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甘肅省的省會,蘭州市區南北群山環抱,東西黃河穿城而過。隋開皇元年(公元581年),文帝廢郡置州後設立了蘭州總管府,因市南有巍峨挺拔的皋蘭山而名之「蘭州」。委託人楊先生等均是蘭州市西固區寺兒溝村村民,世代居住於此。自2010年起,當地政府以所謂城中村改造的名義進行徵地拆遷。告別低矮的平房,住進嶄新的樓房,拆遷開始之初當地老百姓都是支持的,但是事情的發展遠遠超出了他們的想像。
拆遷開始後,政府撕下了他們虛偽的面具,不僅補償價格遠遠低於周邊房屋市場價格,還不斷使出恐嚇威脅手段,逼迫村民們搬遷。由於用地非常著急,當地政府更是直接走到臺前,妄圖通過行政強制的手段,披著合法的外衣強行拆除村民的房屋。2016年1月6日蘭州市國土資源局西固分局向楊先生等19人分別下達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企圖通過行政手段強拆委託人的房屋。眼見政府使出行政手段對他們進攻,楊先生等人知道,這個時候唯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斬斷政府行政強制力這雙巨手。
經過多方打探,他們最終聯繫到了在中國拆遷律師界久負盛名、北京市律師協會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徵地拆遷專家——紀召兵律師。經電話溝通後,楊先生等幾位代表專程來到北京與紀召兵律師及其合作律師張明亮律師進行了會面。在與委託人會見並詳盡了解案情後,紀律師隨即表示案件維權空間充分,並細緻講解了辦理案件的整體思路以及關鍵點,委託人們緊繃的神經終於放鬆了下來,毫不猶豫的籤訂了專項委託代理協議,維權帷幕正式拉開。
辦案第一輯:律師函吹響反攻號角
紀召兵律師對案件進行詳細分析之後,迅速制定出了周密的徵收維權戰略並向西固區人民政府、蘭州市國土資源局西固分局發出了言辭懇切的律師函,表明我方尋求公平公正,維護合法利益的決心。紀律師的律師函以其簡潔明了的文風見長,從不長篇大論,但充分的法律分析、表明職業道德及正確引導委託人理性主張等思想卻都能躍然紙上。這篇律師函就像是為委託人吹響的反攻號角,是委託人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的開始。收到律師函後,當地政府主動聯繫兩位律師,以協商解決委託人的安置補償事宜。但遺憾的是,政府誠意不足,維權之路仍要繼續。
辦案第二輯:信息公開充分調查取證
在與委託人充分細緻溝通的過程中,紀律師敏銳的察覺出了地方政府徵收的違法性。國土局、發改局、建設局,針對政府可能的違法點,一份份信息公開申請表寄到了各個政府部門,而且申請內容切中要害。隨著信息的不斷反饋,隱藏在「城中村」改造下的黑幕浮現在委託人面前。原來,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城中村改造項目,而是徹徹底底的商業利益項目。而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著急的不惜動用行政手段強拆委託人的房屋,就是因為該處土地已經賣給開發商,用地非常著急。
經過充分的調查取證,紀律師充分掌握了與案件有關的信息,對《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發起的總攻就要展開了。
辦案第三輯:一審程序挫敵銳氣扭轉局勢
經過了前期充分的準備,紀律師決定直接對《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提起行政訴訟。在指導楊先生等人去法院立案後,他們懸著的心還是放不下來。民告官難、行政訴訟勝訴率低,焦慮的心情一直不能平復。通過紀律師不斷的耐心講解,委託人不安的情緒有所緩解,此時此刻他們盼望的事情只有一個,那就是公開開庭審理。2016年8月10日在蘭州市鐵路運輸法院,楊先生等人訴蘭州市國土資源局西固分局《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違法一案開庭審理了。針對被告提交的相關證據進行了充分準備的紀召兵律師、張明亮律師胸有成竹鎮定自若。在質證階段剛一開始,紀律師就提出了一個直擊對方要害的質證意見:被告提交的所有證據不能作為證明其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的依據,相關證據都是事後補充的。原來,被告向一審法院提交了一份《延期舉證申請書》,其中明確說明:「因證據收集困難,申請延期舉證。」但是本案是經過行政複議程序的案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在行政複議程序過程中被告應當已經向複議機關提交過相關證據,無需另行收集。被告表面看似合規合法實則畫蛇添足的行為瞬間讓自己陷入了被動的局面。僅僅一句話,紀律師的氣勢就完全壓制住了對方。隨著庭審的不斷進行,被告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的合法外衣被一層層剝開。項目是商業利益不是公共利益、依據政策進行徵收違法、徵地程序嚴重違法、補償安置方案嚴重違法。紀律師的邏輯嚴密,語言精煉,聲音洪亮。整個庭審過程一氣呵成。隨著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代表被告西固國土分局出庭的副局長放下了自己的身段來到原告席,強裝笑臉的與委託人表示要好好協商解決他們的拆遷補償問題。此時此刻這位主管副局長知道,在專業拆遷律師紀召兵面前他們的勝算不大了。
辦案第四輯:勝訴判決扭轉乾坤
一審開庭後,地方政府轉變了之前的態度開始不斷找委託人協商。但是,協商的背後依舊是誠意不足,而且話語間還透露出判決結果勝敗難料的話語。但是此時的委託人已經是信心十足,完全沒有了委託之初的焦慮和不安,任憑政府百般威逼利誘他們都不會改變自己的目標,一份公平合理的補償協議書。
雖然已經做好了政府會行政幹預的心理準備,但是一審法院的判決還是超出了委託人的預料。「這完全是一份顛倒黑白的判決,開庭時您已經辯論的對方啞口無言,我們怎麼會輸呢」,委託人代表有些失望的和紀律師說道。我們上訴!這已經是地方政府最後的抵抗了,辦理過無數拆遷案件的紀召兵律師知道,這份判決雖然表面上看是國土局贏了,但是對案件的關鍵點一律沒有提及,採取了迴避的方式,這充分表明,一審時的質證及辯論意見充分到位,縱使地方政府行政幹預一審法院也無法自圓其說,只得迴避敷衍。面對鐵一般的事實,二審法院是一定會支持我們的。
我們勝訴了紀律師、張律師!我們勝訴了! 2016年11月29日,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決撤銷了被告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委託人代表楊先生激動地打來電話,喜悅之情僅通過聲音就能感受得到。最終,在強拆委託人房屋無望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終於低下了自己高傲的頭顱,拿出了誠意坐下來與委託人平等協商補償安置事宜。
拆遷案件中,地方政府往往會通過行政手段來達到強拆被徵收人房屋的目的,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是唯一有效的途徑。本案中,辦案律師憑藉豐富的經驗預先對案件情況進行了分析研判,結合調查取證直接採取了行政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最終取得了勝訴,這與辦案律師庭前充分的準備,庭審過程中靈活的應對以及無可辯駁的質證辯論密不可分。
拆遷案件是一個複雜的鬥爭過程,在這場利益博弈中,徵收實施方的力量可謂強大,人們常說「胳膊擰不過大腿」;人們哀嘆「民不與官鬥」;「權大於法、以權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比較嚴重。但是行政訴訟中,政府不是無法打敗的,如果對案件準備充分,細緻深入的研究,還是可以發現政府的違法點,縱使其妄圖行政幹預審判結果,但是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其最終還是要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