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14日,中國足協在上海召開「2020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會議上中國足協公布了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的通知、發布了2021-2023賽季各級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文件、公開了國內球員和外援的最新限薪令,同時也有相對應的監管和處罰措施。PP體育為您匯總所有內容,並下來詳細解析。
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通知
1.俱樂部在工商部門註冊的官方名稱應規範為:行政區劃+俱樂部名稱+足球俱樂部+企業形式組織,其中俱樂部長度不超過4個漢字。
2.俱樂部報名參加聯賽的俱樂部簡稱或球隊名稱應規範為:行政區劃+俱樂部名稱。球隊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名稱,也不得使用漢字。
3.俱樂部名稱中不得含有俱樂部任何股東、股東關聯方或實際操縱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名稱,也不得使用上述字號、商號或品牌相似或近似的漢字或字組。
2021-2023賽季各級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文件
俱樂部總支出限額中超俱樂部單個賽季不得超過6億元;中甲單個賽季不得超過2億元;中乙單個賽季不得超過5千萬元;包括青訓費用和女足費用;不包括體育場等基礎設施費用;青訓費用不包括獨立於足球學校運營經費。
中超限薪新政
1.本土球員頂薪500萬元,一線隊本土球員平均薪酬不超300萬元;
2.外援頂薪不超300萬歐,外援總額不超1000萬歐;
3.入籍球員,俱樂部可選擇外援薪酬標準或本土球員薪酬標準;
4.俱樂部單個財政年度總支出不超過6億元。
處罰方案
如球員在賽季中被發現薪酬超過規定限額的,將被處以禁賽 24 個月的處罰。如俱樂部違規發放獎金,一經查出,每次將被處以扣除審查報告籤發年度聯賽積分3分的處罰。如俱樂部國內球員平均薪酬超過限額規定,則該俱樂部將被扣除審查報告籤發年度的聯賽積分9分;如俱樂部外籍球員薪酬總額超過限額規定,該俱樂部將被扣除審查報告籤發年度的聯賽積分9分。
如俱樂部採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方式與球員籤訂"陰陽合同"或違規發放薪酬,一經查出,即剝奪該俱樂部當賽季比賽成績並在下一年度降級至低一級別聯賽;對涉事球員處以禁賽 24 個月的處罰。
責任編輯: 魏一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