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1-01-19 人民政協網

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 對籤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三、 菸草企業的菸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11月27日


相關焦點

  • 兩部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兩部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網站2020-12-10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兩部門發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規定
    【兩部門發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規定】12月9日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扣除再延長,扣除比例你清楚嗎?
    最近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繼續延續5年,那到底有哪些扣除比例?又有什麼注意的地方呢?今天一起來學習吧!一、什麼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 趙老師講稅務-公司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稅務扣除規定問題
    現在很多公司的老闆和財務人員一定要知道,2020年12月9日發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第43號文件,明確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具體情況我們整理下,給大家做個額參考。
  • 關聯企業分攤的廣告宣傳費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規定:對籤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
  • 這是我最新的稅前扣除標準
    日前,財政部發布最新公告,對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支出稅前扣除,這些行業可以稅前扣除30%,政策延長5年! 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輔導| 會計人員要知道,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一樣嗎?
    業務宣傳費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廣告發布者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誌的禮品、紀念品等。區別點二者的根本性區別為是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相同點1、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為了達到促銷之目的進行宣傳而支付的費用。
  • 【收藏】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小提醒來啦!一文了解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02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 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化妝品廣告費稅前抵扣比例30%」將再延5年!
    12月9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顯示: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
  • 化妝品醫藥飲料廣告費稅前扣除政策延續至2015年
    困擾化妝品、醫藥和飲料企業一年有餘的廣告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終於明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對化妝品製造與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廣告宣傳費該怎麼分?
    恰好前兩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43號《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發布。有提到相關的內容,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43號公告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其實也就3點: 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廣宣費比例為銷售收入的30%,超過部分向後結轉; 關於關聯企業廣告費分攤的問題; 菸草的菸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 廣告費計入成本再延5年!入帳時忽略這點將暴露企業稅務風險!
    11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再延續5年!新政說了什麼?企業在利用這個優惠的時候要關注哪些風險?相關證據鏈條應該如何保存?今天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如何籌劃?會計不知道,小心多交稅!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們做了個簡單的圖: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基數包括什麼?你可能覺得基數不就是銷售(營業)收入嘛,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麼!基數加上這筆收入,可扣除的廣宣費限額又提高了一塊,為公司又省一筆稅!但是不含營業外收入、轉讓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投資收益(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除外)哦。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有哪些扣除比例?
  • 解讀丨「廣告費計入成本政策」再延5年,廣告行業迎政策東風
    圖:國家財政部官網截圖國家財政部聯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彙算清繳12項費用扣除比例,最新!最全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扣除比例:15%、30%政策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漲知識】這兩種情況也屬於廣告費,也可以稅前扣除,你知道嗎?
    【漲知識】這兩種情況也屬於廣告費,也可以稅前扣除,你知道嗎? 稅前扣除?年底將至,不少企業已經開始了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前期準備工作,一些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支出,在稅法規定的限額內扣除,並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其實,一些支出雖然發票品目不為「廣告費」,只要屬於廣告費支出,並符合法定條件,也可以按照廣告費支出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