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北京商報 作者:孟凡霞 李海媛 網編:孟凡霞 2020-12-11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海媛)12月11日,深圳證監局發布公告稱,深圳市森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和股權」)在私募基金產品銷售中存在違規行為,且多次聯繫實際控制人無果,因此以公開形式通知森和股權實控人許明接受監管約談。
據悉,森和股權存在發行私募基金產品未在中基協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承諾最低收益等違規情形或違規線索。針對上述情形,深圳證監局表示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履行經營管理職責的負責人許明應履行配合監管的法定義務,有關違規線索也需向其進一步核實和調查取證。
同時,深圳證監局此前已通過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要求許明到局接受監管約談,但許明均未履行配合監管義務,也未說明或提供正當理由。深圳證監局在公告中進一步明確,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監管職責,進一步查處森和股權違規行為,現通過公開通知的形式告知,請許明於2020年12月14日前與指定電話聯繫,確定監管約談時間及配合提供有關資料的具體要求,並切實按期到局接受監管談話。如仍拒不履行配合義務,將採取進一步懲戒措施。
據中基協信息顯示,森和股權成立於2014年6月,註冊資本為1億元,實繳資本為400萬元。同時,在機構誠信信息一欄中,顯示森和股權信息報送異常,原因為未按要求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未按要求進行產品更新或重大事項更新累計2次及以上,包括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相關信息更新事宜、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系統相關信息披露報告備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