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蘇軾一生的仕途,大部分時間都在外地任官,其職位也多是知州。蘇軾的知州和明清時期的知州不同,且品級還不定,官方叫法也是頗為複雜。
要想搞清楚宋代的知州是個什麼官,就要從宋代的地方機構說起。宋承唐制,在地方上設路、州、縣三級。據統計,北宋初設州297個,神宗八年減為242個。
這些州中依戶口多寡分為雄、望、緊、上、中、中下、下七等;又依地位高低分為節度州、觀察州、防禦州、團練州、軍事州。其中節度州在州名之外另有軍額,如蘇州軍額為平江軍、潤州軍額為鎮江軍,鄂州軍額為武昌軍。一般的州管轄幾個縣至十幾個縣。
唐朝將都城及皇帝駐蹕之地升格為府,上都長安所在雍州為京兆府,東都洛陽所在洛州為河南府,北都太原所在并州為太原府,又有鳳翔、成都等府。宋承唐制,在政治、經濟或軍事上比州更重要的地區設府,數目遠遠多於唐代。
如北宋徽宗宣和四年,共設34府,其中4個京府,即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北京大名府;另有30個次府即普通府,如真定府、京兆府、太原府等。
此外,宋代於軍事後交通要道而不成州的地區設軍。如北宋時在宋遼邊界地區設有順安軍、信安軍,設於西夏邊界的德順軍、鎮戌軍等。軍分為兩個等級,即軍與軍使,「軍」與州同級,「軍使」與縣同級、徽宗宣和四年,全國共設州一級的軍52個。
宋代還於礦產、鑄錢、牧馬、產鹽地區設監,地位相當於小州。監也有兩等,一等直屬於路,另一等隸屬與州府,與縣同級。神宗年間,全國共有4個州一級的監,和33個縣一級的監。
如上所述,州在宋代的地位就好比是明清時期的「府」,在地方官僚系統中處於中等地位。蘇軾在密州、徐州、湖州、杭州等地擔任過知州。但知州的叫法在宋代卻有很多種。
宋代諸州設有知州、通判作為正副長官,其屬官有籤書判官廳公事、節度判官等幕職官,及錄事參軍、司戶參軍等諸曹官。
知州的職權是「掌總理郡政,宣布條教,導民以善;歲時勸課農桑,旌別孝悌;其賦役、錢穀、獄訟之事,兵民之政皆總焉。」按宋制,知州以文臣第二任通判資序得舉薦者充任。以官階二品以上及帶中書、樞密院、宣徽使充任者,稱「某州軍府事」;以資歷較淺而充任者,稱「權知某州軍州事」或「權發遣某州軍州事」。
南宋孝宗二年規定,武臣通侍大夫(正五品)至右武大夫(正六品)充任者,稱知州;如該州須差待制(從四品)以上,則稱「權知」;如以武功大夫(正七品)至小使臣(從九品)差充任者,則稱「權發遣」。
從級別的角度而言,宋代的知州與明清時期大致相同,但從職權的角度而言又有所不同。明清時期的知府屬於掌印官,其下的同知等皆為佐貳官或屬官。而宋代的通判與知州的關係並非如此。
宋代諸州設知州外,另設「通判某州軍州事」,簡稱通判。宋初,通判為監郡,既不是知州的佐貳,也不是屬官。歐陽修在《歸田錄》中說:「國初自下湖南,始置諸州通判,既非副貳,又非屬官,故嘗與知州爭權。」
歐陽修所說的情況大概是宋初的情形,但即便是後來,通判也與知州的權力不相上下,只是級別稍低,這一點就好像是清代的總督與巡撫之間的關係。蘇軾就曾經擔任過鳳翔通判,他早通判任上就幾次與知州發生衝突,這也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