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喜歡聽故事。入睡前和睡醒後,在熱被窩裡,總要求老人給自己講故事。老人們沒有多少文化,是編不出故事來的,只好講他們自己經歷的事情給我聽。這些故事中,留在我腦海底層,幾十年後還能浮現出來的,許多是關於狼的故事。
我的家鄉董志原,是黃土高原最大最厚的一塊塬面。周圍溝豁參差,村舍零落。董志原的中心西峰鎮,是慶陽地區最「繁華」的城市了。在解放前以至解放後的五十年代,夜間還有狼進城上街,翻牆入戶,偷襲豬圈雞籠,甚或傷害兒童。俗語說:「太陽落,狼出窩。」說狼是「鐵頭,帚尾,麻竿腿。」說「見狼輦(追)三步,見蛇退三步。」制止小兒啼哭,就說:「再哭狼來了!」把被狼咬傷的娃娃叫「狼剩飯」。總之,狼已進入了鄉間的「俗語詞典」。
聽二姑給我說,那年臘月二十三買了一扇豬肉 ,放在窯洞門側窗臺下面的架板上。夜裡姑姑聽見窗外有動靜,就從闌幹(火炕與鍋灶之間約尺餘寬高的長臺子)上將清油燈移到窗臺上,燭光透過玻璃照到院裡,只見一隻大狼突地跳轉身,翻過院牆逃走了。大人們起來拉開門,掌燈觀察,那扇豬肉已被撕下架板,啃食狼藉。院牆有七八尺高,狼竟能翻進來。
父親說,有一次天不亮,社裡的牛車出城往地裡送肥。走到專署後門那裡,前面路旁蹲著一隻狼。牛車接近時,狼就往前跑一段,然後又蹲到路邊。待車接近,再跑一段,與車拉開距離,還蹲路邊。反覆再三,車夫與送糞人疑惑不解。移時,從城裡又跑出一隻狼,從車旁突閃而過,追上前蹲之狼。兩狼始疾馳入野,消失在晨霧中。原來它們昨夜結伴進城,要一起返回。
有一次去路家堡姨奶家,主人拿出狼肉招待我們。我嘗了一口,酸腥,並不好吃。但捉狼的故事讓我興奮。聽說村裡人在野外放羊,突然躥出一隻高大的狼,用頭將一隻羊頂下壕溝,緊接著跳下去即吸血吞肉。待村民們趕到,那狼已吃撐到走不動路的程度。膽大者便用繩索將狼牽回村裡,拴在樹下,供鄉親們圍觀。有人說「把狼殺了吃肉」,那狼便垂頭喪氣,恐懼發抖。有人說「這狼可憐,放走算啦」,那狼突然就來了精神,左右張望。好像他能從人們的表情舉動中感知到自己的命運。後來這狼自然是殺羊者抵命,沒有逃脫被村民分食的下場。
在部隊,一起入伍的戰友給我講了他自己的親身經歷。有一次天麻麻亮,他起床上學,剛走出自家的地坑院(一種在平地上向下挖一四方深坑,然後在四側挖掘窯洞的住宅),就與一隻狼迎面相遇。相視片刻,他側步移入路旁的耕地,狼也緩步接近他,準備猛撲過來。他本能地拋起剛翻過的鬆軟的泥土以自衛,狼也向側旁移動以避開他拋起的泥土。他再轉身向狼拋土,狼再側移。如此以他為軸心 ,狼圍著他轉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旭光照射,遠處有了人的喊叫聲,狼才撤退。類似的故事,姑姑也給我講過一個。清晨,一婦女抱著嬰兒,拿著菜刀到地裡割韭菜,與狼相遇。情急,將孩子夾於襠中,雙手握刀,向著狼上下掄砍。狼立於前,相視不動。等到人來狼去,襠裡的嬰兒已經被她砍死。這故事不知真假,但一定是有來源的。
關於狼,印象最深的,是我在《人民日報》上看到的一篇關於我家鄉的紀實短文《郭興堂打狼記》。1958年,西峰鎮彭原公社有一對七旬夫婦,他們18歲的獨生女兒被狼咬死。老兩口找到公社領導,哭得死去活來。為此,公社社長郭興堂組織了民兵打狼隊,搜遍溝壑,入洞抓狼。打狼隊在實踐中發現,一旦進入狼窩,所有的大狼都不敢傷人,只有小狼崽才會本能地咬人。他們準備了三種工具:鐵絲籠嘴、旱菸鍋和繩索。找到狼洞後,以手電筒照明,手執鐵叉為前鋒,魚貫而入。手電光前,老狼們在穴掌中來迴轉圈,渾身顫抖,遺屎撒尿,沒有一隻敢攻擊人。打狼隊員先用燒紅的煙鍋頭在狼鼻子上敲一下,接著用鐵絲籠嘴把狼嘴套上,再用繩索系住狼脖子。就這樣,將狼一隻一隻地牽出洞外。用這種辦法先後消滅了98隻狼,根除了彭原的狼患。我在教學中還用這個事例給學員講實踐出真知的道理,取得很好的效果。
靠近子午嶺的正寧縣,聽說直到1966年還有狼在夜晚進城上街。太陽落山,街上的店鋪就關門閉窗了。
西峰鎮後來改為西峰市,現在又改為西峰區。董志原已成為長慶油田的重要產油區。隨著人口的增加與經濟的發展,狼已近於絕跡,成為保護動物。狼的故事,已成為人們遙遠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