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要有強烈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的意識,不得在群裡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分數)、優劣對比、表揚少數等信息……日前,杭州濱江區試行《班級微信群公約》,以加強學校班級微信群管理工作。其中一些內容引發了討論,比如有專家認為,將「表揚少數」列為隱私範圍則不太恰當。
班級群以立公約的形式不得公布學生成績排名,保護學生個人隱私,這沒啥可爭議的。考試成績屬於學生的個人隱私,不需要讓其他同學知道。最關鍵的是,從法律角度說,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公布學生成績排名是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近些年來,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三令五申禁止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可以說,不得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屬於基本常識。
早在2009年出臺的《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明確規定,「學校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公布學生的排名」。教育部等九部門在2018年印發實施的《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第七條規定,「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2019年印發實施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再次重申,「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成績和排名。」
然而,馬上就進入2021年了,班級群立公約不得公布學生成績排名竟然引起社會爭議,還有不少人指責這是掩耳盜鈴,只能說這是教育的悲哀、社會的悲哀。
實際上,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從來都不是家長了解孩子學習狀況的唯一方式,不公布學生成績排名並不等於掩耳盜鈴、自欺欺人,這完全是兩回事。就算不公布考試成績排名,學生成績到底怎麼樣,難道自己心裡沒一點數嗎?一般說來,除了期末考試外,平時月考、期中考試的試卷都會發還給學生,老師並進行講解。孩子考試成績怎麼樣,父母只需要看一下孩子的試卷,看看孩子考了多少分,就一清二楚。期末考試的試卷雖然不發還給學生,但會發成績單,不論是過去是分數,還是現在的等級,家長都能判斷出孩子的考試成績。
當然,也應看到,家長掌握孩子的考試成績排名和學生知道本人的考試成績排名,這屬於家長和學生的知情權,應當保障。換言之,學校、班主任和老師可以不公布學生成績排名,但不能剝奪家長和學生了解自己考試排名狀況的權利,學校、班主任和老師可以向家長、學生告知他們本人的成績排名名次,也可以公布包括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考試成績分析結果。如果家長和學生主動向班主任、老師打聽孩子本人的考試成績排名,不打聽其他人的考試成績排名,這屬於合理要求,不該拒絕。
總之,學生的個人隱私需要保護,家長和學生的知情權也需保障,要找準二者之間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