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間,上交所、深交所分別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向社會徵求意見。新一輪的全市場退市制度即將落地,新規增加了哪些內容?
12月14日晚間,滬深交易所先後發布退市新規。在借鑑科創板、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滬深交易所對退市指標、退市流程、風險警示情形及退市相關交易安排等進一步完善優化。
參照最新的退市規則,結合上市公司前三季度的業績,目前A股市場中有超40家上市公司營收低於1億元,且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在河南,今年前三季度,天邁科技今年前三季度的營收為9800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為-0.3047億元,但對於天邁科技來說,前三季度營收已達9800萬的背景下,今年營收過億應不成問題。
A股退市新規出爐 新增多條退市紅線
12月14日,滬深交易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多項配套規則進行修訂,並發布修訂後的相關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合稱退市新規),對外公開徵求意見。
據了解,此次修訂按照退市情形類別分為交易類、財務類、規範類、重大違法類四類強制退市類型以及主動退市情形,並按每一類退市情形分節規定相應的退市情形和完整的退市實施程序。
財務類指標方面,取消了原來單一的淨利潤、營業收入指標,新增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的組合財務指標,同時對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下一年度財務指標進行交叉適用;交易類指標方面,將原來的面值退市指標修改為「1元退市」指標,同時新增「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的市值指標;規範類指標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並細化具體標準;重大違法類指標方面,在原來信息披露重大違法退市子類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財務造假退市判定標準。科創板和創業板也同步優化退市指標。
同時,深交所還明確設立包含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內的風險警示板,對風險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同時,新增依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ST)情形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疑、內控審計意見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兩類其他風險警示(ST)情形,並收緊違規擔保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量化標準等。
此外,退市程序上也進行了簡化。滬深交易所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明確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取消交易類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設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將退市整理期交易時限從30個交易日縮短為15個交易日;將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生效判決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