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這6種情況,故意殺人罪可以不適用死刑

2021-01-08 最新說法

根據法律規定:這6種情況,故意殺人罪可以不適用死刑

殺人,是犯罪中情節和結果都相較惡劣的一種。尤其是故意殺人,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從法條可以看出,死刑並不是犯故意殺人後唯一的結果。

同時,刑法還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以及除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也是不適用死刑的。所有還是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適用相應的刑罰。

一天,路人李某看到搶劫犯正在搶劫毆打一位孕婦,這時,他非常憤怒,馬上跑上去出手相助,而突然在出手相助間情緒失控,至搶劫犯死亡了。那麼路人李某會償命嗎?

本案為實際案例改編,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殺人償命,生活中,我們都覺得是如果你殺了人你就得一命抵一命,確實,大家都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今天我們來講一下例外情況,有這樣6種情況,故意殺人罪可以考慮不適用死刑。接下來我們具體來看看。

1.被害人具有明顯過錯的。被害人具有明顯過錯,無論從精神上還是實際中給加害者帶來了影響,間接或直接促使了故意殺人事件發生的。比如說,工亡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因為主觀原因未進行事故調查也未進行合法賠償,導致工亡勞動者家屬情緒失控殺害負責人的。

2.家庭生活中,出於一定原因誘發殺人,經查證情況屬實的;類似於家庭暴力導致長期受暴者殺人的情況,但使加害者情緒失控的不僅限於經受家暴這一種情況,有其他誘因導致故意殺人事件的,是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3.共同殺人案件中,具體情節確實難以查清的。比如三個人共同犯罪,將他人拳打腳踢致死,三人都是真兇,但致命一腳究竟是誰踢的?如果能認定, 此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如果不能認定,這三人都要按死緩或無期徒刑來量刑,就是說一個也不殺。

4.因為鄰裡瑣事,一時衝動殺人。這種案件,主觀惡性程度不大,犯罪後往往真正悔過。判處死刑未必有好的效果,可以判處死緩或者無期。

5.在婚姻家庭中,一方長期受虐待,憤而殺人的。夫妻中一方若是長經受家庭暴力,反抗情緒在長期壓力中突然爆發以至於殺害了家暴者以尋求解脫的,一般也不宣判死刑,因為家庭暴力原本就是違法的行為。

6.義憤殺人的。雖然被害人的過錯與加害人無關,但其行為不道德,使加害者在義憤填膺的情況下,想要「伸張正義」而殺害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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