又把太史的弟弟殺了。
強權和正義的較量在繼續著。一面是掩蓋歷史真相,為自己的罪行開脫,一面堅持實事求是態度。為了堅持真理,不怕捨棄生命。這位太史的另一弟弟,面對著兩個兄長為堅持真理被殺的現實,又挺身而出,繼續寫下「崔杼弒其君」。這時,蠻橫的崔杼沒有辦法了,他知道再殺死一個,別人還要如實寫。便不再殺第三人了。
另有一位南史氏,得知崔杼連殺二人,自己為了表示堅持真理,拿著竹簡前去,也還要再照實書寫。走到一看,此事已經寫上,崔杼不再殺人了,便回去了。
史官們在堅持真理與個人生命兩者相較時,採取了堅持真理,不怕犧牲的做法,這正是孔子所說的「殺身成仁」。
有人把孔子主張的仁分作三個層次:一是普通的人道主義,二是積極的,奮發的精神,三是把仁提到世界觀點來看,即表現為「殺身成仁」。在對待一件事情時,一面是「仁」(正道、真理),一面是自己的生命,當二者只能選取一項的時候,有人勇敢地選擇了「仁」,即為了正義,為了保住節操,忠於祖國、人民、忠於真理。寧願捨棄自己的生命,也不向惡勢力屈服。這是「仁」的最高境界,也是孔子所極力讚揚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