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量入為出」為財政原則,財政手段必然以節流為主;以「量出為入」為財政原則,財政手段則會以開源為主。由於儒家思想的影響,「量入為出」的財政原則一直為歷代王朝所遵從,居於主導地位;與之相對應的「量出為入」,則被視為苛政。
清軍入關,統一全國後,仍然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在這一財政思想指導之下,清前期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於常例,尤其是田賦、漕糧、鹽課和關稅。由於每年常例收入的來源和數額都基本固定,政府可以根據常例收入的規模來安排常例支出,其總額通常小於定製的常例收入總額,由此保證了清前期的長期財政盈餘。連年的巨額盈餘,使得戶部的存銀越來越多,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戶部的存銀更是多達8182萬餘兩。如果遇到突發事件,如大規模戰爭、嚴重自然災害,政府除動用歷年的財政盈餘外,還可以通過捐納、報效等非常例收入,來應付非常例支出。蕭一山在《清代通史》中說,雍正年間「雖屢次用兵,而經費不虞匱乏,並得積蓄二千四百餘萬之巨款」。清前期之所以能夠出現中國歷史上蔚為大觀的「康乾盛世」,當與「量入為出」的財政思想有著密切關係。
嘉慶、道光時期,清廷仍然固守「量入為出」的原則,並以「輕徭薄賦」為仁政美德。其實,當時清廷對全國財政的控制能力已降至極低的水平,即便有巨額的支出,如軍需、河工及賑濟等,也仍然憑臨時的調補來支持,而無長期的綜合考慮。張集馨在《道鹹宦海見聞錄》一書中記載,道光帝甚至宣稱:「譬如人家一所大房子,年深月久,不是東邊倒塌,即是西邊剝落,住房人隨時粘補修理,自然一律整齊,若任聽破壞,必至要動大工。」應該說,嘉道時期政府在財政上的最大問題是,當歲出突然增大時,其歲入不足以應付這種開支,所以不得不採用臨時性的籌措財政經費的方法(捐輸和報效),新的改變已經迫在眉睫。
鹹豐、同治時期,隨著太平天國起義的發生,清朝的財政支出急劇增加,而常例收入的數量卻非常有限,甚至每況愈下,導致「量入為出」在實際操作層面已無可能,只能開始向「量出為入」轉變。由於收支形勢的突然逆轉,戶部最初只能遵行舊有思路,堅持節流省費,以求平衡。鹹豐元年(1851年),戶部奏稱:「自古理財之道,不外開源節流二端。開源之道必須有利無弊,或弊少利多者方可舉行。臣等旦夕思維,未有良法可裨經費。惟節流之道臣等隨事講求,有以節制。」這一時期雖然還能經常在詔書中看到對「量入為出」思想的強調,但由於財政開支不敷,導致清廷多採用指撥等變通方式,將非常例收入如釐金、捐納納入收入範疇,「變通辦理」。同治十二年(1873年),內務府即奏稱,內務府之廣儲司銀庫「一年進款用款,通盤核計,詳細比較,例內尚無靡費,實因例外各款遞有加增,量入為出實不敷用」。於此,舊有的常例與非常例收支明確劃分的辦法被拋棄,「量入為出」徒具空殼。
正因為有此財政指導思想的轉變,鹹豐同治時期的加徵田賦、鹽課等舊賦,開徵釐金、洋稅等新稅種,鑄造大錢、發行寶鈔,舉借外債,推行捐輸,才能得到清廷理直氣壯地大規模推行。釐金和洋關稅開始大量徵收,並在事實上超越田賦,成為這一時期最主要的財政收入來源。清廷的財政收支規模,也由鹹豐初年4000萬兩增加到同治末年的7000餘萬兩。可以說,由「量入為出」轉為「量出為入」,成為這一時期財政指導思想最重要的轉變。
清末,財政結構的變動幅度進一步加大。除了釐金和海關稅收數量的持續增加之外,近代企業稅也成為晚清開徵的另一個新型稅種,主要指鐵路、輪船、郵政、電報等企業創造的收入,時稱為「官業收入」。晚清時期,為最大限度地獲取和擴大稅源,各種苛捐雜稅名目迅速增加。「菸酒加稅,鹽斤加價,整頓契稅牙帖」「凡肩背負,日用尋常飲用之物,莫不有捐」。在此基礎上,晚清的財政收入規模變得更為龐大。據劉錦藻《清朝文獻通考》等史料的記載,光緒前期的年財政收入為8000餘萬兩,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為1.05億兩,光緒三十四年為2.34億兩,宣統元年為2.63億兩,宣統三年的收入為2.97億兩,上升趨勢明顯。
當然,清末的財政支出也加速膨脹,軍費、賠款、外債、官辦企業,以及皇室經費等都節節攀升,此時的財政支出已經由道光時期的4000萬兩,膨脹至同治末年的8000萬兩,1899年的1.01億兩,1908年的2.37億兩,1911年的3.38億兩。同樣是由於財政的窘迫,「量入為出」難以為繼,清廷只得放棄舊有的財政高度集中管理體制,改變京餉、協餉和奏銷制度,將部分籌餉權下放各省督撫,地方財政體系得到發展。筆者將其概括為從「國家財政」向「財政國家」的財政體制轉型。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有識之士開始呼籲改變舊有的財政指導思想,採取「量出為入」的辦法。例如王韜在考察英國財政制度時說,英國「所徵田賦之外,商稅為重。其所抽雖若繁瑣,而每歲量出以為入,一切善堂經費以及橋梁道路,悉皆撥自官庫,藉以養民而便民,故取諸民而民不怨,奉諸君而君無私焉」。受此影響,1898年,戶部在奏摺中提出:「近時泰西各國每年由該國度支大臣預將來年歲用款開示議政院,以為賦稅準則。」1910年,浙江巡撫增韞更是明確主張「量出為入」:「夫國家財政與個人經濟不同,值此憲政進行,若不統籌全局,本財政原則量出以制入,必至財源涸竭,百舉俱廢,匪惟貽笑各國,且無以並立於二十世紀,可斷言也。」
可以說,到了清末時期,許多官員已經開始明確接受了「量出為入」的財政指導原則。徐世昌認為:「古之制國用者,量入以為出;今之制國用者,量出以為入。蓋以財限事則庶政坐困,因事理財則百廢興舉。」權臣奕劻也表示,各國預算之法不同,「一則量入為出,於節流之意為多,而政策常偏於保守;一則量出為入,於開源之道為重,而政策常主於進行。所謂積極與消極,既有不同辦法,遂以各別。大抵國家文明程度愈進,則其經費愈繁。歷觀往史,中外皆然。」
從「量入為出」到「量出為入」財政思想的轉變,有其歷史合理性。它有利於保障國家財政的正常運行,幫助晚清財政渡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機,也促進了中國財政體制的轉型,即由農業型財政向工商業型財政轉型,同時學習西方的財政預算做法,增強了財政管理的有效性和規範性。這一財政觀念的轉型,也為國人進行了一次財政知識普及,對後世的財政思想具有重要影響。
當然,財政指導思想再高明,也不能脫離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自甲午、庚子兩次賠款,民力已岌岌不支。壬寅改練新軍,分攤各省,歲盈千萬,竭澤而漁,勢成孤注」。在朝廷的恣意妄為之下,「量出為入」導致內外交困,國家財政最終全面崩潰,清王朝也隨之滅亡。其中的教訓,也值得我們深思。
(作者:倪玉平 單位:清華大學歷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