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讀完《百年孤獨》之後,之後很久的一段時間裡不敢輕易再讀馬爾克斯的作品:因為冗長的人物名稱、複雜的人-事-物關係結構、難以理解又回味悠長的拉美文學,光是這些就要花費不少精力去理解。
但它就是有一種神奇的魔力,吸引你一步一步往下讀,即便讀的慢,也津津有味。
更重要的是,它所刻畫出的那種規模宏大又仿佛電影再現般的瑰麗畫卷,呈現出一種讓你欲罷不能的超現實魔幻主義世界,令人驚奇,嘆為觀止。
不論需要花費多長時間讀馬爾克斯的作品都是值得的。
由於特殊時期,今年關於《霍亂時期的愛情》的話題特別流行,不同的是,上一次的主角是孤獨,而這一次,是愛情。
關於愛情這個亙古不變的話題,不覺得讓人期待,畢竟人這一輩子,誰還沒為愛情瘋狂過,失落過,歡喜過,悲傷過呢?只不過問你愛情究竟是什麼的時候,卻又好像說不出個所以然。
或許愛情是每一次的怦然心動,是甜蜜的折磨。即便繁華落盡,白髮蒼蒼,眼裡的光芒依然為你而閃爍。
或者愛情很高級,很純粹,沒有手段,沒有謊言,沒有朝三暮四,是溺水三千隻取一瓢飲,是靈魂深處的共鳴,而不是單方或雙方欲望的自我滿足。
不過或許《霍亂時期的愛情》更能讓我明白什麼是愛情,正是男主角阿里薩用盡了這一生,為我們詮釋了愛情的所有可能性,高尚、浪漫、庸俗、齷齪、忠貞、背叛、刺激、安穩、羞怯、放蕩。你能想到的任何愛情的樣子,在這裡幾乎都能找到答案。
阿里薩是個有抑鬱氣質的文藝青年,他在一個偶然的送信過程中,一見鍾情地愛上了費爾明娜,從此他把炙熱的內心,化成一封封情書,融化了高傲的女孩。
即便被父親阻攔離家遠遊,也未打斷他倆對彼此的深情,在一封封追隨而來的情書中,兩人私定終身。
甚至,在面對女孩父親的槍口時,阿里薩依然面不改色:「沒有比為愛情而死,更光榮的事了。」
可是,對愛情強烈渴望的他,內心卻有著對愛情的恐懼,在等待愛情的時刻,他腹瀉、吐綠水,暈頭轉向,病症與當時流行的霍亂極為相似。
在女孩的心裡,他倆的愛情是形而上的詩,她憧憬著未來浪漫的生活,可當她在街上突然回頭,看見他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龐,和因愛情的恐懼變得僵硬的雙唇時,她墜入了失望的深淵,只揮一揮手,就把他從自己生活裡抹掉了。
他們的唯美而青澀的愛情,從此只能寄託於精神,不能被現實接受,最後以悲劇收場。
也許故事到這裡就應該結束了,但在《霍亂時期的愛情》裡,作者卻沒有讓愛情草草收場,他為阿里薩安排了622場豔遇,也讓本書成為了讀者口中的「愛情教科書」。
也正是由於阿里薩的這些豔遇,使這段等待了五十一年才得到圓滿結局的愛情被染上了「汙點」,變得與普世意義上的忠貞之愛大相逕庭。
對於阿里薩數量眾多的豔遇經歷,馬爾克斯並未選擇以「622」這個粗略的數字一筆帶過。相反,他花費了大量的筆墨去書寫這些它們,包括奪取阿里薩童真的羅薩爾芭、火熱的拿撒勒寡婦,以及年幼的、為他而死的少女阿美利加……
在費爾明納與阿里薩各自度過自己的生活而毫無軌跡交叉的時日裡,是這些女性陪伴在阿里薩身邊度過了空虛無度的夜晚。
儘管阿里薩終其一生未婚,用五十一年的漫長時間來等待費爾明納的回眸,但他瘋狂的獵豔行為還是使得這份愛衝破了人們平常的觀念,受到了來自世俗聲音的質疑與不解。
毫無疑問的,阿里薩的風流讓他對費爾明納的愛意染上了不忠的嫌疑,與人們傳統觀念上的「長情的等候」、「矢志不渝的愛情」是格格不入、完全背離的。
那費爾明娜在這51年又如何呢?
其實當費爾明娜答應父親要嫁給醫生的時候,並不是出於愛。一部分是出於對父親的屈服,還有一部分是對於阿里薩的逃避。而醫生娶費爾明娜也只是單純的覺得她漂亮,對她並沒有很深的感情。
她婚後的生活並非走向人生巔峰,而是像平常人一樣,有難處的婆媳關係,有兩人性格迥異帶來的習性不同,更有丈夫不忠的婚外戀。
毫無疑問,這對夫妻在旁人的眼中無疑是幸福的典範。丈夫出身名門,醫術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麗大方,個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兩個人自己才清楚。
但是隨著歲月的流逝,兩人之間也逐漸培養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麼糟糕,就像醫生的人生信條一樣:婚姻最重要的是穩定。但費爾明娜不這麼覺得,她是個浪漫的人。因而當知道醫生出軌的時候,她幾近崩潰。
很多人都說當醫生最後放棄其他人,又重歸費爾明娜身邊是因為愛,可我不這麼認為。醫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謂的穩定,在他最意亂情迷的時刻,他也沒有想過要打破這種穩定,而是想著怎麼樣才能不被其他人發現的繼續歡愉。
但是當最後醫生去世之前,看著費爾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發自內心的在說:我愛你。
但是這種愛是醫生認為的愛,而不是費爾明娜最嚮往的愛。所以當你問他們兩個人的婚姻,充斥著各種爭吵、出軌和問題之後真的幸福嗎,我的回答是:他們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沒有激情的。
不論是阿里薩式的愛情,抑或是費爾明娜式的愛情都是愛情,沒錯,愛情就是這麼俗的一個東西。
就像李敖要和胡因夢離婚,理由是他看到了美人坐在馬桶上便秘,使勁的樣子。這很煞風景,但是事實。
那麼究竟什麼才是摧毀愛情的根本呢?是婚姻麼?不,時間才是。
就如張愛玲說:「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娶不娶不是重點。真正可怕的是時間會把白玫瑰變成白米粒,紅玫瑰變成蚊子血。
這麼說不是要潑冷水,嚇跑大家,都去做單身漢。
恰恰相反。認清真相,拋棄幻想,才可能享受美好的愛情,經營幸福的婚姻。說得再直白一點,愛情就是過日子。其他,都是虛幻。
如果一定要給偉大的愛情描繪一個模樣,我想答案是唯一的:彼此手拉手戰勝時間,走過俗得不能再俗的無數個日日夜夜。
就像馬爾克斯之所以挑選霍亂時期作為特殊的時代背景,正因為愛情又如同霍亂一般,在這個被瘟疫籠罩著的充滿虛偽與偏見的世界裡,阿里薩與費爾明納誕生於災難中的愛情,更加偉大而高尚。
雖然他們也曾經歷痛苦,折磨,但他們依舊沒有在世俗的路上跌倒、迷失,反而變得超凡脫俗。
「面對壓迫、掠奪和孤單,我們的回答是生活。」這是馬爾克斯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時說的話。
確實,生活的本色,難免有一些陰霾。愛則是驅散它們的光。
真誠的愛,是現實生活的一束光。沒有愛,即便天空再藍也會有陰霾。沒有愛,我們只是一群行屍走肉。有了愛,就算一起撿垃圾也會覺得很浪漫。有了愛,我們才能理直氣壯地被稱為人。
愛情,是一座房子,就在那裡,無所謂庸俗和偉大。住進去的人庸俗,它就庸俗;住進去的人偉大,它就偉大。
最後讓我們再次打開這本書,就如書中扉頁作者的心願,把愛情獻給自己的愛人,不管風多急雨多大,緊緊抓住愛人的手,再也不鬆開。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