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1842)到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的六十多年中,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多達數十個。這是帝國主義侵華的歷史罪證,也是舊中國統治者喪權辱國的記錄,中國人民永遠不能也永遠不會忘記這些歷史!當然中國歷史上不平等條約籤訂時間和內容也是各位出題老師的寵兒,中國歷史上不平等條約都有哪些你需要了解一下~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籤訂的條約
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籤訂
主要內容是:
1.清朝政府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史稱「五口通商」),準許英國派駐領事,準許英商及其家屬自由居住。
2.賠款。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100萬銀元,其中600萬銀元賠償被焚鴉片,1200萬銀元賠償英國軍費,300萬銀元償還商人債務。其款分4年交納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則酌定每年百元應加利息5銀元。中國向英國共賠償二千一百萬西班牙銀元(唯一一個賠款以「銀元」為單位的不平等條約)。
3.割地。割香港島給英國英軍撤出南京、定海等處江面和島嶼。
4.廢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貿易制度,準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5.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中國需與英國商定;中國的關稅自主權開始喪失。
6.以口頭協議決定中英民間「訴訟之事」,「英商歸英國自理」;中國的司法主權開始受到侵害。
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與美國代表顧盛在澳門望廈村籤訂了《中美望廈條約》,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條約內容可歸納為五條:美國享有英國在中國的一切特權;美國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國通商口岸;美國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醫院;中國變得更好,需與美國領事商議;擴大領事裁判權。
中法《黃埔條約》
1844年九月十三日,清政府代表耆英與法國代表拉萼尼在廣州黃埔的法國戰艦上簽訂了《中法黃埔條約》。條約內容可歸納為二條:法國享有英國、美國在中國的一切特權,法國可在五口租地建立教堂,中國有保護教堂的義務。
『第二次鴉片戰爭籤訂』
第二次鴉片戰爭涉及的考點來說可謂是考生備考的重災區,光是需要大家重點記憶的條約名稱和時間就達到了14個之多,第二次鴉片戰爭考點講解也許能幫你更好的理清各考點之間的聯繫~
中英《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6日籤訂。
主要內容是:
1. 英國公使得駐北京,並在通商港口設領事館;
2. 增開南京、臺南、漢口、九江等九個通商口岸;
3. 英國人可以往內地遊歷、通商;
4. 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5. 中國給英國賠償白銀四百萬兩等。
中法《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7日籤訂。
使法國除取得英國上述特權外,又規定:
1. 允許天主教入內地自由傳教;
2. 法國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
3. 中國給法國賠款白銀二百萬兩。
中俄《璦琿條約》
1858年5月籤訂。
主要是:
1. 中國將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大片領土割讓給俄國;
2. 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的中國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中俄《天津條約》
1858後6月13日籤訂。
主要是:
1. 允許俄國在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臺南、瓊州七口通商;
2. 準許在中國設領事,並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3. 準許俄國教士入內地自由傳教;
4. 日後中國若給其它國家以通商等特權,俄國得一律享受。
中美《天津條約》
1858年6月18日籤訂。
主要是:
1. 美國公使駐北京;
2. 增開潮州(汕頭)、臺南通商;
3. 擴大最惠國待遇等。
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籤訂。
又增加:
1. 開天津為商埠;
2. 準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
3. 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
4. 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中法《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籤訂。
又增加:
1. 開天津為商埠;
2. 準許法國招募華工出國;
3. 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土地,建造自便;
4. 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中俄《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籤訂。
增加:
1. 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東至海的大片中國領土劃給俄國;
2. 規定蒙、新西北邊界,割佔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大片中國領土;
3. 開放喀什噶爾為商埠等。
中美《續增條約》
1868年7月28日籤訂。
主要是:
1. 擴大掠奪華工;
2. 美國可在中國設學校;
3. 對僑民不得「欺侮凌虐」。
中葡《天津條約》
1887年12月1日籤訂。
主要是:
1. 允許葡萄牙永駐澳門;
2. 同樣享受英、美等在中國的特權。
中俄《伊犁條約》
1881年2月24日籤訂。主要是爭奪伊犁河流域的中國領土,並將兵費增為九百萬盧布。
中英《煙臺條約》
或稱《滇案條約》,1876年9月13日籤訂。
主要是:
1. 英國得派員至雲南調查;
2. 英國可經甘肅、青海、四川等地進入西藏,轉赴印度;並可由印度進入西藏;
3. 增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
4. 租界免收洋貨釐金;
5. 減少進口稅。
中法《會議簡明條約》
1884年5月11日籤訂。
主要是:
1. 清政府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2. 允許在中越邊境開埠通商;
3. 調回在越南的中國軍隊。
《中法新約》
又稱《越南條約》,1885年6月9日籤訂。
除要中國承認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外,還降低了中越邊界的進出口稅率;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向法國商辦;法國退出臺灣、澎湖。
『甲午中日戰爭時訂立』
中日《馬關條約》
1895年4月17日籤訂。主要是
1. 中國承認朝鮮由日本控制;
2. 日本強佔臺灣、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
3. 賠償日本軍費二億兩;
4. 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5. 允許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任便設領事館和工廠;
6. 日軍佔領威海衛,俟賠款付清後才撤退。
中日《交收遼南條約》
1895年11月8日籤訂。竟要清政府以三千萬兩「贖回」遼東半島。
『八國聯軍戰爭時訂立』
相對於兩次鴉片戰爭來說,甲午中日戰爭和八國聯軍侵華涉及到的條約內容對考生來說可是一個大大的福利,只有一個需要重點記憶的內容,但涉及的國家之多也需要大家做詳細了解呦!!!
《辛丑條約》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與英、美、俄、德、日、法、意、西班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十一國籤訂。主要是:
1. 中國賠款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釐,本息合計達九億八千多萬兩;
2. 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外國使館區,中國人不準居住;
3. 拆毀大沽炮臺及京師至海通道之各炮臺,外國軍隊駐紮北京和從北京到山海關沿線的十二個重要地區;
4. 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與諸國讎敵」的各種組織,違者處死;
5. 各地官員如發生「傷害諸國人民」事件,必須立即鎮壓,否則立即撤職,永不任用;
6. 清政府承認附和義和團的錯誤,向帝國主義「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