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中國農藥信息網數據,統計了草莓有效登記農藥的種類,並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匯總了草莓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和檢測方法,分析了草莓有效登記農藥和有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間的對應關係,為下一步草莓相關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為我國草莓產業的高質量安全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草莓的農藥登記情況
由表1可以看出,我國在草莓生產過程中已登記允許使用的農藥共34種,其中單劑24種、混劑10種,殺菌劑25種、殺蟲劑7種、除草劑1種、植物生長調節劑1種。
草莓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與對應檢測方法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了4140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及其對應的檢測方法,基本覆蓋了我國居民消費的大宗食品種類,包括草莓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和檢測方法,具體見表2。
從表2可以看出,草莓有92種農藥制定了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其中86種農藥殘留有相應的、現行有效的檢測方法。另外,有6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臨時限量標準,分別為甲基硫環磷、甲基異柳磷、殺螟硫磷、毒殺芬、百草枯和氯蟲苯甲醯胺。
已登記允許使用的農藥和最大殘留標準農藥的對應情況
由表1和表2可以看出,在已登記允許使用的農藥中,只有粉唑醇、嘧黴胺、醚菌酯、聯苯肼酯、克菌丹、戊菌唑、抑黴唑和啶醯菌胺8種農藥制定了相應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其餘農藥雖已登記允許使用(含混劑中的農藥),但目前仍未制定相應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已有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農藥的登記情況
在制定最大殘留限量(包括臨時限量)標準的農藥中(表2),除粉唑醇、嘧黴胺、醚菌酯、聯苯肼酯、克菌丹、戊菌唑、抑黴唑和啶醯菌胺8種農藥均已登記,在草莓生產中允許使用外,其餘84種農藥雖制定了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包括臨時限量標準)但均未登記,在草莓生產中不允許使用。
小結
從草莓生產的現場調查來看,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為防治草莓霜黴病、灰黴病、斑枯病、疫病、白粉病、炭疽病、葉黴病、黃萎病、根腐病、蚜蟲、根線蟲、地老虎、紅蜘蛛、薊馬和蠐螬等病蟲害,往往使用烯醯嗎啉、霜脲氰、多抗黴素、苯醯菌胺、殺毒霜淨、噁唑菌酮、丙森鋅、氟嗎啉、殺毒礬、咪鮮胺、速克靈、嘧黴胺、菌核淨、木黴菌、氟啶煙醯胺、啶醯菌胺、苯醚甲環唑、腈菌唑、福美雙、代森錳鋅、多菌靈、甲霜靈·錳鋅、春雷黴素、粉鏽寧、甲基託布津、百菌清、退菌特、特富靈、福星、醚菌酯、乙嘧酚磺酸酯、戊唑醇、甲基硫菌靈、吡唑醚菌酯、噻菌銅、青枯立克、大蒜油、乙黴威、吡蟲啉、啶蟲脒、阿維菌素、敵敵畏、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氯氰菊酯、四氯蟲醯胺、烯啶蟲胺、吡蚜酮、噻蟲嗪、滅多威、呋蟲胺、苦參鹼、螺蟲乙酯、滅幼脲、敵百蟲、聯苯菊酯、艾綠士、辛硫磷和對硫磷等近60種農藥製劑,在所調查使用的農藥中,只有多抗黴素、苦參鹼、吡蟲啉、醚菌酯、戊唑醇、苯醚甲環唑、木黴菌、嘧黴胺、吡唑醚菌酯和啶醯菌胺10種農藥在草莓生產過程中已登記允許使用,其餘近50種未經登記。
建議
1.優先制定草莓生產過程中已登記允許使用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儘快制定草莓生產過程中已登記允許使用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包括草莓已登記允許使用的戊唑醇、吡蟲啉、苯醚甲環唑等23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2.依據生產實際情況,開展草莓未登記農藥殘留試驗工作
統計分析草莓生產過程中實際使用的農藥種類、理化性質、使用時間和使用頻次等具體數據,特別考慮距採收時間較近時經常使用的農藥,遵循「輕重緩急」的原則,開展草莓生產過程中實際已使用,但目前還未登記允許使用農藥的殘留試驗工作。
3.開展臨時限量標準的再評估工作
在已經制定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中,殺螟硫磷、氯蟲苯甲醯胺等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目前仍是臨時限量標準,應儘快啟動再評估程序,對臨時限量標準進行不斷調整和完善,最終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彰顯標準的規範性。
4.加大對禁限用農藥的管理
對硫磷等農藥已經明確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農農發〔2010〕2號),在農業生產中禁用或限用,而在實際生產現場調查發現,有的生產者還在使用,針對禁限用農藥的使用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者開展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加大對禁限用農藥使用的監管。
(來源:本文摘編自《中國果樹》2020年第4期「我國草莓農藥登記情況及殘留限量要求」作者:王建忠、吳限鑫、郭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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