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於9月3日在官網發布的《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分析及對策建議研究》,點名相互寶、水滴互助等網絡互助平臺會員數量龐大,屬於非持牌經營,涉眾風險不容忽視,部分前置收費模式平臺形成沉澱資金,存在跑路風險,如果處理不當、管理不到位還可能引發社會風險。
該文章認為,應儘快把網絡互助平臺納入監管,儘快研究準入標準,實現持牌經營和合法經營。
據銀保監會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分析,我國非法商業保險活動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網際網路化趨勢明顯,隨著網絡科技和第三方支付的飛速發展,相關網站和app平臺架設的技術門檻大大降低。一方面,依託8億多網民的龐大消費群體,藉助網絡平臺發展起來各類壽險、車險與理財型保險等產品;另一方面,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網際網路平臺成本低、傳播廣、溯源難,特別是大量的從事信息技術中介服務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無保險牌照、無代理資質,從事非法保險中介業務,違規變相開展保險代理,遊走在監管灰色地帶,成為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滋生的溫床和重要載體。網際網路保險平臺在藉助網絡科技公司海量流量實際運作過程中,也存在索賠門檻高、合同條款誤導等問題。據統計,僅2018年網際網路保險消費投訴就達10531件,同比增長121%,成為投訴重災區。
二是,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往往採取多重包裝手段,難以輕易識別,特別是對於缺乏保險知識的普通消費者,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無論從宣傳、銷售還是理賠環節,均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消費者若不出險索賠,很難發現其實質。有的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在保險機構體外運轉形成閉環,監管機構難以及時發現;有的藉助持牌保險機構品牌、信用獲取非法利益;有的業外機構採取搞全國加盟、頻繁更換合作保險機構、向省域交界區域轉移等方式規避監管。
三是,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隱患和社會危害大。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數量龐大且逐年遞增、涉及金額大、涉及消費者多,造成了嚴重社會影響。有的不法機構和人員以保險為名,行詐騙、非法集資、傳銷之實,嚴重損害群眾利益。有的嚴重侵蝕行業利益,影響保險機構穩健運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存在,不僅破壞保險市場的信譽,影響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的信心,同時也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該文章特別指出,相互寶、水滴互助等網絡互助平臺會員數量龐大,屬於非持牌經營,涉眾風險不容忽視,部分前置收費模式平臺形成沉澱資金,存在跑路風險,如果處理不當、管理不到位還可能引發社會風險。
《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分析及對策建議研究》一文認為,一是要對非法設立保險機構及經營保險業務、非法銷售境外保險、製售虛假保險單證等傳統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持續保持嚴厲打擊態勢,降低處罰門檻,加大違法成本。
二是要加大對藉助網際網路手段開展的新型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打擊力度,要把網絡互助平臺納入監管,儘快研究準入標準,實現持牌經營和合法經營。
加強同工信等部門信息共享,對擅自在app平臺開展各類保險業務、藉助網絡技術手段實施保險詐騙等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情節嚴重的要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查處。三是對涉及保險創新的新業態,要在準確定性的基礎上,實施監管沙盒試點,鼓勵支持創新發展,保持監管與創新同步,將創新始終置於監管之下,確保風險不失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藺麗爽編輯/田野
[ 北京頭條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