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電能: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關於...

2020-12-14 中國財經信息網

ST電能: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

時間:2020年12月11日 19:05:54&nbsp中財網

原標題:

ST電能

: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

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

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中電力神集團有限

公司擬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無償劃轉給

中電科技

集團重慶聲光電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重慶聲光電」)持有,同時公司擬將所持天津空間電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權、天津力神特種電源科技股份公司85%股份與重慶聲光電、中電科投資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科投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二十四研究所(以

下簡稱「中國電科二十四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九研究所(以下簡稱「中

國電科九所」)合計持有的重慶西南集成電路設計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西

南設計」)45.39%股權、重慶中科芯億達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芯億達」)51%

股權、深圳市瑞晶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晶實業」)49%股權中的等值部

分進行置換,置出資產與置入資產的差額部分,由公司以支付現金的方式補足;

上述交易實施完成後,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西南設計剩餘54.61%股

權、芯億達剩餘49%股權、瑞晶實業剩餘51%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以上合稱

「本次交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與上市

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現就本次交易相關主體

是否存在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說明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

產重組情形

公司、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中電力神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控股股東中國電子

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機構、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

直接控股股東及間接控股股東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

交易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亦不存在被中國

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

《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情形。

二、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資產重組情形

經重慶聲光電確認:重慶聲光電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

及上述主體控制的機構,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

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

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該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

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經中國電科二十四所、中國電科九所確認:中國電科二十四所、中國電科九

所及其現任主要管理人員,中國電科二十四所、中國電科九所控制的機構,均不

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三年不

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的情況。因此該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經電科投資確認:電科投資及其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電科投資

的控股股東及其控制的機構,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

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

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該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

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經合肥中電科國元產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確認:合肥中電科國

元產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其現任主要管理人員均不存在因涉嫌重

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

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該

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

組的情形。

經中電科西微(天津)集成電路晶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確認:中電科西

微(天津)集成電路晶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其現任主要管理人員、執行事

務合伙人及上述主體控制的機構,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

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

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該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經中金科元股權投資基金(重慶)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確認:中電科西微

(天津)集成電路晶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其現任執行事務合伙人/私募基

金管理人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

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

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該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

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經中電科核心技術研發投資有限公司確認:中電科核心技術研發投資有限公

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上述主體控制的機

構,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

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

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該交易對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經其他交易對方確認:各交易對方、交易對方的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上述主體控制的機構,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資產

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項而被

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因此各交易對

方不存在《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

形。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的籤署頁)

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關於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的籤署頁)

全體董事籤名:

周春林

朱立宏

穆傑

黃香遠

譚梅

宋衍蘅

李志強

(本頁無正文,為《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的籤署頁)

全體監事籤名:

劉輝

伍紹中

張瑩

(本頁無正文,為《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的籤署頁)

除董事以外的高級管理人員籤名:

杜園

王希文

陳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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