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國王威廉還要求,不管土地現在的主人是英格蘭人還是諾曼人,凡是曾經向國王愛德華支付地租的,現在也要向他繳納地租。國王威廉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仍然是因為他是英格蘭國王的合法繼承人。而諾曼人認為,大家通過戰爭徵服英格蘭,英格蘭王位所謂的繼承權早已被剝奪,所以威廉的這一說法並不被認可,反而遭到了諾曼人的反對。
他們認為,除去自願納稅的情況,免稅是他們獲取戰爭勝利所獲得的不可侵犯的特權,而在這個時候突然要求他們按照英格蘭慣例開始納稅,自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很多人反對國王的要求,對強制加給自己的奴隸身份表示不滿。當然,諾曼人當中也不乏逆來順受之人,還有的人被國王威廉收買,這些人的行為惹怒了其餘諾曼人將領。拉烏爾·德·庫爾貝皮訥一 直拒絕為他在坎特伯雷的房屋繳納租金,于格·德·蒙福爾也拒絕為他在埃塞克斯的土地繳納稅金。
這兩人戰時做出過重大貢獻,地位非同一般,故而有自信不被懲罰;然而, 其他人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一個叫作奧斯伯特的諾曼人,以前為國王愛德華繳 納地租,如今拒絕這麼做,土地便被沒收,沒收以後的土地被贈予願意付錢給國王的人, 也就是拉烏爾·泰伊布瓦。
現在看這件事情,就如同進行博弈一樣, 不付錢給國王的人,便相當於「棄權」。早在國王威廉在自己的同胞當中按照英格蘭慣例開始納稅之前,苛捐雜稅就已經讓英 格蘭人不堪重負,一個英格蘭人所繳納稅金通常是一個諾曼人的兩倍到三倍之多。如今, 英格蘭人的頭上又增加了一項「人頭稅」,「隨意」「不平等」是這項稅最大 的特點。在《末日審判書》中,需要向國王繳納人頭稅的人按照地區分別列出,比如其中 有這樣一段:「以下是國王在科爾切斯特擁有的自由人:有一座房屋和五英畝土地的吉爾曼,有兩座房屋和25英畝土地的列夫文,烏爾弗裡克 ,埃德溫,伍爾弗斯坦,曼恩等。」
除了英格蘭國王有權徵收人頭稅以外,諾曼第將領和士兵也可以在鄉鎮或者城市以外的其他地方,向英格蘭人徵收人頭稅。用諾曼人的話說,這就叫擁有「自由人」,自由人按照人頭記數,諾曼人之間可以買賣、贈送、僱傭、互借自由 人,有時兩個諾曼人甚至可以同時擁有一個自由人。登記簿中記載,伊普斯威奇某一位子爵有兩個自由人,一個用來借出,一個用來抵押;國王威廉通過 正式契約將英格蘭自由人埃德維格借給拉烏爾·泰伊布瓦,拉烏爾就擁有了此人 一生的使用權。此時的英格蘭,諾曼人內部矛盾重重,全國各地都發生了多起諾曼人侵佔自己人土地 的事件。比如,紀堯姆·德·加雷納在貝德福德侵佔了高緹耶·埃斯佩克半阿龐的土地,並搶走他兩匹馬;于格·德·科本奪走了羅傑·比戈 五英畝的土地;在漢普,紀堯姆·德·拉謝奈抗議皮科特侵佔 他的土地,他認為土地本是他從英格蘭人那裡奪取,自然應當永久屬於自己。
紀堯姆和皮科特之間發生的事情,在當時的英格蘭並不罕見,由此可見,諾曼人將掠奪來的財產想當然地當做自己的合法所有,如有人來搶奪,便行使公民權利進行起訴;然而他們何曾想過,他們所認為屬於自己的一切,全部是侵佔而來,其原本的主人英格蘭人同樣應當享有起訴要回自己合法財產的權利。
發生土地糾紛時,很多人為了證明自己才是土地的主人,也就是說自己佔有的是被剝奪財產的英格蘭人的土地,會找來當地的英格蘭居民作證。通常情況下,長期忍受痛苦折磨的英格蘭居民哪裡還會記得這些事,他們往往很難勝任這項工作;即使有人記得,可以作證,但是想要侵佔土地的另一方諾曼人也會想方設法地狡辯,稱這是「英格蘭賤民」的證言,不能輕易相信。
這種情況下,唯一終止糾紛的辦法就是走司法審判程序,或者交由王室法院判 決。當時,類似這種非法佔有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時有發生。在《末日審判書》上, 赫然寫著的「正義」二字也極具諷刺意味。對於諾曼人來說,「正義」就是禁止一 個諾曼人侵佔另一個諾曼人的土地,而這土地真正的主人,卻是被他們殺害或者驅逐的英 格蘭人。
名冊中每當有「遺產」二字出現時,都要想到這意味著又有一個英格蘭人被剝奪財 產,這樣才可以真正理解這本名冊的意義。所有被剝奪財產的英格蘭人自此被叫作「前 人」。「正義」的反義詞「非正義」也時常出現在名冊中,自然也失去了這個詞語原本的意義,就像下面的事件:「在貝德福德,拉烏爾·泰伊布瓦佔有尼爾五英畝土地,這塊土地是尼爾剝奪『前人』財產得來的,故拉烏爾的舉動是非正義的。」
普查期間,有少數被剝奪財產的英格蘭人敢於來到議會申訴,但是態度卑微,有關這 些人的申訴記錄中,很多地方可以看出他們為了拿回自己的財產而如何苦苦哀求。他們自稱生活貧窮、境遇悲慘,請求得到國王的恩賜和慈悲,拿回自己的土地。在《末日審判書》中,這些卑躬屈膝拿到家族部分財產的英格蘭人,都會被記錄為「施捨給此人其父財產」;喪偶的英格蘭婦女也是通過諾曼人的「施捨」,得以保留其丈夫的土地。一位婦女繼承了丈夫的土地,條件是替國王餵狗;還有一位母親和兒子也拿到了家族的財產,條件是每日替國王威廉的兒子理查祈禱。
國王威廉的兒子理查於1081年,在納夫森林騎馬時撞樹而死。這片森林位於索爾茲伯裡和大海之間,樹都是新栽種的。這片遼闊的區域在種滿樹木之前,曾建有60座教堂,諾曼人將教堂破壞殆盡,將英格蘭人趕了出去。我們不知道這次行為是否為單純的政治行為,威廉這麼做是否只是為了保證從諾曼第新招來的士兵都有安全的登陸環境;也有不少歷史學家認為,這塊區域鮮有人民暴動,幾乎沒有英格蘭人進行過反 抗,所以,威廉極有可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和兒子們狩獵的欲望。接著,威廉在此地發布禁止英格蘭人狩獵的法令,此舉實質是為了防止英格蘭人以狩獵為藉口,攜帶武器聚眾鬧事。
一位編年史作者說:「威廉規定,殺死一頭鹿或者野豬就要被挖掉雙眼,他甚至建立 法律條文來保護兔子免受一切傷害。這位國王愛護野生動物就像愛護自己的孩子一 樣。」威廉要求英格蘭人嚴格執行這些法律條文,這加深了英格蘭人的悲慘境遇,因 為很多英格蘭人只有依靠狩獵才能勉強餬口。這位作家還說道:「可憐的人們議論紛紛, 卻不敢反抗,只能一味順從,嘗盡了生活的艱辛。」
威廉深知,英格蘭所有的森林於諾曼人來說都可能潛藏巨大危機,森林最有可能是拒 絕投降的英格蘭人的藏身之地。所以,為了防止英格蘭人發動反擊,威廉規定禁止在森林中狩獵。這項法律條文一直以來都是英格蘭史學家嘲笑的對象,這些為了防止英格蘭人暴動而制定的法律條文,卻以保護兔子為由頒布了出來。
自此,在森林狩獵成為一項特權, 只有國王恩準才可以進行。很多諾曼第上層人士,比起國家安危來說,更在意自己的生活 是否受到影響,故而有不少人對此項法令非常不滿。但是,只要愛國情感一直存在於 英格蘭人民的內心,英格蘭人民就始終有可能奮起反抗諾曼人的統治,那麼諾曼人就要聽 從於國王的命令,諾曼人的個人享受就要放在國家利益之後。國王威廉的兒子們也深知自 己肩負的政治使命,故嚴格遵循禁止狩獵的規定。但是後來,禁止狩獵的法令逐漸放寬, 國王威廉的繼承人最終將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