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驚訝地發現,我不假思索地上路,因為出發的感覺太好了。世界突然充滿了可能性。
無叛逆不青春,無追尋不人生。
不辜負青春,追尋個性和自我,探尋生命的意義……最好的方式是什麼呢?
《在路上》 是美國「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傑克·凱魯亞克創作的長篇小說,首次出版於1957年。
從時間裡程上看,這部小說可以說是「垮掉派」的第一部傑作。
凱魯亞克的作品中流露出深沉的懺悔的意識,代表著整個&34;的內心的懺悔。
凱魯亞克有幾次穿越美國的旅行,消磨在路上約有7年的時間,回到家裡之後,就進入了自發性寫作狀態。
這本書,更像是凱魯亞克的自傳小說。
他顛覆了傳統的寫作風格,獨創了自發性寫作——即&34;的文體形式。
這種作品多以自傳性見長,在情節上卻有如隨意散漫的&34;小說。
在紐約初春的天氣裡,凱魯亞克寫得汗流浹背,把三條T恤輪流換著穿,最後只用了20天的時間,便一氣呵成寫完了《在路上》的初稿,甚至連標點符號都沒有打上。
書中的幾個年輕男女,花費幾年的時間,一直《在路上》。
他們或開車或搭車,時而尋歡作樂,時而高談禪宗,時而披星而行,時而夜宿村落,常常恣意快活,也時時空虛迷茫。
一路放縱,也一路尋找。
然而,與其說書中的這幾個青年男女是在旅行,倒不如說他們在流浪式的追尋。
追尋理想和希望,追尋自我和自由,追尋生命的意義和真諦,也追尋對現實的不滿和對抗。
我一輩子都在這麼追趕讓我感興趣的人,因為吸引我的只有瘋子,
他們瘋狂地生活,瘋狂地說話,瘋狂地被拯救,
他們渴望同時擁有一切,從不無聊得打哈欠或口吐陳腔濫調,而只是燃燒、燃燒、燃燒,
就像神奇的黃色羅馬焰火筒爆炸,像蜘蛛在群星之間垂下長腿,
你在正中央看見最大的那顆藍色煙花綻放,所有人驚嘆「哇噢——」!
《在路上》的故事,主要發生在二戰時和戰後的四十年代,這也是凱魯亞克的青年時代。
這部小說,具有自傳性質,並且故事裡的人物設定,也都可以輕鬆在現實中找到原型。
二戰後的整個美國社會,都充斥著高壓而沉悶的氣息。
反抗的虛無感和充滿了絕望感的戰爭,讓這些青年男女最終以離經叛道、驚世駭俗的生活方式,給當時的美國主流社會文化,帶來民強烈的衝擊力和某種震撼力。
對於嚮往自由和個性解放的青年人來說,這種氣息讓他們感到了難以忍受的壓抑和束縛,總想以各種方式來嘗試擺脫。
所以,迪恩成為他們中的主宰者,其他人也逐漸成為「垮掉一代」其中的一個。
他們就像歌劇裡的那個男人,推開石門,高唱陰暗,從地下鑽出來,他們是美國卑微的嬉皮士,是新的垮掉的一代,而我正在逐漸加入這個隊伍。
在美洲遼闊的大陸上,他們或搭車行走,或瘋狂地開著快車無休止地往返奔波,他們吸毒、放縱性行為、沉浸於爵士樂……
這些行為,都是想要發洩內心深處的無所依從和不滿,想要擺脫束縛的極端表現。
但與此同時,這些年輕人也沒有一味地沉淪,他們在痛苦和迷惘中,也在不斷地探索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信仰。
不斷追求,不斷反思,不斷超越。
大概這也是凱魯亞克的這部小說的最深刻之處吧。
整部小說還具有濃鬱的象徵主義色彩,這一點,是很多小說家比較常用的手法之一。
其中一點就是用色彩與季節的變換,來賦予它一些獨立的個性或者特殊的內涵:
比如,在人物生活變化的同時,也伴隨著季節的變化:
在紐約、南方和紐奧良的時候正值春季,在衣阿華、內布拉斯加、丹佛、內華達、聖路易和印第安納的時候是秋季,而在布特、北達科他、波特蘭和愛達荷的時候就變成了冬季;
還有一點就是宗教方面的象徵,比如作者不斷追求的&34;,就是一個典型的追求形象。
凱魯亞克也曾經說過,他們基本上是&34;,只是希望在路的另一側找到信仰。
你的路是什麼路,哥們兒?
聖人的路,瘋子的路,彩虹的路,孔雀魚的路,隨便什麼路。
無論何人無論如何都能走的一條無論何處的路。
何處、何人、如何?
畢淑敏認為,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是蝌蚪,長大了都變作井底之蛙。這不是你的過錯,只是你的局限,但你要想法彌補。要了解世界,必須到遠方去。
生活中,我們也常常聽說那句話:身體和靈魂,總有一個在路上。感受不一樣的風景,發現不一樣的人生。
去年年底的時候,有一位72周歲的徐俠客騎自行車走遍全國的消息,上了熱搜。
他告訴我們:世界就像一本書,要努力前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成為了很多人的心聲。
但是,旅行是不是真的會幫助我們打破自我局限,解決很多人在現實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煩惱呢?
在知乎上有個很熱門的問題:「旅行有意義嗎?」
其中有一個高贊回答說得特別有道理:「旅行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做你想做的事,成為你想成為的人,才是最大的意義。」
其實,大部分人的旅行,特別是現下流行的打卡拍照式的旅行方式,都可以用最近一個很火人詞來形容,就是偽旅行。
它不但沒有意義,還會增加焦慮和疲憊感。
而《在路上》的這群年輕男女,他們的旅行,更像是一種流浪式的追尋。
那麼,如果這一切真的毫無意義,這本書又如何會被稱作搖滾聖經呢?
或許,我們可以在另外一本書中找到答案。
作家龍應臺在《親愛的安德烈》中,有寫過與兒子安德烈的互動,兒子嘗試著讓媽媽了解年輕人的世界。
安德烈和媽媽談音樂和青春時的情節,還是讓人心情非常緊張的。
當時旅行回來的安德烈,猶豫著是否能真實告訴媽媽自己都幹了什麼。
因為,看似放蕩不羈的安德烈,還是有些擔心自己的媽媽,能不能理解、受不受得了歐洲十八歲青年人的生活方式。
畢竟大多數的父母,都無法理解和接受。
對於安德烈和大部分的歐洲青年,他們在青春歲月裡的信條就是,「性、藥、搖滾樂」。
大多數父母聽到這三樣中的任何一樣,都會心驚膽顫、暴跳如雷,進而拼命壓制。
龍應臺也不能免俗,雖然她拼命壓抑著內心的不安並沒有發飆,但也立刻給安德烈發了郵件,問他信中所說的「性、藥、搖滾樂」是現實描述還是抽象隱喻。
安德烈回信說當然是隱喻,所謂「藥」,其實可以是酒精、足球或者任何可以讓自己全心投入、盡情燃燒的東西。
而「搖滾樂」不僅只是音樂,它是一種生活方式和品味的總體概念:一種自我解放,不在乎別人的眼光,自由自在的生活,對不可知的敢於探索,對人與人關係的聯繫加深……
年輕人,追求個性與解放。
對未知、很燃很瘋狂的東西,熱切渴望、好奇追求都不足為怪。
凱魯亞克的小說《在路上》,大多數的描寫裡,都如實還原了一些小人物的&34;及&34;特徵,書中有所有年輕人經歷和感受著的一切,也有他們渴望擁有的一切。
另外一點,就是在個人層面的懺悔上的描寫也尤為突出。
這部小說本身就是一部內涵豐富的作品,這其中也的確飽含著屬於所有年輕人的、和生活在混亂時代的美國的他們,更為複雜的內心情感:
迷惘,失望,反抗,尋找……短暫的亢奮過後,是長久的悲傷、失落和空虛,還有一種始終存在著的情緒,就是永恆的懺悔。
所以,凱魯亞克作品中的青年男女,其實是在一邊探索,一邊想要找到救贖自己的方式。
其實這種感受,也和當今現實生活是相通的。
當然也是可以借鑑的,不管青春叛逆的過程多荒謬,最終還是要抵達追尋「自我」這個終點。
今夜的昏星肯定低垂,將點點星光灑在大草原上,隨後賜福大地的徹底黑暗會降臨世間,遮蔽所有河流,籠蓋山峰,擁抱最遙遠的海岸,而除了衰老這塊悽涼的裹屍布,沒有人知道任何人會發生什麼。
我想著迪恩·莫裡亞蒂,我甚至想到我們終究沒有找到的老迪恩·莫裡亞蒂,我想著迪恩·莫裡亞蒂。
曾經有人問了環球旅行作家皮科這樣一個問題:「你最嚮往的旅遊地方是哪裡?」
很多人以為他會分享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目的地,但他的回答卻出人意料:
「哪都別去。」
後來,皮科在TED演講中解答了這個問題:
「旅行要學會的第一件事是,用正確的視角看世界,否則大地依舊黯淡無光,就像你帶一個容易生氣不會欣賞美景的男人去爬喜馬拉雅山,他只會抱怨那裡的食物難吃,這跟哪都沒去有什麼區別?」
為什麼要講舉這樣一個例子呢?
這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的我們,在遇到一些問題的時候,比如:失戀了,婚姻不幸福了,工作不順利了,煩了累了,消極了頹廢了等等。
總喜歡去尋求一種外在的解決方式,比方說宿醉、放縱或者旅行。
可是很明顯的,這些外在的方式,最多能治標就算不錯了,事實上根本無法解決本質問題,甚至很多時候,會讓問題變得越來越糟糕。
凱魯亞克本人和他筆下的人物也是如此,他們最初享受了反抗、憤怒和放縱快感,但是這些過後,又會暗含著種種懺悔和反思的意識。
比如對自身的懺悔,懺悔自己的行為過於放縱恣意,逃避責任、不懂珍惜,又懺悔自己於現實生活中的窮困潦倒,半生流浪漂泊卻碌碌無為;
也對自己所在群體、所在的國家、所處的時代的懺悔,懺悔他們是一群垮掉的年輕群體,懺悔生在一個沒有自由和平等可言的國家,懺悔出生在一個混亂不堪沒有安全感的時代。
這個年輕群體,一直想《在路上》完成自我救贖,但卻始終無法真正實現。
因為如果找不到內在的自我感知和自我蛻變,擁有不了那種智慧豁達的心境,是不可能對生活現狀或者希望和信仰發生任何實質改變的。
但值得讚賞的是,他們一直願意為尋找自我,而付出艱辛的努力。
如果用一句話來總結這本書讓人入迷、甚至時至今日依然感動眾人的搖滾精神,那一定是:
在路上,我們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作者簡介:洛子畫,烹字為餚,暖心暖胃,成長治癒。好的文,暖的伴。
參考書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