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曾因小人誣陷被女皇武則天貶到彭澤縣做縣令,在任期間,他破過一個惡鬼吃人的奇案。
一天,有一對白髮蒼蒼的老夫婦來報案稱,他們親眼所見,一隻兇殘的惡鬼把他們的兒媳和兒子都吃了,連屍體的殘渣都吃乾淨了。
惡鬼
狄仁傑正色道:「笑話!清平世界,朗朗乾坤,怎麼會有妖鬼吃人?分別是壞人作惡!&34;
陳壽把骨頭遞給了狄仁傑,狄仁傑看了一會兒,疑惑道:「這的確是人的骨頭,不過這人已死去好幾個月了。&34;元芳,你怎麼看?&34;大人,此案確有疑點。請問老丈,令郎和妻子關係如何?」
陳壽說:「小兒智力低下,凡事需人照顧,所幸兒媳小鳳甚是賢惠,相貌也是極美,照顧得小兒無微不至。&34;
陳壽想了半天說:「應該沒有吧,小鳳嫁到我家之後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只在結婚以前和姑媽家的表哥有些來往,不過他表哥上個月在河裡洗澡淹死了,沒找到屍體,可能被水衝走了。」
小鳳和表哥
狄仁傑對李元芳道:&34;
狄仁傑笑道:「在案情沒有水落石出之前,這只能算是一個假設。"
不久,李元芳回來復命,狄仁傑又讓他擴大搜索範圍,方圓百裡之內,拉網式排查。
終於,老天不負有心人,下午的時候在縣城南面五十裡的小山上發現一座破舊的山神廟,在廟裡找到了小鳳和一個潑皮在一起,潑皮名叫王二,整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
山神廟
李元芳把王二和小鳳帶回了縣衙,狄大人親自審問,一開始王二還抵賴不招,最後動了大刑,把王二打得皮開肉綻,他只好說了實情。
王二供認:一個叫陳五的人給了他十兩銀子,叫他晚上扮鬼來小鳳家嚇人。昨晚上他潛入小鳳的房中,把一根撿來的人骨扔到房間外面裝作惡鬼吃人,趁亂把小鳳帶到了山神廟,至於小鳳丈夫的去向,他一概不知。
狄大人拘來了陳五,審問之後他說了實情,是陳壽給了他一百兩銀子,並對他說是因為小鳳不守婦道,所以找人扮鬼來嚇她。
李元芳把陳壽帶到,狄大人問他小鳳的表哥人在何處,陳壽一口咬定不知道,狄大人一針見血的問道:「你既不知道,如何懷疑他被水衝走了?」
陳壽支支吾吾回答不上來,狄大人讓人動刑,陳壽挺刑不過,只好招供。
公堂
原來小鳳不守婦道,婚前和表哥整天在一起鬼混,婚後仍然藕斷絲連。有一次她外出與表哥私會時,被公爹陳壽撞見,這陳壽早已垂涎兒媳的美色,這下可有了把柄,於是想以此威脅小鳳就範。不過小鳳嫌陳壽年老,仍然心儀表哥,陳壽妒火中燒,給小鳳表哥下了劇毒,致使他墜亡河中順水漂走。然後陳壽給了陳五一百兩銀子,讓他找人扮鬼,劫走小鳳,自己再嫁禍於小鳳的表哥,事後再帶小鳳遠走高飛。小鳳的丈夫也沒有失蹤,而是被陳壽藏了起來。可惜他千算萬算,仍然沒有逃過狄仁傑的法眼。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陳壽因故意殺人被判處秋後問斬。陳五和王二也獲得了相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