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多來,兩岸關係進入水乳交融階段,民眾往來川流不息。大陸民眾借著旅遊的機會,實地登臨臺灣寶島,體驗所謂臺灣經驗。
有人志在飽覽山光水色、感受風土民情、親睹故宮國寶;有的或許愛看臺灣晚間電視政論談話節目;有人則對臺北士林夜市(大排檔)情有獨鍾……從造福民眾的角度觀之,如今最夠資格稱為臺灣「奇蹟」的,應該首推「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臺灣這項醫療社會保險制度,甚至連社會福利發達的美國、歐洲、日本等都讚譽不絕。
美國日本加拿大歐盟等發達國家給予一些國家免籤或落地籤待遇,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該國(地區)民眾的健康福利保障水平。
而臺灣的「健保」,每人每月僅需繳付有限的保費(按:最低一級的每月保費僅需付臺幣600元,相當於人民幣125元),即可享受全方位的醫療服務及保障。
中國大陸幅員遼闊,城鄉之間,東西部之間,醫療資源本就有限或匱乏,再加上分配不均,造成民怨沸騰。看不起病,早和「上不起學」、「買不起房」一起,被並稱為困擾民眾的「新三座大山」。有感於此,中央政府正策劃施行福惠全民的醫療改革制度。
追循臺灣健保制度建構的軌跡,參酌臺灣的發展歷程、臺灣經驗,或許是一套值得大陸鏡鑑的制度。
勞保、軍保、公保——臺灣健康保險的早年曆程
一項福國利民的福祉,必須仰賴兩種人,方可順利付諸實現:一種人是有遠見、堅持理想、勇往直前的領導人;一種人是執著理想、鍥而不捨、具有使命感的專家與科技官僚。
1954年3月2日,時任「行政院長」的陳誠,在接見一群勞工及漁民代表時說:「實施勞工保險及漁民保險,僅是政府實行社會安全制度之一部分,如果『國家』財力充裕,應將此保險制度,擴大到公教人員和農民方面。」陳誠承諾:世界各民主國家為加強社會安全之基礎,無不朝向此一方向邁進,希望此一制度能擴大範圍到各界。
這是國民黨高層於臺灣第一次對實施社會安全制度,作出了公開承諾。曾任職中華民國外交部政務次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上海市市長等要職,國民黨撤退臺灣後第一任「省主席」的吳國楨,也曾經在歷年省政施政計劃重點中,多次提及實施「疾病保險」。1952年元月提出的施政計劃第七項就說:「七、社會方面:儘可能做到疾病保險。」
剛到臺灣,當局的財務窘迫異常,不少資源用於軍備,落實民眾疾病醫療保險需要巨額資金,所以僅止於口頭宣示。吳國楨在1952年9月就曾經說:「……勞工保險的舉辦,已有相當成就,年內將續舉辦漁民保險,對漁民鹽民的生活,政府已在盡力改善,漁鹽區自來水的設施,較日據時代超過3倍半,至疾病及失業保險,政府亦有舉辦的準備,惟不敢貿然從事,需要穩紮穩打,所以還不敢說何日可以成為事實。」
任何事物皆有其本源,舉凡大事率皆始於小事。臺灣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從勞工保險、漁民保險、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農民保險……逐步積累、推廣到島內整個社會的全民健保。所以,全民健保絕非一步到位,而是伴隨社會財富之增長、政治民主化、中央權力下放的進程,逐步推廣。臺灣過去半世紀來陸續施行的勞工保險、漁民保險、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農民保險……等項保險,實際上均可視為現今臺灣全民健保的基礎。
勞工保險,是國民黨撤退臺灣後,第一項實施的社會保險。而吳國楨更堪稱勞工保險的奠基功臣。
吳國楨在1951年12月12號的省政施政報告中指出:臺灣省從1950年3月1日開始辦理勞工保險,至1951年9月止,勞保支出新臺幣309萬8000元,承保工人總數為14萬9000餘人。
但是,當時開辦的勞保,屬於第一期第一階段,初期勞保並無醫療保險的服務項目,實施的範圍也局限公營事業工廠員工。勞保的理賠項目包括傷害給付、殘廢給付、家屬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生育給付、老年給付等。當年臺灣生活條件尚屬貧乏,就以勞保死亡給付而言,一名勞工死亡,只能領到約300多元死亡給付。
臺灣當局開始思考把醫療保險納入勞工保險之中,並且付諸實際行動,是在1951年8月,吳國楨命令臺灣省勞工保險部經理俞慈民帶隊,專家謝徵孚、史尚寬、果增祜4人,於該年8月30日前往日本考察兩個月,深入了解日本勞保運作的情況。初步在全臺各大城市,籌設勞工醫院,為投保勞工免費治病,這是臺灣執政當局籌辦平民醫療保險之始。
隨著主客觀條件的成熟,勞工保險在醫療方面的著墨,亦逐步豐富其內容,擴大保險服務範疇。1956年7月,開始辦理勞保疾病住院給付,投保的勞工此後因病住院者均可得到補助;1970年1月,勞保的範圍擴大到疾病門診給付,勞工看病可以得到保險給付。1979年,勞保的給付保障範疇已擴大至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7種。1988年,勞保再增列職業病預防檢查、精神病醫療給付等兩項。
軍人保險,也是國民黨撤退臺灣後,基於提高軍人效忠與向心力之思考,較早實施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1950年6月1日,當局於「聯勤總司令部」轄下,成立了一個「軍人保險管理委員會」,隨後即逐步全面實施軍中的醫療保險制度。
臺灣軍人保險的開創者,是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趙聚鈺。趙聚鈺(1915~1981,湖南衡山人),北京大學預科及復旦大學畢業,曾任「中央信託局」分局經理。任職「中央信託局」期間,趙聚鈺奉蔣氏父子之命,創辦團體健康保險、軍人保險及公務人員保險制度。
軍人保險開辦之初,很多軍人不清楚軍保有啥用處,發現薪餉當中「無緣無故」被扣掉了一些錢,心裡很不舒服,群起責怪趙聚鈺剋扣薪餉,趙聚鈺平白受謗,還是毅然籌辦下去。辦完軍人保險,趙聚鈺還接著辦理黨員保險(國民黨黨務工作人員保險),及公務人員保險。
不論是軍保、黨保、公保,從帳面上乍看,都是十分花錢的制度,不少財政部門的官員極力反對,都說那是虧本的事,趙聚鈺回答這些反對者說:「這是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環,即使虧本亦在所不惜。」趙聚鈺能貫徹軍保政策,主要也是有兩蔣父子在背後撐腰。
受限早年臺灣的經費預算,與勞工、軍人保險相較,臺灣的公務人員保險遲來了七八年。1958年8月,包括臺、澎、金、馬地區,臺灣全體公務人員總計有17萬4873人加入保險。
公保初辦,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俸給的7%,但是,這7%並不是由被保險人(公務人員本身)全額負擔,而是被保險人自付35%,政府補助剩下的65%。保險費是按月於發薪水時扣繳,假設某公務員的薪俸是100元,他實際只需繳交保費2.45元,算起來十分低廉。
先後陸續實施的勞保、軍保、公保、農保,即成為日後臺灣建構全民健保制度的奠基石。
又一項「臺灣奇蹟」?
1986年2月,「行政院長」俞國華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公開宣布將以公元兩千年作為實施全民健保的目標年。1987年11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奉命負責規劃全民健保。1988年7月,在「經建會」之下,成立了「全民健康保險規劃小組」,召集人為當時的「經建會」副主任委員蕭萬長,總顧問為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系教授蕭慶倫(William Hsiao)博士,蕭博士是臺灣健保第一期規劃總顧問,堪稱臺灣全民健保的前期總設計師。
蕭慶倫原籍江西,出生北京,1948年,襁褓中的他隨父母舉家遷往美國,日後曾任美國社會保險署副總精算師,美國衛生福利部醫療保險精算局局長;現任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34歲那年,蕭慶倫放棄高薪職位,重返哈佛大學經濟系攻讀博士學位,於1982年獲得博士學位後,經哈佛大學禮聘擔任經濟系教授,也是美國著名的衛生經濟學專家,美國科學院院士。
1970、1980年代之交,臺灣執政高層有感於經濟發展已至相當程度,但社會福利制度卻趕不上經濟發展,亦與人民的需求脫節,乃思求變,因蕭慶倫學術成就享譽國際,早在俞國華宣布規劃全民健保之前,臺灣已向蕭慶倫教授多次研商請益,多次透過「財政部長」李國鼎、後來的「經建會」主委錢復,數度到美國邀請他。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規劃小組」最初的規劃,全民健康保險的支出,約佔臺灣全年GDP的5.5%。並計劃,在實施全民健保之前,逐步擴大已經開辦實施的勞保、軍保、公保、農保等各項保險,陸續於1995年前,納入公務人員父母、低收入戶、公務人員子女、勞工眷屬、農民配偶、農民父母、農民子女。
誠如臺灣「衛生署長」葉金川所說的,臺灣全民健保是「七年規劃,一年立法,三天實施」。健保從俞國華宣布實施時間,歷經了俞國華、李煥、郝柏村、連戰等4任「行政院長」。1995年1月1日,「健保局」成立,同年3月1日,全民健保正式開辦。
臺灣「中央健康保險局」掛牌成立當天,葉金川形容:「我知道引擎已發動,全民健保列車上路了,我們這批司機,未來到底會如何,實無從預估,也無暇多想,只知道做就對了,勇往直前,別無選擇。」原本不屬於勞保、軍保、公保、農保、漁保……各種社會保險受保對象的「化外之民」──從來沒有享受過醫療保險的老百姓,對全民健保的開辦,如大旱之望雲霓。
但是,真正促使健保早早上路的,主要卻不是這些平民百姓。健保一年高達3000億臺幣以上的預算,讓島內眾多利益團體,早已垂涎三尺,他們急著蠶食這塊龐大的利益大餅,因此使盡各種手段,逼迫臺灣行政當局不斷提早實施健保的進程。這也成為健保急速實施的原因之一。
全民健保果然是另一項「臺灣奇蹟」嗎?這項「奇蹟」,是不是有揠苗助長之嫌?它是否憂中有喜,喜中有憂?喜的是,它創辦的神速,品質的優良;憂的是,它存在的制度缺失,是否不利廣大病人?財務虧損有沒有可能變成所謂的黑洞?
最初協助臺灣設計健保制度、後來卻又放棄繼續規劃的蕭慶倫博士,他的警語如今依稀在耳。1992年1月,他在接受島內傳媒訪問時提出過警告,全民健保一年要花掉臺幣3200多億元,這中間如果出了差錯,健保日後一定成為吃錢的無底洞,造成的財務風暴將拖垮臺灣經濟,如果失敗了,臺灣就沒有錢再去辦其他的社會福利措施!蕭慶倫認為,全民健保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的社會保險,做好全民健保之後,臺灣才有本錢擴大辦理退休或失業福利政策。
內外稱羨的醫療保險
儘管各種質疑聲音不絕於耳,全民健保還是在1995年如期上路了,並成為今日舉世稱道的優質社會福利醫療制度。
去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Paul Krugman),曾於2005年12月撰寫題為《驕傲、偏見、保險》的文章,要求美國虛心向臺灣學習全民健保的經驗。
這篇文章說,臺灣全民健保已實施10年,它使得原本只有59%的人口享有公、勞、農保,擴大成了全民納保,但在經濟面上,整體醫療費用之增加卻相當有限。
臺灣「中央健康保險局」也強調,全民健保具備了低保費、低行政經費及高納保率的經營效率等優點,逐漸達到減輕民眾就醫負擔的目標。根據2005年的統計數據,臺灣的醫療支出費用佔臺灣GDP的6.2%,雖然比原先規劃時期的5.5%來得高,除了略高於韓國的6.0%,遠低於美國的15.3%,均低於各個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
儘管官方對臺灣的全民健保多所褒揚,但民間團體包括醫界人士對現行健保卻有許多意見和不滿。例如,現任「監察委員」程仁宏,之前,在他擔任臺灣消基會董事長接受傳媒訪問時曾指出,消基會歸納臺灣消費者的投訴,發現臺灣健保醫療浪費的兩大類別,是醫界的不當醫療和黑心醫療。
醫界不當醫療的目的,無非是為了多領健保費,因而頻頻發生各種醫學檢查泛濫、多開藥品的情況,甚至衍生濫開抗生素給病人的嚴重情形。而醫生與病家勾結起來,假看病、假住院、盜刷健保卡的案例,也是層出不窮,目的就是企圖浮報與詐領健保費。
近期,亦有媒體引述消基會人士的評估,擔心今年底全民健保的財務赤字,將達到新臺幣600億元。
如果暫不深究健保財務黑洞,及各種為人詬病的醫療陰暗面,而純從「物美價廉」的角度審視臺灣的全民健保,克魯格曼的文章絕非溢美。
即使未受健保庇護的病人,臺灣的醫療費用也比較美國、日本等國家價廉得多。今年5月24日,島內媒體報導,一位名叫EileenDreizin的美國加州婦人,千裡迢迢搭飛機到幾千公裡外的臺灣,接受活體肝臟移植手術。她來臺灣換肝有兩個原因:一是臺灣的肝臟移植手術在國際醫界頗負盛名;二是在臺灣施行活體換肝手術,費用僅需約200萬元新臺幣,而在美國則需耗資1000萬元新臺幣。換言之,在臺灣僅需五分之一的價格,即可獲得世界先進水平的醫療服務。
保費低廉,醫療品質符合國際水平,是臺灣健保醫療的最大特色。
健保把民眾區分為六類保險對象。
第一類的保險對象包括:公務人員、志願役軍人、公私校教職員、僱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第二類的保險對象包括:職業工會會員、外僱船員;第三類的保險對象包括:農民、漁民、水利會會員;第四類保險對象諸如:義務役軍人、替代役役男、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第五類保險對象包括:低收入戶;第六類保險對象包括:榮民(早年大陸來臺退伍的軍人)、榮民遺眷家戶代表及其他地區人口。
作上述六類保險對象劃分的目的,是要根據民眾經濟能力,劃分不同的健保保險費負擔比例,有錢的人自己多負擔健保保險費,沒錢的人少負擔甚或不負擔保險費。目的在照顧中低收入的貧苦民眾。
譬如,第一類的公務人員,他們的保險費用30%是被保險人本人要付,其他的70%的費用,則由投保單位,也就是公務人員的工作機構付給。第一類的僱主、自營業主等,這些人多半是老闆,他們必須百分之百負擔自己的健保費。
而第五類的「低收入戶」保險對象,這些弱勢民眾的健保費用百分之百是由政府付給。像這樣不必付健保保險費的保險對象,還包括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等。
一般民眾投保健保,是按照投保金額,來決定你每個月該付多少健保保險費。按照投保金額,作了10組46等級的組別級距,不同的組別級距,付不同的健保費。
如果你投保的月薪是在新臺幣17280元以下,一個月實際要繳納的健保費為新臺幣600元。最高的組別級距是第10組第46等級,投保的月薪在新臺幣126301元至131700元之間,每月要繳納新臺幣5400元健保保險費。
然而,不論民眾投保的組別屬於哪一組,交的保險費儘管不同,去看病時受到的健保醫療照護的待遇,是完全一樣的。當然,個別投保的民眾,如果願意在看病時多花錢,經醫師指示,買健保不給付的昂貴藥品,或住院時住進健保不給付的頭等病房,屬於個人的消費自由權利,不在此限。
全民健保屬於強制性保險,按規定每位臺灣老百姓都必須投保健保。截至2008年6月底止,參加全民健保的總人數有2289萬1972人,投保單位有67萬4589家,幾乎全體臺灣民眾都已投保。
民眾上醫院看病,只需攜帶自己的健保IC卡,就可以到任何醫院看病,臺灣各地的醫院憑著IC卡,即可為病人辦理看診或住院手續。健保IC卡在許多場合,甚至可替代身份證,成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為了適度抑制看病浮濫的情況,健保設計了部分負擔費用制度。以到小診所看病為例,病人需要繳交看診「部分負擔費用」新臺幣50元,急診則需繳交新臺幣150元。如果到大醫院,比如說到醫學中心看病,如果未經轉診者,要繳交新臺幣360元,轉診者要交新臺幣210元,到醫學中心看急診,則需新臺幣450元。
領藥時,還要再繳交藥品的部分負擔費。如果每次看病時藥品的費用總計為100元以下,則無需繳交藥品部分負擔費;藥品的費用101元至200元,需繳費20元;最高的藥品費用,凡在1000元以上者,需繳付新臺幣200元。所以,看一次病,連同看診費用、藥品費用,最低的可能收費僅需50元,最高亦不過650元左右。
健保對一般臺灣市井小民而言,稱得上是相當實惠的健康保障機制,這項制度使得過去貧病無依、沒錢看病、坐以待斃的情況,不復發生,堪稱窮人生病時的救星。所以,全民健保堪稱是臺灣民眾最受用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