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械委員會在1911年的報告寫道:「理事會認為柯爾特是最好的,更可靠,更耐用,零件損壞時更容易分解更換,而且更精確。」
發明家和槍械設計師約翰·摩西·白朗寧(John Moses Browning)的傳奇一生中設計了許多槍械,擁有128個槍械專利,他最著名的產品中包括了溫徹斯特30-30、白朗寧自動步槍、FN M1935白朗寧大威力手槍、白朗寧.30機槍和.50口徑機槍等等,而這裡介紹的就是經久不衰的柯爾特1911型.45 ACP半自動手槍。
當海勒姆·馬克沁(Hiram S. Maxim)發明了利用射擊後坐力實施自動裝填循環的機槍後,約翰·白朗寧從那裡得到了啟發,6年後,即1889年他就開始試驗和完善自動裝填技術。白朗寧先是試著把溫徹斯特1873型槓桿裝填步槍改成了通過槍口的導氣式動作原理的自動裝填步槍,在1890年和1891年又製造了使用相同操作原理的一種機槍,這種機槍經過改進後被賣給位於康乃狄克州哈特福德(Hartford)柯爾特專利武器製造公司,並生產出1895型機槍,由於這種機槍向下弧形運動的導氣活塞系統而被戲稱為「白朗寧馬鈴薯挖掘機」(Browning Potato Digger)。其後白朗寧設計的第一把自動裝填手槍也是採用導氣式操作原理,並向美國專利局申請了專利。
在1896年,約翰·白朗寧和他的兄弟與柯爾特公司籤訂合同正式建立合作關係,白朗寧兄弟作為柯爾特公司的私人開發者和設計者,在15年後他們研製了著名的柯爾特1911型.45 ACP口徑手槍,而柯爾特公司生產的白朗寧手槍均冠以柯爾特-白朗寧手槍之名,白朗寧在柯爾特公司發明的手槍結構原理也被人們稱為柯爾特-白朗寧(Colt-Browning)式自動原理。
當約翰·白朗寧還在溫徹斯特公司工作的時候,美軍正在菲律賓殖民地與當地的摩洛族戰士發生武裝衝突,摩洛人在打仗前會施行一些宗教儀式並吃下一些麻醉藥,經過祭神和吃藥後的摩洛戰士都深信他們能刀槍不入,在精神和藥物麻醉的雙重作用下,美軍士兵發現他們步槍根本不能有效阻擋摩洛人的衝鋒,結果當許多摩洛人衝到面前時就不得不用射速比較快的.38口徑柯爾特左輪手槍建立起最後一道防線,但.38左輪手槍也往往要打中3、4槍才能擱倒一個摩洛人,於是美國陸軍打算要研製一種新的大威力手槍。基於與摩洛人戰鬥的經驗,並在動物和人類屍體上進行了大量的試驗,陸軍軍械理事會(Army Ordnance Board)的頭頭約翰·湯普生上校(John T. Thompson,支持湯普生衝鋒鎗計劃的人)和路易斯·拉-格特(Louis A. La Garde)上校認為陸軍需要一種.45口徑的手槍彈以提供更大的停止作用。
在那時,正在為柯爾特公司工作的白朗寧已經設計了一系列柯爾特-白朗寧原理的自動裝填手槍,最先設計的是M1900手槍,為.38口徑,然後在此基礎上稍作改進,在1901年底推出了.38口徑的M1902手槍,發射白朗寧設計的.38半底緣式柯爾特手槍彈,槍彈的尺寸類似於.38超級(.38 Super)彈。當陸軍要求設計一種新手槍時,白朗寧利用230格令的全被甲彈頭把.38自動手槍彈設計成.45直徑的手槍彈,在1905年推出了這種口徑的M1905手槍,並把這種手槍和彈提交給美國陸軍進行評估。
陸軍的.45口徑手槍選型試驗在1906年開始,除了柯爾特公司提交的M1905柯爾特-白朗寧手槍外,還有薩維奇公司(Savage)、克魯比公司(Knoble)、貝爾格曼公司(Bergmann)、懷特-美林公司(White-Merrill)和史密斯-韋森公司(Smith & Wesson)參加了競爭,另外德國人手制的.45口徑盧格(Luger)手槍也參加了試驗。柯爾特公司和薩維奇公司的設計在1907年被選中,但其後美國陸軍在功能和可靠性上進行的進一步試驗顯示柯爾特公司和薩維奇公司的產品都不能完全滿足要求。
柯爾特公司和薩維奇公司都在改進他們的產品,柯爾特公司先是經過了M1907、M1909兩種型號的改進,在1910年研製出了M1910手槍。柯爾特M1910手槍堅固耐用、安全可靠,但在試驗中美軍要求對原有的設計進行一些改變:例如改進手動保險、握把保險和空倉掛機柄,握把的傾角也要加大等等。
白朗寧為了證明他的手槍是優秀的,去了哈特福德親自監督手槍的生產。在那裡他遇見了佛烈德·摩爾(Fred Moore),一位在將來的工作中都與他緊密合作的年輕的柯爾特公司職員,在他們的監督下,確保每個手槍部件都能生產得最好。新生產的M1910樣槍再一次提交給委員會進行評估,並在1911年3月3日開始了一系列更嚴酷的試驗,在試驗中每把槍都要射擊6,000發。每射擊100發後手槍會被冷卻5分鐘,每射擊1,000發後手槍會作簡單的維護並上油。在打完這6,000發後,每把手槍會再用一些有生產缺陷的彈藥進行測試,例如有一些的彈頭壓得太深,而另一些則壓得太松。最後還把槍浸在酸性液體或滲水的沙和泥中,直到手槍生鏽為止,然後再拿去進行更多的射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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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朗寧的手槍通過了所有一系列的試驗而大獲全勝,這是有史以來第一種遭受到如此嚴格的可靠性試驗,連續射擊6,000發彈的紀錄直到1917年才被打破,當時一挺白朗寧設計的後坐原理機槍經受了40,000發射擊試驗。
經過軍械部(Ordnance Department)的一系列測試和實驗,選撥委員在1911年3月20日發表的報告中寫道:「這兩種手槍中,理事會認為柯爾特是最好的,因為它更可靠,更耐用,當有零件損壞時更容易分解並更換,而且更精確。」
在1911年3月29日,由白朗寧設計,柯爾特公司生產的.45自動手槍被選為美軍部隊的制式輔助武器,並正式命名為「柯爾特1911型.45 ACP」(Colt, Model 1911, Caliber .45 ACP),「ACP」表示「柯爾特自動手槍」。在最終形式中,M1911是後膛閉鎖、單動擊發的半自動手槍,發射.45 ACP彈,彈匣容量7發,空槍重是39盎司,全長8.25英寸,全高5.25英寸,固定瞄準具,不過照門所在的楔形槽可以允許照門左右微調。手槍最後進行烤藍處理,並採用有網格紋的木質握把側片。
1912年4月,M1911手槍開始正式列裝部隊,當美軍第一次裝備自動手槍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在美國正式參戰前,美國政府已經從柯爾特和春田兵工廠購買了約140,000把M1911手槍。為了儘快完成最初的訂單,春田兵工廠在1913年開始置辦工具來製造M1911,有31,000把由春田兵工廠生產的M1911在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戰爭前交貨,在戰時根據需求,到1918年止春田兵工廠又多製造了45,000把M1911手槍。
這些手槍的底把上都印上了「美國財產」(UNITED STATES PROPERTY)的標記,套筒上的銘文有「美國陸軍1911型」(MODEL OF 1911 U.S. ARMY)的文字。當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時就加速生產,直到1918年5月之前,生產速度增加到每天1,000把,在1918年夏季試過增加到每天2,200把。
為了擴充軍隊的需要,在1917年採購策劃人估計需要總共765,000把手槍,這個估計數字經過兩次上浮,第一次到達130萬,然後又加到270萬。要滿足這個龐大的供應計劃意味著這種手槍必須增加柯爾特公司之外的承包商,因此訂單下到了雷明頓UMC公司(Remington-UMC)、溫徹斯特公司(Winchester)、巴勒斯計算器公司(Burroughs Adding Machine Co.)、蘭斯頓莫諾鑄排機公司(Lanston Monotype Machine Co.)、國家收銀機公司(National Cash Register Co.)、A.J.薩維奇軍需品公司(A.J. Savage Munitions Co.)、薩維奇武器公司(Savage Arms Co.),除以上的美國公司外,還增加了兩個加拿大公司——卡龍兄弟製造公司(Caron Brothers Mfg. Co.)和北美輕武器有限公司(North American Arms Co., Ltd.)。但由於戰爭結束以及其他原因,在這些公司中只有雷明登UMC公司完成了數量最大的訂單(訂單為150,000,交貨量為22,000),雷明登UMC公司在康乃狄克州布裡奇波特的車間是當時美國最大的武器生產線,在那裡已經為美軍提供了白朗寧的自動武器。北美輕武器公司也生產了一些手槍,但總數大概不足100把。其他一些比較小的公司在1918年戰爭結束時還沒有開始生產M1911。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陸軍軍械部評估了柯爾特.45手槍的戰鬥表現。如圖所示,他們提出要進行如下變化:
加寬準星,而發展出「派垂吉式瞄準具」(Patridge-type)瞄準具,允許射手在低光照條件下也能迅速瞄準。
加長擊錘頂紋,使射手更容易用握槍手的拇指扳下擊錘。
將扳機在其護圈內稍向後移,並將扳機前平面刻紋,特別有利於帶手套操槍射擊,也避免一些手掌較小的射手出現扣板機時手指不夠力的情況。
將平直光滑的握把後背部刻上條紋,並呈弓狀拱起,以便於握持,增強了手感。
修改握把護片的防滑紋,使手感更好。
在握把靠近扳機的位置削了兩個凹面,使手指更容易操作扳機。
延長虎口上方的槍尾突出部,不但造型美觀,也便於操槍。
這些改進和試驗由春田兵工廠進行,改進後的新手槍在1926年6月15日投產,並命名為「.45口徑1911A1型自動手槍」(AUTOMATIC PISTOL, CALIBER .45, MODEL OF 1911A1),簡稱M191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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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於第4點的改進其實是受到一定的爭議。當初M1911A1改進的這個弧線的拱形設計,原因是軍方認為訓練不足的士兵開槍時有槍口偏低的情況(與握把傾斜度不夠有關),因此增加這個弧形設計,使手自然伸出時,槍管更接近水平。但這個修改並不是很多人都認同。大多數熟練的手槍射手都認為直線形背板並不影響他們的射擊精度,握持也並沒有不自然的感覺,而且直線形的背板使整槍的外形更顯簡練和美觀。所以雖然二戰結束後,市面上大多數還是弧形的M1911A1,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和自然淘汰,各大槍廠發現消費者都傾向喜歡直線形狀,因此在今天,市面上新生產的1911式手槍大多為M1911直線形背板設計,而弧形的背板已經變成只存在於改裝配件單上的名稱了。
柯爾特生產的政府型M1911A1。
第二次世界大戰重現了1917年的情形,但更糟糕。1911手槍不但受到美國軍隊的歡迎,也受到美國盟友的軍事組織的歡迎,然而,數量太少。從1941年到1945年間共有250萬把.45手槍的訂單,結果再一次需要除另外增加4個承包商來替柯爾特公司分擔其中部分訂單的生產。雷明頓-蘭德(Remington-Rand)生產了103萬把;伊薩卡(Ithaca)完成了370,000把;在賓夕法尼亞州Swissvale的聯盟開關和信號公司(Union Switch and signal Co.)做完了一份55,000把M1911A1的訂單;辛格縫紉機公司(Singer Sewing Machine)在1940年代初期曾嘗試由沒有經驗的工人用工具機生產M1911A1手槍,不過只生產了大約500把手槍,在美國參戰後,他們的機器都被轉移到伊薩卡公司。直到戰爭結束,在美國陸軍中就有270萬把1911手槍。在二戰期間,M1911A1唯一的變化就是把胡桃木握把片改換成褐色塑料握把片。
二戰結束後,1911手槍仍然受到歡迎,有一些其他國家也開始採用它,例如希臘和阿根廷。在越戰中,儘管此時的輕型突擊武器更普遍了,但1911手槍被認為是最有用的坑道戰鬥武器之一。
在1970年代初期,美國陸軍決定為一些高級軍官提供某種手槍作為他們的個人防衛武器,M1908柯爾特無擊鍾口袋型手槍自二戰以後還在被許多高級軍官使用。伊利諾州的巖島兵工廠開始改進標準的M1911A1。手槍的套筒和槍管縮短了0.75英寸(約1.905cm),而且取消了槍管上的一個閉鎖突筍,安裝了全長的復進簧導杆,放大了固定瞄準具,在帶網格花紋的胡桃木握把側片上面嵌上刻有軍官名字的金屬板。該型號在1972年被採用並定型為「美國M15型.45口徑將官型手槍」(United States Pistol, General Officers, Caliber .45, M15),該槍在尺寸和重量方面與柯爾特生產的「戰鬥指揮官」(Combat Commander)民用手槍很相似。M15的槍口衝擊和後坐力會稍大,而且也較昂貴。
最後的政府型1911——M15手槍。
1911手槍歷經了多次戰火的洗禮,在美軍中一直服役到1985年,當美國武裝部隊打算以9mm口徑的M9代替M1911時,讓許多1911的愛好者都感到驚愕。當國會的命令頒布時,海軍陸戰隊非常反對轉用伯萊塔手槍。海陸空三軍內有些特種部隊仍然選擇使用1911式手槍作為的輔助武器,一些SWAT也偏愛使用1911式手槍。直到現在,許多美國人仍然相信1911手槍是最好的戰鬥手槍。而且許多國家和不同的廠商都仿製或改裝了大量1911式手槍。
1911固然是一把好槍,但伯萊塔92也並非泛泛之輩。我在M9的介紹中也提到,對M9的反對和對1911的留戀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一些美國人的.45情結以及對單動手槍的偏好,他們的一些觀點在歐洲人或同樣支持雙動手槍的美國人看來是不充分的。在一本關於三角洲突擊隊的書中提到,三角洲也有些人喜歡9mm手槍,因為9mm手槍可以攜帶更多的彈藥。M1911與M9各有優點,其各自的擁護者誰也說服不了誰。不過在我看來,槍法好的人更能發揮9mm手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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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式衝鋒手槍史:
全自動手槍即衝鋒手槍在美國也被稱為「口袋機槍」(Pocket Machineguns),這種輕便小巧的小型速射武器由於效用存在爭議,因此不是各國兵工業發展的重點。歷史上出現過的衝鋒手槍屈指可數,如格洛克18、斯捷奇金APS、伯萊達93R等等,而早年西班牙星公司在山塞1911式手槍時也曾推出過衝鋒手槍型。
在美軍正式裝備M1911手槍之後,許多西班牙的槍械廠商如星(Star)、駱瑪(Llama)和阿斯特拉(Astra)都紛紛開始山寨M1911式手槍,這些山寨1911隻是仿製了1911的外形,卻沒有1911的內涵,其內部結構是不相同的,尤其是簡化了擊發機構。到了1930年,星公司研製了以他們的M1922型半自動手槍為基礎的第一種仿1911式衝鋒手槍。這種星式衝鋒手槍有不同的型號,其中一些型號配有可拆卸的槍託、可調整的機械瞄具,有些型號安裝有加長的槍管,而且該槍可在9×19mm派拉貝魯姆、7.63mm(.30毛瑟)、.38 ACP、.45 ACP等多種口徑間轉換,當時西班牙民防軍就選擇了9mm伯格曼-貝阿德口徑的這一系列衝鋒手槍作為制式手槍。另外彈匣容量也有多種不同的容量,有15發、25發和32發等。這種星式衝鋒手槍安裝有上下滑動的楔形快慢機選擇鈕,其位於套筒的右後方,表面有鋸齒形的防滑紋。當其向上推時,槍只能半自動射擊;推向下時,就能實施全自動射擊。
這種星式衝鋒手槍最明顯的缺點就是全自動射擊時難以控制,該槍的射速超過1,000發/分,即使用後坐力較低的9×19mm彈,在沒有槍託的輔助下連發射擊時槍口跳動也是十分歷害。後來西班牙人研製了一種非常複雜的射速減速器,安裝在後期生產的槍型上;這種「減速型」在1934年銷售。但星式衝鋒手槍仍然是不受市場歡迎,只在遠東和拉丁美洲賣出了一小部分。此後,再沒有人生產過1911式的衝鋒手槍了。
然而,歷史上第一把載入史冊的M1911手槍的全自動型並非來自正規的槍械製造業界,而是來自美國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的一家不出名的槍店,這家槍店屬於一個名叫希曼·萊曼(Himan S. Lebman)的年輕槍匠。
希曼·萊曼住在美國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此人很喜歡玩全自動武器,他把興趣與謀生結合在一起,於1920年代中期開了一家槍匠店,專門幫人把各種運動用的半自動武器改裝成全自動。不過他的客戶之中有許多都是不法分子,據說他也曾為當時的墨西哥革命者提供過他改裝的全自動武器。在他的改裝槍中,最有名的是幾支由1911式手槍改裝而成的衝鋒手槍,因為這幾支槍都成了兩個美國歷史上非常著名的犯罪分子的兇器。
這第一個犯罪名人便是約翰·狄林傑(John Dillinger),他是1930年代美國中西部地區著名的銀行大盜,不喜歡他的人稱他為「美國頭號公敵」,但也有不少欣賞他的人,時值美國經濟不景氣,一些平民把他當成現代羅賓漢,據說他端著湯姆森衝鋒鎗翻越銀行櫃檯的動作很瀟灑,而且搶劫時很少傷害平民。警方和F.B.I.多次抓捕行動都被他成功逃脫。最後在1934年7月22日,約翰·狄林傑在F.B.I.的圍捕被射殺。在有關狄林傑的信息裡大多提到他的武器主要是「湯米槍」(湯姆森衝鋒鎗的暱稱),而手槍則是柯爾特的半自動手槍。但1934年4月F.B.I.在聖保羅的一次搜捕行動中,他們在狄林傑曾藏身的公寓中搜出了一支.38 Super口徑的M1911A1式手槍,這把手槍的槍口延長,安裝了一個湯姆森衝鋒鎗的槍口防跳器,又在前下方加裝了一個湯姆森衝鋒鎗的前握把,並配用22發容量的加長型彈匣,可以全自動發射。這把1911式衝鋒手槍,就是萊曼為狄林傑改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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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曼早期改裝的柯爾特.45手槍,這一把只能全自動射擊,不像他後期改裝的那樣有射擊選擇功能。
而另一個使用萊曼改裝槍的著名悍匪就是「娃娃臉尼爾森(Baby Face Nelson)」,他的真名是萊斯特·吉裡斯(Lester Gillis),也是有名的銀行大盜。此人曾一度加入狄林傑的搶劫團夥,但他和狄林傑不同,他嗜殺成性,殺死過多個執法人員和無辜路人,後來和狄林傑分道揚鑣。在狄林傑死後娃娃臉尼爾森繼續四出作案,最後在威斯康辛州被F.B.I.特工所圍剿,也是在槍戰中被特工們所射殺。
萊曼至少為娃娃臉尼爾森改裝了兩把1911式衝鋒手槍。F.B.I.特工在槍戰後從娃娃臉尼爾森投宿的小波希米亞汽車旅館中繳獲了第一把,這把手槍被確認系曾經殺害過執法人員的兇器。後來在搜查尼爾森的其他隱匿處時,又發現了第二把萊曼改裝的1911式衝鋒手槍。
不過萊曼似乎還為娃娃臉尼爾森改裝了第三把1911式衝鋒手槍,因為當F.B.I.在1934年4月拘捕萊曼的時候,在他槍店的工作檯上發現一把差不多改裝完成的1911式手槍。現在,萊曼為娃娃臉尼爾森的3把1911式衝鋒手槍都作為證物而被F.B.I.所收藏著。然而,改裝這些槍的希曼·萊曼卻因為沒有適用的法律判決而被釋放。而這個事件也導致美國政府在1934年第一次制定管制槍枝的法律,要求平民需要對機槍所有權作登記,後來又因應各種重大犯罪事件而逐步制定新的法規加強控制,例如至今令美國機槍愛好者們所深惡痛絕的1986年機槍禁令。
二戰結束後,大量的1911式手槍作為剩餘物資被美國政府處理出去,其中主要的接受者之一是菲律賓的軍隊和警察。獨立後的菲律賓政局一直動蕩不安,所以有許多地下兵工廠生產土槍,或把原本是半自動的武器改裝成全自動武器,菲律賓當局偶然能繳獲到一些改裝成全自動的1911式手槍。
如今,即使對於收藏家,1911式衝鋒手槍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在美國,這樣的改裝槍都被炒到1萬至一萬五千美元之間,而且改槍的手藝好和質量高的話還能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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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的商業型1911:
柯爾特的商業型(出口或在民間出售)1911手槍主要有「政府型」(Government)、「指揮官型」(Commander)和「軍官型」(Officer)三種規格。「政府型」指的是全尺寸標準型而非軍用型,槍管長5.07英寸(127mm);「指揮官型」指的是尺寸較短的緊湊型,槍管長4¼槍管(108mm);「軍官型」是最短的,槍管長3英寸(76mm)。這三種規格的手槍均使用政府型的全尺寸底把,只是套筒長度不同。
在二戰結束後不久,美國政府開始發起一系列測試以尋求一種新的手槍代替M1911A1。當時要求之一是手槍全長不超過7英寸,重量不超過25盎司。這些測試在本寧堡的阿伯丁試驗場進行,當時提交的有S&W M39、柯爾特「指揮官」型(Colt Commander)和改進的FN「大威力」,口徑均為9mm派拉貝魯姆。在1949年底,「指揮官」型作為一種較輕的緊湊型手槍配發給部分軍官。其後,柯爾特把「指揮官」型向市場推出,口徑有9×19mm、.45 ACP和.38 Super三種。在1970年前,「指揮官」型的底把改用較輕的鋁合金材料,這種底把稱為「Coltalloy」。在1970年,一種全鋼型「戰鬥指揮官」(Combat Commander)推出,由於指揮官型被用於統稱這個尺寸的手槍,為了區別,從1970年開始,原來的鋁合金底把的「指揮官」型的名稱被改為「輕型指揮官」(Lightweight Commander),該槍一直生產到1976年。
MKIV的70系列政府型柯爾特手槍(MKIV Series 70 Government Model)從1970年到1983年間生產(政府型指的是標準尺寸),而序號上有「70G」前綴的型號是從1970年到1976年製造的。從1976年到1980年又生產有「G70」後綴的型號。從1979-1981年生產有「B70」後綴的,從1981年到1983年生產有「70B」前綴的。70系列中,除了政府型外,還有70系列戰鬥指揮官型(Series 70 Combat Commander),70系列輕型指揮官型(Series 70 Lightweight Commander),和70系列戰鬥政府型(Series 70 Combat Government)。70系列的特徵是改進了槍口帽以增加精度。
在1983年,柯爾特推出了MKIV 80系列手槍(MKIV Series 80)。80系列也是有政府型和指揮官型兩種規格,並有多種型號。這個系列最主要的改進是增加有擊針保險,當扳機扣下時才能打開。
M1991A1指揮官型。
M1991A1.
M1991A1不鏽鋼政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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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的1911:
北方工業出口的1911式手槍已經形成系列,並有.45ACP和9mm派拉貝魯姆兩種口徑型。北方工業的1911最大特點就是便宜才349加幣,而二手的柯爾特1911還要800至1000加幣。國產1911與美國原版1911套筒和底把毛坯都是鍛壓成型,美國的各種現代1911和加拿大1911的套筒和底把毛坯大多採用精鑄,雖然耐磨和抗疲勞變形不如鍛壓產品,但是精鑄的有利於消除殘餘應力,在設計壽命內(比如5000發)和鍛造的沒什麼區別。由於材料問題,北方工業的槍一般壽命都不怎麼高,而且質量也不穩定,也難怪加拿大人稱北方工業的產品為NORINCRAP。北方公司的英文公司名是:NORINCO(NORth INdustries COrporation),Crap就是糞便、垃圾、破爛貨的意思。用CRAP來代替NORINCO的最後兩個字母,意思不言自明。但奇怪的是,NP29的口碑一直很好,說壞話的基本沒有。無論是IPSC選手、槍匠,還是普通燒槍友,都說NP29好。這是很奇怪的現象,因為就算是KIMBER、SPRINGFIELD、PARA的產品,總是有人批評這裡不好那裡不好。國產的廉價NP29卻總是沒有人批評,而且經常受到推薦。每次海運貨物一到達,都會在兩三個星期內搶購一空。大概加拿大人也深諧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認為北方工業1911的質量水平對得起它的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