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炎炎夏日,
知了都熱得有氣無力。
這時來一支冰涼的棒冰,
消暑解渴的同時,
還能讓自己休息一下。
但是,在這樣的溫度中,就連在質保期內的棒冰都因為保存不當而過期了。
近日,華舍街道某小區居民蔣先生帶著2歲的孩子在家附近散步,路過超市時給孩子購買了一根價值1元的某品牌棒棒冰,結果孩子吃著吃著,蔣先生發現不對勁,棒棒冰竟然有一股臭味。蔣先生連忙找超市老闆理論,要求給予相應賠償。老闆同意換一根同品牌的棒冰,但蔣先生對於賠償損失的要求不能接受,無奈,蔣先生只好撥打12345投訴熱線,希望市場監管部門幫忙調解。
接到投訴後,區市場監管局柯橋所、區消保委柯橋分會工作人員接待了蔣先生,並認真查看了他帶來的棒棒冰和包裝紙。工作人員發現該棒棒冰如果在零下18℃的環境下保存,其質保期為一年半,那麼這根棒棒冰還在質保期內;若在常溫下保存,其質保期為一年,也就是說如果在常溫下保存則棒棒冰已過質保期。
茴香豆從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原來商家並沒有按照棒棒冰包裝上顯示的方法進行保存,而是將棒棒冰放置於常溫下保存,這才導致了棒棒冰的變質。
區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夏季高溫來臨,對於這種需要在一定溫度下進行保存的食品,希望商家在入手的第一時間就按照包裝標明的保存條件進行保存,以免食物產生變質等問題。最終,在工作人員耐心細緻的勸導下,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圓滿解決該項糾紛,超市負責人向消費者賠禮道歉並給予300元的補償。
據了解,進入夏季,氣溫逐漸上升,各類因食品、飲料變質引起的消費糾紛在商品類消費糾紛中佔比很大。6月份以來,有關食品、飲料變質引起的消費投訴已達10起,佔商品類投訴近五成。為此,區消保委相關負責人提醒市民,在購買食品時要注意查看包裝標識。
認真查看食品包裝上是否標明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內容,儘量不要購買快到保質期的食品。同時,購買時或食用前要注意查看食品有無變質現象。尤其在給兒童食用前,家長最好先嘗試一下食品是否變質,以防兒童因鑑別能力差而誤食變質食品。遇到此類食品變質問題,應當第一時間保存資料、證據。尤其是市民外出就餐時,更需要注意食品的保質期以及保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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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記者|黃唯誠 通訊員 何祖國
責任編輯|屠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