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那年,他把我丟在了陌生人那裡三天

2020-08-26 飄零的一葉草

我叫小喬,是個農村姑娘,十七歲進城打工,租住在城中村的一間普通小屋裡,那個院子裡住了很多從外地來的打工者,漸漸的,大家也就熟悉了起來。

住在我對面的是個二十二歲的小夥子,叫王順,他看起來蠻精神的,就是個子不高,有一米六五那樣,跟他同屋住的還有個一起來的同伴王磊,下班後我們會在一起聊天,一起去逛夜市,吃好吃的,在他們面前,我也從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女孩子。

半年後的一天,那天是王順的生日,大家十幾個人在一起玩的很開心,沒想到這個時候王順突然讓大家安靜,他有話說,大家靜靜的等他說話,沒想到他突然轉過身,從身後拿出來一束玫瑰花,他說:「小喬,其實我早就喜歡你了,做我女朋友吧!」

在大家的歡呼聲中我愣住了,這怎麼可以呢?那時候的我太單純,一提到女朋友這個詞,我想到的就是將來遠嫁的那種,這絕對是不可以的,但我也不好拒絕他,那樣就太傷人心了,再說了當著大家那麼多人的面,我該怎麼辦呢?

無奈之時我心生一計,裝作喝多了一下子暈倒了……大家把我扶起來送回了自己的房間,這是也就這也結束了。

從那以後我也不跟他們走的那麼近了,以前逛夜市吃好吃的都是我們四五個人,現在叫我的時候我總推說有事,就沒去了。

幾個月後的一天,我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王順,彼此打了聲招呼我就騎著自行車走了,回到家裡我才知道,那天王順搬家了。

大約一個星期後,王順來我住的那個院子裡找他的老鄉玩,他們再次約我一起出去逛夜市,我想,反正他已經搬走了,以後也沒什麼聯繫了,去就去吧,於是我們一行五個人就去逛了夜市,逛完夜市已經十點多了,王順提議:「大家一起去唱歌吧?我一個朋友剛開了一個歌廳,我們去給他捧捧場。」 大家都隨聲附和著,我卻說:「你們去吧,我就不去了,天不早了,明天一早我還要上班呢!」

見我不肯去,王順也說:「那算了,還是改天吧,小喬明天還要上班呢。」 可其中一個女孩卻說,她還沒玩夠,不想回去,王順就說:「要不你們再逛一會兒,我送她先回去吧!」

我趕緊說:「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的,你們在這裡玩吧。」 說完扭頭就要走,就在這時,一輛小車飛快的衝我撞了過來,站在我身邊的王順猛的推了我一把,他自己卻被小車撞倒在地上……所有人都被那一幕嚇蒙了……

把王順送進醫院,他的肋骨斷了兩根,左胯骨骨折,畢竟是因為我,才把他撞成這樣的,在他住院期間,我也只好請假在醫院照顧他,對他的做法,我也很感動,半個月後,醫生說王順可以出院回家靜養了,因為沒人照顧他,他只好選擇重新回到老鄉住的那個地方,也就是我在租住的那個院子裡,由我來照顧他。

因為請假太久,我原來在賣衣服的那家店就重新請了別人,我也就失業了,王順勸我說:「這樣也好,你就在家休息一段時間吧,你才十八歲,小著呢,年紀輕輕的把自己搞的那麼累幹嘛!」 在他的勸說下,我也只好暫時這樣了。

那一個多月的相處,讓我感覺其實王順這個人,除了個子不高,人還是挺好的,當他康復後再次提出讓我做他女朋友時,我就沒有那麼拒絕了……

因為我有經驗,很快便在另一家賣服裝的地方找到了新工作,剛上班的第三天,王順來接我下班,他陰沉著臉對我說:「小喬,你能陪我去一個地方嗎?」 我問他去哪裡,他說:「我爸今天給我打電話了,說我媽病了,我需要回去幾天,可我手頭不是很寬裕,我已經跟一個老鄉聯繫好了,他同意先借給我五千塊錢,你陪我去拿一趟,然後我再送你回家。」 我想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就同意了,同時也告訴他:「你不要太著急了,我手裡還有幾千塊錢,看病要緊,要不然你先拿去用吧。」 王順卻說:「我怎麼能用你的錢呢?你的錢自己好好放著吧。」 他的這一說法讓我覺得,他更像個男人!

王叔那個朋友離我租住的地方很遠,大約有幾十公裡,到了那裡的時候已經是夜裡九點多了,那是個歌廳,走進其中一間屋子裡,我坐在一邊聽他們談話,只聽王順說:「哥,你把錢先給我,我真的急用。」 那個朋友說:「已經給你準備好了,你點一下!」 王順看了一眼那人遞過來的錢,數都沒數就裝進了口袋,然後我說:「小喬,你先在這裡坐一下,我和他出去說點事。」 我 「嗯」了一聲。

大約半個小時後,我見王順也沒有回來,就想自己開門去找一下,剛打開門,王順的那個朋友就走了進來,他對我說:「妹子,你先別急,王順因為家裡有急事先走了,一時半會兒回不來,現在也太晚了,要不你就先將就著在客房住一夜,明天早上我找人送你回去?」

一聽這話我愣住了?怎麼回事?臨走也不跟我說一聲?一個人走了?一種不詳的預感湧上心頭,我對他說:「不用了,我明天還要上班,今晚必須回去,我自己打車走!」

那人又說:「妹子啊,你咋這麼傻啊,大半夜的,我可不敢放你走,你走了等王順回來我沒法跟他交代啊!」

我怒氣衝衝的說:「我跟他又沒什麼關係!我走我的,你跟他有什麼好交代的!」說完我起身就要走,那個人卻拽住了我,也提高了聲音說:「 你上個破班能掙幾個錢吶?今晚說什麼我也不會讓你走的!」

我拗不過他,心裡也有些害怕,那時候不像現在,有手機,隨時可以報警,那時候都是BB機。所以我只好留了下來,但我提出,我就住在這裡(唱歌包房)我不去什麼客房住,那人也答應了。

凌晨兩點多的時候,唱歌的人已經走得差不多了,我想逃出去,可我打開門的時候才發現,門口站著兩個年輕人,我嚇得趕緊回來了。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時候,那個人又來了,他心平氣和的對我說:「妹子,我看你長的也不賴,上班也掙不到什麼錢,不如就在我這裡上班吧,我保證你在我這裡一天最少能掙三百塊錢。」 聽得我莫名其妙,幹什麼一天能掙三百?見我疑惑,他繼續說:「其實在這裡上班,很輕鬆的,就是客人來了你給他們倒倒酒,陪他們聊聊天,唱唱歌,這不難吧?」

從電視上我看過,那些在這種地方上班的女人們,整天喝的爛醉,還總被人欺負,我知道這不是什麼好工作,就對他說:「我不幹這個,我要回去上班,掙得少也沒啥,我不貪心的。」

見我不同意,那個男人又說:「那你再好好想想吧,我去吃飯了,等下叫人給你送吃的來,你畢竟是王順的女朋友,我也不能虧待了你不是!」

過了一會兒,有個年紀看上去和我差不多的女孩給我送過來了幾個包子,還跟我聊天,勸我說:「妹妹,看你這麼小,怎麼回來這種地方呢?既然來了,就在這裡好好掙錢吧,聽他們的話,在這裡一個月最少能掙一萬多呢!」 我瞟了她一眼,濃妝豔抹的樣子叫人噁心至極。

就這樣被關著,一連三天,第四天的時候我呆不住了,那個人又來了,我對他說:「王順啥時候回來啊?我啥時候可以走啊?」 他說:「別著急嘛,王順也可能三五天就回來了,也可能回來了也不會來這裡了,這樣吧,我看你也不想在這裡呆,我也不勉強你了,你走吧!」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竟然放我走?他又說了一遍:「你走吧,看你這麼單純,我也不忍心,畢竟和王順是老鄉,一起出來打拼的,你走吧,他欠我錢,如果不還我,我就去他家裡要!」

我飛也似的逃離了那裡,打車回來就花了將近一百塊錢的路費,至今我也不知道那是個什麼地方,回來後我趕緊搬了家,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再也沒見過王順,也沒見過他的老鄉,至今我也沒弄明白,他為什麼要把我丟在那個地方三天……看別人的故事,反思自己的人生,大家好,我是【飄零的一葉草】,喜歡看故事的朋友記得關注我哦!每天下午14:30分都會更新一篇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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