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梅抄襲事件事發後,各種媒體紛紛出聲,議論紛紛,有主張嚴懲胡紅梅的,有主張放過胡紅梅不要將其一棍子打死的,總之,說什麼的都有。筆者本身也比較關注這件事,還專門寫了一篇《胡紅梅抄襲事件,「先問」「再想」之餘,更需「三思」「四望」》。
然而,在眾多議論之中,筆者認為有一種聲音要不得,那就是:認為教師隊伍裡,抄襲很正常,抄襲是常態,所以,我們都與胡紅梅差不多,更不比她高尚多少,也不比她純粹多少。
我們與胡紅梅相比,不是差不多,而是差很多。胡紅梅事發之前身上取得的光環和榮譽,在眾多老師當中,可能終其一生也難以獲得其一,更甭說集眾多榮譽與副校長職位於一身。
既然大家都在抄襲,為什麼我們抄襲的結果與胡紅梅相比卻大相逕庭?
根本原因在於抄襲有幾重境界,我們沒有越界,而胡紅梅已越行越遠。
作為老師,既然大家都在抄襲,但更多的抄襲是學習與借鑑。楊昌濟先生也是一位老師,而且是培養了眾多國家棟梁的教育家,他的願望是「自閉桃源稱太古,欲栽大木柱長天」。終其一生,他做到了,求仁得仁。
我們也是老師,我們也想把自己的學生教好,我們也想得天下英才而教之,在這一點上,我們與楊昌濟先生沒有區別。因此,我們在反思總結的同時,也在學習和模仿,甚至還原封不動照抄照搬別的方法與教案,並在教育實踐中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
這是不是抄襲?這當然是。但更準確地說,這應該是學習與借鑑。這種抄襲不是讓自己受益,而是給未來的花朵更好的滋養,令其長得更茁壯。
我把這作為抄襲的第一重境界。就抄襲的第一重境界來說,我們與胡紅梅沒有任何分別。
抄襲的第二重境界是為了評職稱,讓自己的待遇提升,但知道自己獲得的利益來路不正,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做到了適可而止。
很多人都要評職稱。職稱能直接地讓我們獲得更多的收入。老夫的語文江湖中有一篇文章《求求你們,放過胡紅梅,我們其實和她一樣》。文中的作者也是一位老師,不過在成為老師之前,他先是在一個國家級核心期刊打雜,專門從事給老師們賣版面的工作,說是老師給錢,然後核心期刊就給這個老師發文章,之後老師便拿著期刊去評職稱。
這種現象以前比較普遍,甚至於有些期刊為了賣版面創收和獲取收入,可能都不會去對作者所發的文章進行查重。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所發的文章是否是原創,是否是抄襲,是否半抄襲,是否是引用,為了利益,好像一切都無所謂。一旦東窗事發,誰出事誰倒黴。
在這個過程中,很多通過抄襲獲得職稱評定的人,還是有底線的,他們知道自己的水平有多高,自己的能力有多大,有所畏懼,沒有濫用這種權利去獲取更多的名譽和地位。
即便是利用抄襲手段去獲得職稱評定的人,絕大部分都處在抄襲的第二重境界。
抄襲的第三重境界是利用抄襲的結果無限制地追求利益,追求名望,追求地位,貪慾無窮,不加節制。
胡紅梅正是抄襲第三重境界的典型。
胡紅梅可以長時間的抄襲,有人舉報說被她抄襲的時間長達六年。
胡紅梅可以抄襲無下限,2015年出版的《兒童閱讀的導讀智慧》整本書抄襲臺灣林玫伶2008年出版的《假如要有學習單》,連前言都一字不差,唯一的區別是她的是簡體,而原作者林玫伶的是繁體。
正因為胡紅梅的抄襲無下限,作家陳迅喆才說她「抄文章抄書抄課,標題一個字不改」,「並沒有全部照搬書裡的用書嘛!你瞧,有3個不一樣耶」,「三年級的標題胡紅梅老師就很讚許了,保留了百分之百的原味」,還戲謔地說紅梅老師對她是越來越滿意了。
胡紅梅老師真是豐盛而熱烈地用著作家陳迅喆的書!
在抄襲無下限的過程中,胡紅梅老師獲得了很多榮譽,其中,2017年被評為深圳市百姓學習之星。
這個稱號真是莫大的諷刺!
這就是筆者總結的抄襲的三重境界。
生活中,絕大部分人處在第一重境界,一少部分人處在第二重境界,處在這兩重境界的人絕大部分都是善良的人們。
能夠像胡紅梅一樣,一舉修煉到最高層第三重境界的人還有沒有?應該是還有,但是人數極少,總體不多。
處在抄襲第一重境界的人們,雖然抄襲,但抄襲不是讓自己受益,而是給未來的花朵更好的滋養,令其茁壯的成長。
處在抄襲第二重境界和第三重境界的人們,是不是在抄襲過程中就沒有讓別人獲益?答案是否定的。君不見還有眾多的人為胡紅梅說好話嗎?
抄襲的第一重境界,筆者認為可以大加提倡,但一定不能侵權,一定不能署上自己的名字。抄襲的第二重境界和第三重境界,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路途中的施展空間將會越來越窄,有可能有一天會被杜絕,因為無論是抄襲的第二重境界還是第三重境界,都已經觸碰到法律的底線,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