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選擇總是傾向趨利避害,這是天性。——坤鵬論
昨天在《讀柏拉圖早期著作 理解蘇格拉底(中)》講了蘇格拉底為什麼不潛逃。
其實從整體上看,很像中國古人所崇尚的「捨生取義,殺身成仁」。
殺身成仁源於《論語·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捨生取義出於《孟子·告子上》:「「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中國哲學更像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倫理學,它支撐起了中國封建社會的輝煌,特別是在統治者與人民的關係方面,更是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後面坤鵬論會專門進行學習和分享。
今天,繼續分享柏拉圖早期著作——《普羅泰戈拉篇》。
一、普羅泰戈拉是什麼樣的人?
普羅泰戈拉,智者派的傑出代表。
向他學習的學費極其高昂,據說幾乎可以買下兩艘軍艦。
和追求絕對真理的蘇格拉底相反,他認為真理是相對的。
他的座右銘是「人是萬物的尺度」。
其全句是:「人是萬物的尺度,既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
所以,他是相對主義創始人。
而對於神的存在,普羅泰戈拉的話也相當相當經典:「至於諸神,我既不知道他們存在,也不知道他們不存在(或者他們具有什麼樣子),因為有許多東西阻礙人們認識他們,比如問題的晦澀,人壽的短暫。」
這是典型的不可知論,甚至可以算是半個無神論。
普羅泰戈拉,比蘇格拉底至少要大20多歲,他是第一個自稱智者的人。
他把哲學變得「人性化」,更多關注人的感受和認知。
他把哲學從天上拉到人間(原為西塞羅形容蘇格拉底之辭,也就是將哲學思考的重心轉向人類本身,而不是此前的神或外在的自然)。
他最早使用了「蘇格拉底式」(用對話來討論問題,即非獨白的辯證法)討論方法。
不過,可惜的是,他的許多鴻篇巨製都已失傳(有說是雅典人焚毀了他的所有著作抄本),只給後世留下數量有限的一些短小殘篇。
義大利學者烏戈·齊柳利在其專著中將普羅泰戈拉稱為「柏拉圖最精巧的敵人」。
因為「在柏拉圖看來,普羅泰戈拉仍然是一個相當嚴肅的思想家,值得密切關注和認真研究 」。
二、這篇對話錄討論了什麼?
在這篇對話錄中,主要討論了詭辯術,美德及其一致性和可教性。
不過,最後的結果似乎是不了了之,是一篇沒有得出結論的哲學對話。
美德與知識是什麼關係?
美德到底是否可教?
這兩個討論的關鍵問題的答案仍在空中,或者仍掌握在讀者或聽眾的手上。
因此,有人認為,柏拉圖希望的結果是,並非讓後人簡單地看出高下和勝負,而是要通過相互衝突,展現各自的優劣,讓讀者們生產自己的「精神產物」,得出自己的結論。
不過,坤鵬論更贊同齊柳利的評論:
「柏拉圖是一個非凡的作家 (的確是所有時代最好的作家之一 ),一個迷人的哲學家,他建構的那些絕妙的論證,已經時常使得他的解釋者望塵莫及。他撰寫對話,不同角色清晰連貫地進行對話,對話者提出的哲學論點通常正好相互衝突。這樣的對話形式,表明柏拉圖試圖評估那些相互交替的論點各自在哲學上的優劣,表明他試圖對爭論的問題提出他自己的答案(另一方面,儘管柏拉圖的答案在許多情況下,並非完全清晰)。」
如果你只關注哲學,這篇對話前四分之三的內容可以跳過,因為都是文學式的描寫和場景,集中地提供了一幅希臘人的生活圖景,描述了雅典人對純粹理智的迷戀。
三、美德是否可教?
對於美德是否可教這個論題,雙方你來我往,爭得煞是好看。
蘇格拉底認為,政治美德不可教。
第一,雅典人在公民大會上討論工程或造船等某一領域的技術性事務,能提出建議的是建築師或造船師,如果是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外行人提出建議,不論其多麼英俊、富有和高貴,民眾也會對他們嗤之以鼻。
如果討論的是有爭議的、關於城邦統治方面的問題,無論建築師、造船師、鐵匠、鞋匠、商人、船主,是富裕還是貧窮,也無論他們出身是高貴還是低賤,都可以提出意見。
究其原因,就在於他們並不認為有什麼政治美德是可教的。
第二,雅典的經驗表明,政治家們沒有能力把他們的政治美德傳授給他們的兒子。
比如像伯裡克利那樣的良好政治家,並不能教他的兒子成為善良公民。
或者說即使他們那樣做了,通常也是失敗的結果。
而普羅泰戈拉堅信,政治美德可教。
第一,他通過一個創世神話故事,將人類社會的形成分為了三個階段,從而論證政治美德(即尊敬和正義)是神賦予人、人人皆相信他人應有之。
第二,人們普遍認為「美德並非天生的或自然而然擁有的,而是通過學習和接受教育獲得的。」
比如人們對那些出於本性或命定而犯的錯誤感到憤怒,但不覺得懲罰可以治癒犯錯。
一是,犯錯和作惡的人都不認為那是錯和惡,二是,對惡的懲罰也可能是一種簡單的野獸式報復行為。
所以他們僅相信要正確地施行懲罰,因為好品質必須通過好的教導才能獲得,所以說美德是可教的。
第三,為什麼許多品德良好的父母卻未能將自己的子女教育成好人呢?
原因有三:
一是,這些父母認同子女去學習謀生的生活技藝,卻往往忽視了美德的教育,他們應該更集中注意力於孩子們的美德培養;
二是,當時雅典的學校教育體系中,無論背誦詩歌、音樂薰陶、體育訓練還是法律教育,都旨在培育公民的美德,說明人們都認可美德是可以教的;
三是,智者派們就是天天從事美德教育的,而且學生眾多,生源不愁。
普羅泰戈拉現身說法道:「我要宣布我就是這樣的人,我能比其他人更好地幫助一個人獲得善良和高貴的品質,我完全配得上我收的那些學費,甚至認為應該收得更多,我的學生也這樣認為。由於這個原因我採取這樣的方式來接受我的報酬:任何人要來向我學,他可以支付我索取的費用,也可以去一座神廟,如果他願意的話,發誓相信自己配得上我的教導,把學費存在那裡。」
普羅泰戈拉承諾自己通過教授政治技藝,就能「把人教成良好的公民」,因為政治技藝能為掌握技藝者提供政治美德。
顯然,這個論證在邏輯和經驗中都完全不能成立。
因為,許多政治技巧高超的人不過是道德低下的政客,同樣許多自稱道德清白的公務人員卻缺乏應有的政治熱情和政治管理辦法。
四、知識與美德是什麼關係?
隨後在知識與美德的關係上,兩人的觀點既有分歧,也有交織。
因為蘇格拉底也想證明美德確實是可教的。
但是,在他看來,只有當美德被正確地理解為與知識密切聯繫在一起時,美德才可能是可教的。
而「我的技藝最高明的地方就是通過各種考察,證明一位青年的思想產物是一個虛假的怪胎,還是包含著生命和真理的直覺。」
他堅信且堅持,只有後者才是可教的!
而且,蘇格拉底認為,美德教育的「師生」關係也是與眾不同的。
其中不僅應有技藝和能力的傳遞與培養,還要有精神與心靈的溝通。
前者可以通過實際情況看見、測定或通過「數位化」檢驗。
後者則是肉眼看不見的「精神產物」和「數字」無法檢測和定位的心靈對望。
我們可以說,美德的師生關係應該是「靈魂伴侶」關係。
蘇格拉底還點明了美德有五個關鍵詞——智慧、節制、 勇敢、正義和虔誠。
相應他也承認肯定有一些與它們相關的知識和解釋可以教授。
但這只能說明知識教育而非美德教育。
在這篇對話錄中,柏拉圖給出了蘇格拉底的著名等式:
智慧=美德=幸福
蘇格拉底和柏拉圖都認為,理性代表著最高人性,是理想化的人性,也就是人要不斷追求達到的人性。
那麼,人的理性認識能力越強,人的美好人性就越多,人生的狀態也越來越完美。
前面我們講過,蘇格拉底是唯知論的,他的觀點是,人作惡是因為缺乏智慧,只要習得智慧人必定為善。
在這篇對話錄中他如下論述:
快樂即善,痛苦為惡。
而人的選擇總是傾向趨利避害,這是天性,所以:
兩種快樂,選擇大者;
兩種痛苦,選擇小者;
快樂與痛苦,選擇快樂,迴避痛苦。
任何一種作惡,只要通過理性推導,人們都能得出痛苦大於快樂、弊大於利的結果。
哪怕當前的情形似乎是完全有利的。
任何一種為善的情形,同理也可以推理得出。
但是,為什麼現實中還會有人作惡,使自己陷入痛苦,而不為善,使自己得到幸福呢?
蘇格拉底認為,關鍵在於人們缺乏理性,缺乏智慧和對真理的認知,使他們的眼前籠罩迷霧,分辨不清。
因此,只要使人們獲得理性,照亮前方的真理,人們就會根據趨利避害的天性本能,自然而然地走向通往道德和幸福的大道。
「現象把我們引入歧途,通過對事物真實狀態的揭示、與真理一起,我們的靈魂便能獲得平靜與安寧。」
這裡,已經隱隱體現出來柏拉圖後來的理型論——不要被表象迷惑,永遠追求認知事物本質,這樣才能得到真理,靈魂才被淨化,從而獲得最高等級的幸福——靈魂的平靜。
這不禁讓坤鵬論想起民間流傳的兩段話:
讀書越多的人越聰明,可是書讀的越多的人,往往膽子越小。
年齡越大,懂得的東西越多的時候,膽子卻變得越小了。
這裡面有無知之知的明悟,同時也有對真理的認知後的有所為和有所不為。
比如:坤鵬論也是在對金融有了學習與實踐後,明白了金融離錢近,但是離監獄更近,只要危及生命和自由的事,堅決不能做,因為風險和概率無關,只有傷害強相關。
可惜,概率世界,短期往往是懲善揚惡的,所以急功近利者易受益,而人類又是近視而健忘的,無法看長遠,也記不住吃虧上當。
由此,我們也該明白,為什麼那麼多牛人、偉人總是倡導必學歷史的原因了。
五、普羅泰戈拉的悖論
最後,坤鵬論再來說說由普羅泰戈拉而誕生的一個著名悖論。
據第歐根尼說,普羅泰戈拉的不可知言論招來雅典人怒火,認為他瀆神,因此驅逐他離境,並在市場焚毀了他所有著作的抄本;西塞羅也證實了此事。
公元前420年的某一天,普羅泰戈拉在乘船離開雅典途中不幸遭遇翻船身亡。
但是,也有專家質疑,因為第歐根尼和西塞羅寫作於數百年後,而與普羅泰戈拉同時代人卻沒有提及這位哲學家被迫害的事。
話說,普羅泰戈拉曾收過一個叫歐提勒士的青年當學生,並教他如何辯論。
兩人事先約定,歐提勒士在第一次訴訟獲勝時才交學費,反之如果輸的話即不用繳納。
於是,普羅泰戈拉費心教,歐提勒士用心學。
但是,後者在學完之後,竟然不當律師而當了音樂家,因此也就根本不打官司了。
普羅泰戈拉前去索要學費,遭到音樂家的拒絕,於是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普羅泰戈拉想的是,如果他獲勝,就贏得要歐提勒士交學費的名義,但是,如果他輸了,也因為學生贏得了自己了第一次的訴訟,依約定也要交學費。
而歐提勒士則辯稱如果自己輸了訴訟,依照雙方約定他則不需要交學費,如果他贏的話,也就贏得了不用交學費的名義。
據說法庭對這場官司左右為難,決定休庭100年。
這一悖論在於雙方的想法似乎都是對的,但可能引出的結論卻相反。
這是古希臘人喜歡討論的那種「經典」問題,裡面並沒有什麼花招,如果說有,迄今也沒有人發現它。
普羅泰戈拉和歐提勒士在邏輯上都不可能有錯,可是又不可能雙方都對。
這種悖論會破壞邏輯,並破壞我們推理的基礎,所以古人對它才這麼感興趣。
自從雅典城邦最高法院受理這一案件以來,世世代代的律師們也一直對它非常感興趣。
部分原因在於許多法律術語是「自指的」——自己談自己的,比如:「本法律不再有效」、「本書版權所有」(就是這類聲明只靠其自身有效)。
另外,法律上還有許多複雜的「繞圈圈」,比如:保險合同往往企圖排除其他保險合同理應理賠的險損。
1946年,美國俄亥俄州就發生了一件類似普羅泰戈拉悖論的案件。
醫生瓊斯被指控對哈裡斯女士做了非法手術。
此案件的關鍵是哈裡斯女士的證詞。
結果她說是她要求瓊斯做這一手術,於是瓊斯照辦了。
法官面臨的問題是:如果認定瓊斯做了非法手術,哈裡斯女士就是同謀犯,既然她是同謀犯,她的證詞就是可疑的,在法律上就是無效的。
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的法官都覺得為難,於是將問題推給陪審團去解決。
陪審團的成員沒有那麼多的哲學家的顧慮,不去繞圈圈,就裁定了瓊斯醫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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