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靜 12月18日,教育部發布《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切實扭轉高校「唯帽子」傾向,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意見》提出,要正確理解人才稱號內涵。並指出,人才稱號是在人才計劃或項目實施過程中給予人才的入選標識,是對人才階段性學術成就、貢獻和影響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也不是劃分人才等級的標準,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
這一《意見》發布,也被業內人士認為政策層寄希望通過政策引導讓人才稱號回歸本質,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推動高校內形成更有利於創新成果不斷湧現的局面。
上海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君對經濟觀察網表示,從政策層希望大學回歸立德樹人的本質,未來對人才評價機制,包括學術評價要轉向遵循人才發展的自身規律,對科學探索的自然規律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律。
一段時間以來,高校中關於各種學界頭銜稱號層出不窮。諸如:長江學者、青年長江、傑出青年等稱號,已經成為高校優秀人才和學術明星的代名詞。在日趨白熱化的人才競爭中,被標籤化的高校「學術明星」們的身價也得到不斷抬漲。
馬君認為,人才頭銜實際上起到了信號傳遞的作用,能夠幫助高校簡化人才識別的程序,因此在進行人才爭奪時,各高校會不約而同將眼光投放在有頭銜的高層次人才身上。但在實施過程中,含金量極高的人才頭銜,往往與科研資源、職稱晉升、評獎待遇相掛鈎。高校「帽子」泛濫由此也帶來了一些浮躁風氣。
比如,學者之間過於追逐頭銜,而不是以追求科學精神、學術影響力為主導,逐漸違背了制定人才計劃和授予和使用人才稱號的目的初衷。」 馬君對經濟觀察網表示。
針對這種浮躁風氣, 2018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應改革和創新人才評價方式,避免簡單通過各類人才計劃頭銜評價人才。
2018年6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在其官網再次發布關於「避免人才項目異化使用」公開信。提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人才項目資助項目負責人不是榮譽稱號,應避免人才項目被異化為「頭銜」和「榮譽」並與各種待遇直接掛鈎。
改進評估、評價和評審方法,讓高校人才回歸本質,本次《意見》也提出: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要堅持對師資隊伍質量進行綜合評價,不將人才稱號和數量作為評價的直接依據,減少評價結果與學術資源配置直接掛鈎。
同時,《意見》著重強調了堅持正確的收入分配導向,高校要堅持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原則,堅持激勵與約束並重、精神和物質激勵結合、崗位職責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合理確定收入水平,不將人才稱號與薪酬待遇等物質利益簡單掛鈎。
馬君對經濟觀察網表示,政策層引導價值方向是正確的,但寄希望於出臺文件,而沒有相應政策執行配套就扭轉高校唯帽子傾向尚有一定難度。一個人能獲得長江學者等稱號,其背後必然與學術能力、個人能力有直接關係。頭銜一定程度上也學者指明了未來職業發展方向。
值得關注的是,在本次《意見》中提出,加大對人才「雙聘」「多聘」情況的監管力度。要完善人才稱號退出機制,對不能按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履行崗位職責的,解約退出並不再提供計劃支持;對有違反師德師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強制退出並撤銷稱號及入選資格,實現人才計劃能進能出。
馬君表示,人才應回歸其探索科學精神的初衷,稱號也指應單純作為其學術成就的榮譽,避免人才項目的制度設計與資源、績效金過於掛鈎,應遵循高等教育客觀發展規律,讓學術回歸學術。而不是作為個人躍升的臺階與金錢、名利掛鈎。
(責任編輯:王治強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