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18日 00:15:32 中財網 |
原標題:
朗特智能: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中國深圳福田區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11、12樓郵政編碼:518017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電話(Tel.):(0755)88265288 傳真(Fax.):(0755)88265537
網址(Website):http://www.shujin.cn
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中國深圳福田區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11、12樓郵政編碼:518017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電話(Tel.):(0755)88265288 傳真(Fax.):(0755)88265537
網址(Website):http://www.shujin.cn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信達首創意字[2020]第010-01號
致: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信達」)根據與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籤訂的《專項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接受公司的委託,
擔任其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信
達已於2020年6月25日出具了《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法律意見書》(以下簡稱《法律
意見書》)及《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律師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律師工作報告》)。
鑑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於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關於深圳朗
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中心意
見落實函》(審核函[2020]010188號,以下簡稱《審核意見》),信達現對《審
核意見》中需要發行人律師核查的有關法律問題作了進一步查驗,並出具本補充
法律意見書。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是對《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補充和修改,
須與《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一併使用,《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
作報告》未被本補充法律意見書修改的內容仍然有效。除另有說明外,信達在《法
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聲明的事項及使用的簡稱仍適用於本補充法律
意見書。
信達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補充法
律意見如下: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信達首創意字[2020]第010-01號
致: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信達」)根據與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籤訂的《專項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接受公司的委託,
擔任其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信
達已於2020年6月25日出具了《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法律意見書》(以下簡稱《法律
意見書》)及《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律師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律師工作報告》)。
鑑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於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關於深圳朗
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中心意
見落實函》(審核函[2020]010188號,以下簡稱《審核意見》),信達現對《審
核意見》中需要發行人律師核查的有關法律問題作了進一步查驗,並出具本補充
法律意見書。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是對《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補充和修改,
須與《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一併使用,《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
作報告》未被本補充法律意見書修改的內容仍然有效。除另有說明外,信達在《法
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聲明的事項及使用的簡稱仍適用於本補充法律
意見書。
信達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補充法
律意見如下: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2
第一節關於《審核意見》的回覆
一、《審核意見》第三項:關於客戶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
據反饋意見回覆:
(1)報告期內,發行人對主要客戶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銷售額
分別為1,863.66萬元、4,288.64萬元和4,120.61萬元,其中主要為對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子公司雪華鈴、新樂華銷售。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曾任雪
華鈴採購總監。
(2)持有發行人11.58%股份的自然人股東、監事苟興榮的配偶Loerwald
Ralf Manfred曾擔任雪華玲總經理、新樂華董事,兩家公司均在Loerwald Ralf
Manfred任職且委託他人代持發行人股份期間成為發行人大客戶。
請發行人:
(1)結合雪華鈴、新樂華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業務開展情況等,分析
並披露2018年發行人對上述兩家公司銷售額大幅增長的原因;
(2)結合發行人向雪華鈴、新樂華銷售的主要產品,分析並披露發行人向
上述兩家公司銷售價格是否公允;
(3)披露保薦人、申報會計師對報告期內發行人向雪華鈴、新樂華銷售產
品的最終銷售金額及比例的核查結論及依據;
(4)披露發行人主要技術來源是否和Loerwald Ralf Manfred、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有關,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雪華鈴和新樂華是否
自主生產部分控制器、是否還向其他第三方採購控制器,發行人主要技術是否
存在爭議糾紛或潛在爭議糾紛。
請保薦人、申報會計師核查上述事項(1)、(2)並發表明確意見,請保
薦人、發行人律師核查上述事項(4)並發表明確意見,並請保薦人在《保薦工
作報告》中詳細說明發行人對雪華鈴、新樂華的相關銷售是否實現最終銷售的
核查方法、過程、結論及依據。
回覆:
就上述需要發行人律師核查的相關事項,信達律師主要進行了以下核查工
作:(1)查閱了發行人關於核心技術及專利的來源等事項的相關說明及相關研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2
第一節關於《審核意見》的回覆
一、《審核意見》第三項:關於客戶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
據反饋意見回覆:
(1)報告期內,發行人對主要客戶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銷售額
分別為1,863.66萬元、4,288.64萬元和4,120.61萬元,其中主要為對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子公司雪華鈴、新樂華銷售。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曾任雪
華鈴採購總監。
(2)持有發行人11.58%股份的自然人股東、監事苟興榮的配偶Loerwald
Ralf Manfred曾擔任雪華玲總經理、新樂華董事,兩家公司均在Loerwald Ralf
Manfred任職且委託他人代持發行人股份期間成為發行人大客戶。
請發行人:
(1)結合雪華鈴、新樂華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業務開展情況等,分析
並披露2018年發行人對上述兩家公司銷售額大幅增長的原因;
(2)結合發行人向雪華鈴、新樂華銷售的主要產品,分析並披露發行人向
上述兩家公司銷售價格是否公允;
(3)披露保薦人、申報會計師對報告期內發行人向雪華鈴、新樂華銷售產
品的最終銷售金額及比例的核查結論及依據;
(4)披露發行人主要技術來源是否和Loerwald Ralf Manfred、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有關,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雪華鈴和新樂華是否
自主生產部分控制器、是否還向其他第三方採購控制器,發行人主要技術是否
存在爭議糾紛或潛在爭議糾紛。
請保薦人、申報會計師核查上述事項(1)、(2)並發表明確意見,請保
薦人、發行人律師核查上述事項(4)並發表明確意見,並請保薦人在《保薦工
作報告》中詳細說明發行人對雪華鈴、新樂華的相關銷售是否實現最終銷售的
核查方法、過程、結論及依據。
回覆:
就上述需要發行人律師核查的相關事項,信達律師主要進行了以下核查工
作:(1)查閱了發行人關於核心技術及專利的來源等事項的相關說明及相關研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發人員的工作簡歷;(2)查閱了
Loerwald Ralf Manfred出具的確認函並對其進
行了訪談;(3)查閱了雪華鈴、新樂華出具的《關於公司業務開展的情況說明》
及確認函,並對雪華鈴總經理兼新樂華董事黃國偉進行了訪談;(4)查閱了發
行人與雪華鈴、新樂華籤署的相關合同及報告期內的部分訂單;(5)查閱了發
行人實際控制人歐陽正良及核心技術人員出具的確認函並對其進行了訪談;(6)
查詢了中國裁判文書網站(
wenshu.court.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站
(zxgk.court.gov.cn)、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www.cnipa.gov.cn)等相關網站公
示信息。基於前述核查:
(一)發行人主要技術來源
1、發行人核心技術的來源
根據發行人的說明,截至報告期末,發行人共擁有核心技術
33項,均系發
行人自主研發取得,具體研發人員及研發時間如下:
序號技術名稱主要參與研發人員主要研發時間
1
智能清潔
機器人的控制系
統及其控制方法
項目負責人:尹小濤
主要成員:林訪、黃柳、蔡本龍
2015.03-2015.07
2藍牙
5.0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蔣小軍、邵保銳
2019.05-2019.07
3 MESH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蔣小軍、邵保銳
2019.04-2019.06
4 iBeacon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蔣小軍、邵保銳
2019.07-2019.09
5藍牙尋向功能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邵保銳、馮進
2019.08-2019.10
6動物計步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馮進、田松林
2019.04-2019.07
7藍牙主從交換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馮進、邵保銳、周彬彬
2019.05-2019.07
8低功耗待機控制電路
項目負責人:張文強
主要成員:周彬彬
2019.02-2019.08
9
一種要求穩定輸出與及時
跟隨性的信號濾波方法
項目負責人:陳小龍
主要成員:吳之光
2019.03-2019.09
10智慧農場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馮進、田松林
2019.05-2019.07
11奶泡機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張文強
主要成員:陳小龍、吳之光
2018.03-2018.07
12語音識別雲
—雲對接技術
項目負責人:陳章謨
主要成員:劉濤、孔祥耀
2013.03-2015.03
13聲波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蘇培濤
主要成員:黃柳、孫茂華
2017.06-2017.09
14鋰電池均衡充電技術
項目負責人:蘇培濤
主要成員:高名學、黃柳、孫茂華
2017.10-2018.04
3-3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15無線充電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宗偉
主要成員:盧世宏、陳廣、唐先勇
2019.07-2019.09
16主動放電技術
項目負責人:蘇培濤
主要成員:盤耀東、歐陽正良、蘇周
浩然
2016.07-2016.12
17
太陽能光伏充電技術
項目負責人:蘇培濤
主要成員:王利軍、何敏
2015.05-2016.04
18零待機功耗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小健
主要成員:陳章謨、沈亞平
2011.07-2011.11
19
先進水壺控制方法及其系
統
項目負責人:馮勝剛
主要成員:楊洪、劉小兵、劉傳威何
敏
2014.01-2014.09
20
電容感應水位水量精確檢
測方法
項目負責人:陳章謨
主要成員:劉永聰、孔祥耀
2012.07-2012.11
21電磁加熱
EMC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袁小平
主要成員:周彬彬、吳之光
2017.07-2017.09
22觸摸輸入可靠性設計技術
項目負責人:馮勝剛
主要成員:萬開、鄒士鵬
2016.07-2016.11
23
攪拌機力度檢測堵轉保護
技術
項目負責人:陳英漢
主要成員:鄒士鵬、林訪、肖名燦、
施波林、劉小兵
2014.06-2014.10
24精確溫度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肖名燦
主要成員:林訪、彭小健、萬開
2014.07-2014.11
25電位器精密檔位檢測技術
項目負責人:袁小平
主要成員:黃柳
2016.08-2016.11
26
震動環境下的精密稱重技
術
項目負責人:馮勝剛
主要成員:羅漢華
2018.06-2018.09
27車庫門防夾保護技術
項目負責人:張文強
主要成員:歐陽正良、周武、蔣小軍、
廖敬春
2017.05-2018.09
28串激馬達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肖名燦
主要成員:林訪、張福來、馮勝剛、
盧世宏
2014.07-2015.12
29防打火交流馬達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肖名燦
主要成員:張福來、馮勝剛
2015.05-2015.09
30大功率電子菸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蘇培濤
主要成員:歐陽正良、周武、李志奇
2017.10-2018.04
31電子烤菸控制技術
項目負責人:李志奇
主要成員:周彬彬
2018.02-2018.07
32 LATS自動化檢測技術
項目負責人:周彬彬
主要成員:陳小龍、馮勝剛
2018.06-2018.09
33平臺模塊化設計技術
項目負責人:彭玉剛
主要成員:周彬彬、陳小龍
2017.05-2017.12
2、發行人現有專利的來源
根據發行人的專利登記證書、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證明》並經發行人確
認,截至報告期末,發行人共擁有專利
38項,均系發行人自主研發並申請取得,
具體發明人及申請時間如下:
3-4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序號專利名稱專利號發明人申請日
1
無待機功耗的智能咖啡機電
路
ZL201110267454.1
陳章謨、彭小建、沈亞
平
2011.09.09
2
一種智能茶水多用煲及其控
制系統
ZL201410329562.0
楊洪、劉小兵、劉傳
威、何敏
2014.07.11
3
一種繼電器的一段式溫度控
制方法及其系統
ZL201410416848.2
林訪、肖名燦、彭小
建、萬開
2014.08.22
4
食物粉碎攪拌混合設備的控
制系統及控制方法
ZL201410408353.5
鄒士鵬、林訪、肖名
燦、施波林、劉小兵
2014.08.19
5一種交流馬達的控制系統
ZL201410408276.3
林訪、張福來、肖名
燦、馮勝剛、盧世宏
2014.08.19
6
液體溫度檢測系統及其檢測
方法
ZL201410800594.4
肖名燦、劉小兵、張福
來
2014.12.22
7一種智能杯子
ZL201610631274.X
黃柳、蘇培濤、陳文
華、歐陽正良
2016.08.04
8
一種主動放電電路及放電裝
置
ZL201611160360.3
蘇培濤、盤耀東、歐陽
正良、蘇周浩然
2016.12.15
9
一種廚房油煙濃度自動控制
方法、系統和油煙機
ZL201610483775.8
肖名燦、萬開、馮勝
剛、陳金萍、盧世宏
2016.06.28
10
智能清潔
機器人的控制系統
及其控制方法和控制電路板
ZL201510554321.0林訪、黃柳、蔡本龍
2015.09.02
11
滑動式電容感應水位水量精
確檢測方法
ZL201210323909.1
陳章謨、劉永聰、孔祥
耀
2012.09.05
12一種音頻信號合成驅動電路
ZL201320077098.1陳章謨、劉濤、孔祥耀
2013.02.19
13一種新型旋轉式焊接裝置
ZL201320600974.4劉傳威、楊洪
2013.09.27
14一種新型自動觸發控制裝置
ZL201320600796.5付豐、楊洪、劉傳威
2013.09.27
15
一種用於臨時緊扣的防鬆脫
卡扣裝置
ZL201320601197.5劉傳威、鍾啟滿、楊洪
2013.09.27
16
一種全波阻容降壓繼電器驅
動電路
ZL201320888307.0劉濤、林明焊、鄒士鵬
2013.12.31
17
一種新型無斷點分段式電位
器
ZL201420308808.1劉傳威、楊洪
2014.06.11
18一種智能茶水多用煲
ZL201420382706.4
楊洪、劉小兵、劉傳
威、何敏
2014.07.11
19
一種食物攪拌機的控制電路
板
ZL201420458238.4
陳英漢、林訪、黃柳、
楊洪、高名學
2014.08.14
20
食物粉碎攪拌混合設備的控
制系統
ZL201420468085.1
鄒士鵬、林訪、施波
林、劉小兵
2014.08.19
21交流馬達的控制系統
ZL201420468138.X
張福來、林訪、馮勝
剛、盧世宏
2014.08.19
22液體溫度檢測系統
ZL201420816586.4
肖名燦、劉小兵、張福
來
2014.12.22
23
智能清潔
機器人的控制電路
板
ZL201520675879.X
林訪、蔡本龍、黃柳、
梁海志
2015.09.02
24電動牙刷
ZL201621055851.7楊洪
2016.09.14
3-5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25一種防空轉掃地
機器人ZL201620505842.7
林訪、凌樂欣、蔡本
龍、梁海志
2016.05.30
26一種智能杯子
ZL201620837131.X
黃柳、蘇培濤、陳文
華、歐陽正良
2016.08.04
27空氣淨化器(可攜式)
ZL201430233883.1劉傳威、楊洪
2014.07.11
28
電路板(食物攪拌機控制電
路板)
ZL201430287946.1
陳英漢、黃柳、楊洪、
高名學
2014.08.14
29杯子
ZL201630143029.5
歐陽正良、黃柳、蘇培
濤、陳文華
2016.04.25
30電動牙刷(帶充電底座)
ZL201730077602.1楊洪、高先冠、肖贛
2017.03.16
31一種聲控杯子
ZL201720649857.5蘇培濤、黃柳、孫茂華
2017.06.06
32一種可穿戴設備
ZL201820074568.1
歐陽正良、孫茂華、蘇
培濤
2018.01.17
33
一種過流檢測保護電路與電
子煙
ZL201821102081.6
蘇培濤、李志奇、歐陽
正良、周武
2018.07.12
34
一種冷光片驅動電路及驅動
裝置
ZL 201821405318.8
蘇培濤、楊華財、歐陽
正良、周武
2018.08.29
35
一種抑制電磁幹擾的電磁加
熱電路及裝置
ZL 201821658280.5
蘇培濤、袁小平、歐陽
正良、周武
2018.10.12
36一種焊接治具
ZL 201822219000.7
李勝利、葉海生、蘇培
濤、歐陽正良、周武
2018.12.27
37
一種
LED驅動電路及驅動裝
置
ZL 201920020687.3
蘇培濤、歐陽正良、周
武
2019.01.07
38電動牙刷
ZL 201930226522.7
歐陽正良、周武、劉大
勇、林木凡
2019.05.10
3、發行人主要技術來源是否和
Loerwald Ralf Manfred、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有關
根據
Loerwald Ralf Manfred及雪華鈴、新樂華的確認,及對發行人實際控制
人、核心技術人員的訪談並經核查:
(1)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及專利均由發行人的研發人員利用發行人的物質技
術條件研發完成,是發行人研發團隊的共同技術成果,不存在來源於
Loerwald
Ralf Manfred、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情形。
(2)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歐陽正良於
2000年入職雪華鈴任採購經理,並於
2007年離職,其未參與雪華鈴任何研發、技術工作。
(3)Loerwald Ralf Manfred曾任雪華玲總經理、新樂華董事,已於
2015年
離職,Loerwald Ralf Manfred及其配偶苟興榮僅作為投資人持有發行人股份,未
參與發行人技術的研發工作或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系發行人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主要由其
3-6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7
境內附屬企業雪華鈴、新樂華向發行人採購咖啡機、打奶器智能控制器,雙方僅
在發行人向其銷售的特定產品上存在合作開發的情形,主要合作項目為打奶器,
其中奶泡機攪拌頭技術歸屬新樂華所有並由其申請了實用新型「一種奶泡機的
攪拌頭裝置」(申請公布號CN209474445U)、「一種多層次攪拌奶泡機」(申
請公布號CN209610932U),奶泡機控制技術歸屬於發行人所有並由發行人申請
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奶泡機控制軟體[簡稱:KGM]V1.0」(軟著登字第3033533
號)。除此之外,未涉及發行人其他核心技術和專利等主要技術。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及雪華鈴、新樂華未向發行人提供專項資金、設備、零部件、
原材料或者其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用於發行人主要技術的研
發工作,雙方的主要研發人員亦不存在重合或其他關聯關係。
綜上,信達律師認為,發行人主要技術不存在來源於Loerwald Ralf Manfred、
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情形。
(二)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雪華鈴和新樂華是否自主生產部分控制
器、是否還向其他第三方採購控制器
根據雪華鈴、新樂華出具的《關於公司業務開展的情況說明》和確認,及對
雪華鈴總經理兼新樂華董事黃國偉的訪談:
1、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及其境內附屬企業雪華鈴和新樂華主要從事
小家電的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咖啡機、煮蛋器、吐司機、攪拌機、電水壺、微
波爐、打奶器及其他日常家用電器等,其未自主生產控制器。
2、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向雪華鈴、新樂華銷售咖啡機、打奶器智能控制
器,均系非標準化產品,發行人系雪華鈴、新樂華該種類產品的第一大供應商。
除向發行人採購智能控制器外,雪華鈴、新樂華與其他多家第三方智能控制器或
智能產品供應商有合作關係,當有新產品需要投產時,其向兩家以上有合作關係
的供應商發出報價邀請,綜合考慮價格、質量、交期等因素後確定新產品的供應
商,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雪華鈴、新樂華之間的交易價格公允。
(三)發行人主要技術是否存在爭議糾紛或潛在爭議糾紛
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站(wenshu.court.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站
(zxgk.court.gov.cn)、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www.cnipa.gov.cn),查閱發行人核
心技術和專利相關研發人員的簡歷,並經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核心技術人員
確認,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專利等主要技術均系自主研發取得,不涉及研發人員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7
境內附屬企業雪華鈴、新樂華向發行人採購咖啡機、打奶器智能控制器,雙方僅
在發行人向其銷售的特定產品上存在合作開發的情形,主要合作項目為打奶器,
其中奶泡機攪拌頭技術歸屬新樂華所有並由其申請了實用新型「一種奶泡機的
攪拌頭裝置」(申請公布號CN209474445U)、「一種多層次攪拌奶泡機」(申
請公布號CN209610932U),奶泡機控制技術歸屬於發行人所有並由發行人申請
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奶泡機控制軟體[簡稱:KGM]V1.0」(軟著登字第3033533
號)。除此之外,未涉及發行人其他核心技術和專利等主要技術。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及雪華鈴、新樂華未向發行人提供專項資金、設備、零部件、
原材料或者其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用於發行人主要技術的研
發工作,雙方的主要研發人員亦不存在重合或其他關聯關係。
綜上,信達律師認為,發行人主要技術不存在來源於Loerwald Ralf Manfred、
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的情形。
(二)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雪華鈴和新樂華是否自主生產部分控制
器、是否還向其他第三方採購控制器
根據雪華鈴、新樂華出具的《關於公司業務開展的情況說明》和確認,及對
雪華鈴總經理兼新樂華董事黃國偉的訪談:
1、Severin Elektroger.te GmbH及其境內附屬企業雪華鈴和新樂華主要從事
小家電的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咖啡機、煮蛋器、吐司機、攪拌機、電水壺、微
波爐、打奶器及其他日常家用電器等,其未自主生產控制器。
2、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向雪華鈴、新樂華銷售咖啡機、打奶器智能控制
器,均系非標準化產品,發行人系雪華鈴、新樂華該種類產品的第一大供應商。
除向發行人採購智能控制器外,雪華鈴、新樂華與其他多家第三方智能控制器或
智能產品供應商有合作關係,當有新產品需要投產時,其向兩家以上有合作關係
的供應商發出報價邀請,綜合考慮價格、質量、交期等因素後確定新產品的供應
商,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雪華鈴、新樂華之間的交易價格公允。
(三)發行人主要技術是否存在爭議糾紛或潛在爭議糾紛
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站(wenshu.court.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站
(zxgk.court.gov.cn)、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www.cnipa.gov.cn),查閱發行人核
心技術和專利相關研發人員的簡歷,並經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核心技術人員
確認,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專利等主要技術均系自主研發取得,不涉及研發人員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8
在其曾任職單位的職務發明;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已取得或
申請中的專利未涉及第三方訴訟、仲裁或行政爭議程序,其主要技術不存在爭議
糾紛或潛在爭議糾紛。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8
在其曾任職單位的職務發明;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已取得或
申請中的專利未涉及第三方訴訟、仲裁或行政爭議程序,其主要技術不存在爭議
糾紛或潛在爭議糾紛。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第二節本次發行上市相關事項變化情況
一、發起人和股東
經核查,自《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
股東鵬城高飛、鵬城展翅的有限合伙人發生了變更。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
之日,鵬城高飛、鵬城展翅的合伙人情況如下:
(一)鵬城高飛
序號合伙人姓名合伙人類別任職情況認繳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
1歐陽正良普通合伙人總經理
6,518,953.00 40.12
2趙寶發有限合伙人副總經理
871,600.00 5.36
3歐陽佰良有限合伙人採購經理
800,000.00 4.92
4劉小兵有限合伙人市場部經理
600,000.00 3.69
5蘭美華有限合伙人人事行政經理
527,100.00 3.24
6付麗萍有限合伙人財務主管
491,275.00 3.02
7彭小健有限合伙人審計法務總監
482,928.00 2.97
8王永秀有限合伙人子公司財務主管
475,000.00 2.92
9王小兵有限合伙人應付會計
402,100.00 2.47
10方芙蓉有限合伙人計劃部經理
400,000.00 2.46
11趙朝欣有限合伙人項目工程師
391,300.00 2.41
12李勝利有限合伙人生產部經理
341,200.00 2.10
13羅芳文有限合伙人
原行政總監
(已離職)
304,175.00 1.87
14王新華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
300,000.00 1.85
15黃斌有限合伙人財務總監
256,851.00 1.58
16周武有限合伙人副總經理
250,000.00 1.54
17葉海生有限合伙人製造工程師
220,800.00 1.36
18黃楊娟有限合伙人客戶經理
21,0856.00 1.30
19陳雄有限合伙人工程主管
21,0856.00 1.30
20張波有限合伙人高級工程師
200,000.00 1.23
3-9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序號合伙人姓名合伙人類別任職情況認繳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
21劉傳威有限合伙人結構工程師
199,897.50 1.23
22李巖慧有限合伙人品質部經理
174,897.50 1.08
23鄢敏有限合伙人財務主管
152,100.00 0.94
24彭宗偉有限合伙人研發總監
152,093.00 0.94
25江澤優有限合伙人工程主管
150,000.00 0.92
26米慶菊有限合伙人品質主管
150,000.00 0.92
27王美香有限合伙人生產拉長
150,000.00 0.92
28肖敏有限合伙人核算會計
111,225.00 0.68
29何敏有限合伙人結構工程師
100,000.00 0.62
30尹柏武有限合伙人物料控制專員
100,000.00 0.62
31盧世宏有限合伙人硬體工程師
75,000.00 0.46
32袁小平有限合伙人硬體工程師
75,000.00 0.46
33周彬彬有限合伙人高級軟體工程師
60,000.00 0.37
34朱秋豔有限合伙人銷售工程師
60,856.00 0.37
35魏玉萍有限合伙人
SMT生產科文
58,732.00 0.36
36江豔麗有限合伙人人事專員
50,205.00 0.31
37陳英漢有限合伙人硬體工程師
50,000.00 0.31
38紀運君有限合伙人
原工業工程師
(已離職)
50,000.00 0.31
39羅利英有限合伙人內勤主管
50,000.00 0.31
40蔡卓婭有限合伙人
-25,000.00
0.15
合計
16,250,000.00 100.00
註:
1、蔡卓婭系發行人原硬體工程師蔡本龍的女兒,蔡本龍於
2017年因故去世,其持有的
鵬城高飛的出資份額由蔡卓婭繼承。
2、歐陽佰良與歐陽正良系兄弟關係,王永秀系歐陽正良姐妹的子女。
(二)鵬城展翅
序號合伙人姓名合伙人類別任職情況認繳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
1歐陽正良普通合伙人總經理
1,671,700 23.88
3-10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序號合伙人姓名合伙人類別任職情況認繳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
2王子平有限合伙人銷售工程師
781,300 11.16
3劉大勇有限合伙人結構主管
326,400 4.66
4吳浩有限合伙人子公司副總經理
295,100 4.21
5歐陽裕良有限合伙人行政專員
220,000 3.14
6彭小健有限合伙人審計法務總監
218,800 3.13
7凌樂欣有限合伙人硬體工程師
200,000 2.86
8顏志威有限合伙人品質工程師
199,964 2.86
9程燕燕有限合伙人品質工程師
198,800 2.84
10於發帥有限合伙人設備工程師
180,000 2.57
11陳金萍有限合伙人客戶經理
250,000 3.57
12王新華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
180,000 2.57
13李立立有限合伙人生產拉長
150,000 2.14
14周春花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
150,000 2.14
15潘關梅有限合伙人客戶經理
150,000 2.14
16張禮琴有限合伙人招聘專員
146,285 2.09
17王坤剛有限合伙人客戶代表
146,300 2.09
18江澤優有限合伙人工程主管
145,100 2.07
19戴新連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
110,000 1.57
20劉波成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
110,000 1.57
21陳文華有限合伙人結構工程師
110,000 1.57
22王傳芳有限合伙人行政專員
110,000 1.57
23柯志興有限合伙人業務經理
108,800 1.55
24韋永校有限合伙人
供應商管理高級
工程師
108,800 1.55
25倪娟有限合伙人銷售工程師
108,800 1.55
26馮生榮有限合伙人
PE工程師
108,800 1.55
27劉紅德有限合伙人生產骨幹
90,036 1.29
28陳強有限合伙人
NPI工程師
72,515 1.04
29張芳思有限合伙人自動化主管
72,500 1.04
3-11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2
序號合伙人姓名合伙人類別任職情況認繳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
30肖超有限合伙人助理工程師70,000 1.00
31匡國兵有限合伙人生產拉長70,000 1.00
32鍾鳳芳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70,000 1.00
33趙寶發有限合伙人副總經理70,000 1.00
合計7,000,000 100.00
註:
歐陽裕良與歐陽正良系兄弟關係,王子平系歐陽正良姐妹的子女。
二、發行人的業務
經核查,自《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
境內控股子公司江西朗特新增以下主要資質許可:
江西朗特於2020年7月29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具的《海關進出口
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海關註冊編碼為361096088J,檢驗檢疫備案號為
3656300070,有效期為長期。
江西朗特於2020年6月28日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機關核發的《對
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備案登記表編號為04530104。
三、關聯方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經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法律意見書》
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部分關聯方的相關情況發生了變
更,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關聯方名稱主要關聯關係及變更情況
1深圳市一測科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唐惠玲的配偶的弟弟劉小軍曾持有60%的
股權並任執行董事、總經理,於2020年7月轉讓其
持有的全部股權,並不再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
四、發行人的章程修改
2020年7月18日,發行人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
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及《關於修訂的議案》,根據《深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2
序號合伙人姓名合伙人類別任職情況認繳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
30肖超有限合伙人助理工程師70,000 1.00
31匡國兵有限合伙人生產拉長70,000 1.00
32鍾鳳芳有限合伙人採購專員70,000 1.00
33趙寶發有限合伙人副總經理70,000 1.00
合計7,000,000 100.00
註:
歐陽裕良與歐陽正良系兄弟關係,王子平系歐陽正良姐妹的子女。
二、發行人的業務
經核查,自《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
境內控股子公司江西朗特新增以下主要資質許可:
江西朗特於2020年7月29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具的《海關進出口
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海關註冊編碼為361096088J,檢驗檢疫備案號為
3656300070,有效期為長期。
江西朗特於2020年6月28日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機關核發的《對
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備案登記表編號為04530104。
三、關聯方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經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法律意見書》
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部分關聯方的相關情況發生了變
更,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關聯方名稱主要關聯關係及變更情況
1深圳市一測科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唐惠玲的配偶的弟弟劉小軍曾持有60%的
股權並任執行董事、總經理,於2020年7月轉讓其
持有的全部股權,並不再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
四、發行人的章程修改
2020年7月18日,發行人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
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及《關於修訂的議案》,根據《深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3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
件,對《公司章程》和《章程(草案)》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
經核查,信達律師認為,發行人上述《公司章程》及《章程(草案)》的修
改均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內容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
定。
五、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自《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共召開2
次董事會、2次監事會及1次股東大會,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會議名稱通知時間召開時間
1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0.06.28 2020.07.02
2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0.06.28 2020.07.02
3 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07.02 2020.07.18
4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0.08.03 2020.08.07
5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0.08.03 2020.08.07
經核查發行人上述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的會議通知、會議決議及會議
記錄等文件,信達律師認為,發行人上述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召開、決
議內容及籤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3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
件,對《公司章程》和《章程(草案)》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
經核查,信達律師認為,發行人上述《公司章程》及《章程(草案)》的修
改均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內容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
定。
五、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自《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共召開2
次董事會、2次監事會及1次股東大會,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會議名稱通知時間召開時間
1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0.06.28 2020.07.02
2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0.06.28 2020.07.02
3 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07.02 2020.07.18
4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0.08.03 2020.08.07
5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0.08.03 2020.08.07
經核查發行人上述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的會議通知、會議決議及會議
記錄等文件,信達律師認為,發行人上述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召開、決
議內容及籤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4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
3-14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