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23 證券簡稱:美錦能源 公告編號:2020-129
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屆九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九屆九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於2020年12月1日以通訊形式發出,會議於2020年12月11日以通訊形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董事9人。會議由董事長姚錦龍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及高管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審議,一致通過如下議案: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並通過《關於調整和增加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開的八屆四十三次董事會會議及2020年5月18日召開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由於公司與關聯方之間業務活動的需要,現需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對公司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進行調整和增加。
關聯董事姚錦龍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錦麗女士迴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的《關於調整和增加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30)。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並通過《關於擬為控股子公司汾西太嶽原有工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汾西太嶽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申辦編號為「2013-固-借-0002」的固定資產支持融資借款,借款總額為100,000萬元,截止目前餘額為20,250萬元,需要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額度為20,250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的《關於擬為控股子公司汾西太嶽原有工行貸款提供
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31)。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並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章程》條款 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條款
第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副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 第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副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總工程師。
第四十一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行為,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的擔保; (五)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第四十一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行為,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的擔保; (五)連續12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 (六)連續12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且絕對金額超過五千萬元; (七)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第一百一十條 董事會應當確定對外 第一百一十條 董事會應當確定對外
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託理財、關聯交易的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並報股東大會批准。 董事會具有審批下列重大事項的權限: (1)投資在10000萬元以上,且年度內累計投資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淨資產總額的20%的投資項目由董事會決定。 (2)收購或者出售資產在10000萬元以上,且年度內累計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淨資產總額的20%的項目由董事會決定。 (3)關聯交易總額在300萬元至3000萬元之間且佔公司最近經審計淨資產值的0.5%至5%之間的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資產抵押等單項合同數額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淨資產總額的30%由董事會決定。 (5)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低於50%;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帳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6)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收入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在五千萬元以內。 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託理財、關聯交易的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並報股東大會批准。 董事會具有審批下列重大事項的權限: (1)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超過30萬元,但未達到「交易金額超過3000萬元,且佔公司最近經審計淨資產5%以上」的; 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超過300萬元,且佔公司最近經審計淨資產0.5%以上,但未達到「交易金額超過3000萬元,且佔公司最近經審計淨資產5%以上」的。 (2)公司資產抵押等單項合同數額達到最近經審計的淨資產的10%由董事會決定。 (3)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低於50%;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帳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4)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收入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在五千萬元以內。
(7)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淨利潤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在五百萬元以內。 (8)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在五千萬元以內。 (9)交易產生的利潤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淨利潤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在五百萬元以內。 超過上述審批限額的重大項目由董事會研究後股東大會批准。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絕對值計算。 (5)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淨利潤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在五百萬元以內。 (6)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在五千萬元以內。 (7)交易產生的利潤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淨利潤的10%以上,低於50%;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在五百萬元以內。 超過上述審批限額的重大項目由董事會研究後股東大會批准。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絕對值計算。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一百五十八條 公司聘用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淨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諮詢服務等業務,聘期一年,可以續聘。 第一百五十八條 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淨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諮詢服務等業務,聘期一年,可以續聘。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並通過《關於召開2020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公司決定於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14:3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勁松北路31號哈伯中心12層會議室召開2020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的《關於召開2020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0-132)。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籤字並加蓋印章的九屆九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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