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網站
來源:中金點睛
10月9日國務院發布《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1](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三項改革措施。其中,前兩項改革措施是增值稅改革的延續,第三項關於消費稅改革市場較為關注。在本文中我們將從宏觀,汽車行業,白酒行業角度分析消費稅改革可能帶來的影響。
宏觀
此次消費稅的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徵收環節後移,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二是穩步下劃地方,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
最先實施消費稅改革的商品範圍較小。「方案」提出,先對高檔手錶、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我國目前對15類商品徵收消費稅,包括煙、成品油、小汽車、酒、貴重首飾珠寶、摩託車、高檔手錶、高爾夫球和球具、遊艇、高檔化妝品、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鞭炮煙火、電池、塗料等。其中,煙、油、車、酒四類商品貢獻近99%的國內消費稅,此次改革並未包括。
圖表: 消費稅徵收範圍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金公司研究部
圖表: 煙、油、車、酒貢獻近99%的國內消費稅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金公司研究部
消費稅是我國第四大稅種,將消費稅增量劃歸地方將拓展地方政府收入來源。2018年國內消費稅1.06萬億元,約佔當年稅收7%,是我國稅收中僅次於國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第四大稅收來源。此外,進口貨物也要繳納消費稅。2018年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合計1.68萬億元,考慮消費稅僅對部分商品徵收,1.68萬億元中可能只有一小部分來自消費稅。目前消費稅收入全部歸中央所有,將增量消費稅下劃地方將為地方政府帶來新的收入來源。
圖表: 消費稅是我國第四大稅收來源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金公司研究部
如果稅率、計稅方式等其他因素不變,徵收環節後移可能提高總消費稅。商品從出廠開始,經過流通環節,最後到零售環節,銷售價格會逐步上升。如果稅率和計稅方式不變,將徵收環節後移會增加消費稅稅額。生產廠商由於直接稅負下降會在短期內受益,但消費稅上升會抑制最終消費和商品銷量。消費稅除了為政府提供收入,還具有補償外部性和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消費稅主要針對具有負外部性和高收入群體消費的特定商品徵收,擴大消費並不是消費稅改革的重點目標。
未來消費稅改革範圍可能逐步擴大。由於下遊批發零售商數目遠多於生產廠商,將徵收環節後移會增加納稅人戶數、提高稅收徵繳成本。「方案」提出,「在徵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後穩步實施」,「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我們預計消費稅改革會是一個穩步推進的漸進過程。
消費稅稅收法定仍待落實。目前我國有關消費稅的法規是2008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9年財政部立法工作安排[2]提出力爭年內完成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印花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土地增值稅法、關稅法、彩票管理條例(修訂)的部內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目前尚未公布新的進展情況。
汽車
將消費稅從生產(進口)環節轉移到零售環節,預計汽車行業雖不在首批試點品目中,但操作難度應不大。《方案》中提出「先對高檔手錶、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再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因此我們預計汽車行業不會在首批試點的品目中。但如果以「徵管可控」作為前提,由於汽車流通體系鏈條短(車企-4S店-終端消費者)、稅基清晰(每款車均有建議零售價MSRP),因此我們認為在汽車行業後移消費稅徵稅環節,操作層面難度不大,核心還是協調好「穩步下劃地方」的節奏。
增量部分歸屬地方,有利於破除限行限購,有利於在現有的公共基礎設施邊界條件下提高汽車保有量。我們一直認為,汽車行業在生產環節具有顯著的正外部性(納稅能力強),在使用環節具有顯著的負外部性(需要修橋修路、造成空氣汙染)。因此釋放中國車市的潛能,需要提高對於汽車保有量的社會承載力,解決堵車、停車難等問題,就需要將生產環節的正外部性後移到使用環節。如果地方政府能夠從新增的汽車銷量中獲得更多的稅收,有利於地方政府利用新增稅收改善基礎設施,改善用車環境,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實施限行限購。
我們估算汽車行業四大稅種中,地稅佔比約17%。目前中國汽車產業鏈的稅種主要有消費稅、增值稅、購置稅和車船稅,其中消費稅和購置稅為國稅,增值稅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國稅75%、地稅25%),僅有車船稅為地稅。根據統計和我們的測算(消費稅沒有單獨披露汽車行業數據),2018年汽車行業四大稅種的稅收收入分別為3453億元、1227億元、1192億元和831億元,地稅佔比僅為17%。
圖表: 全國車輛購置稅稅收收入
資料來源:萬得資訊,中金公司研究部
圖表: 全國汽車行業增值稅稅收收入
資料來源:萬得資訊,中金公司研究部 註:2016-2018年參考汽車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營業收入同比增速估算
圖表: 全國汽車行業消費稅稅收收入
資料來源:萬得資訊,中金公司研究部 註:採用汽車行業銷售產值*平均消費稅率(3.7%)進行估算
圖表: 全國車船稅稅收收入
資料來源:萬得資訊,中金公司研究部
對於經銷商,營運資本佔用減少形成利好。我們認為消費稅後移能夠使車輛出廠價下調,經銷商提車價從而下降,庫存車資金佔用減少,改善經銷商營運資本,其中消費稅率高的大排量進口車受到影響尤為明顯。
酒類食品飲料
「方案」中第三大項改革措施為「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我們認為此方案的逐步落實將在中長期對酒類行業產生較大影響,主要體現在全行業稅負可能的增加、區域型中小酒企的競爭力下降、稅收不規範的企業競爭力下降等方面。
目前酒類行業的消費稅基本在生產環節徵收。1)白酒按照出廠不含增值稅價格的12%徵收從價稅(20%法定稅率,按照60%比例徵收),1000元/噸從量稅,目前絕大部分白酒上市公司實際消費稅率為12%。2)啤酒按照220-250元/噸徵收。3)葡萄酒,參考張裕營收的3.4%左右。
此方案對白酒的後續潛在影響較大,對啤酒和其他酒類影響較小,啤酒目前只有從量稅,將適度受益白酒行業在流通環節的稅收增加;對白酒行業短期影響較小,中長期影響較大。
整個酒類行業短期內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難度較大,但是地方政府將有積極性先從經銷商對外批發環節徵收:
1) 如果行業整體實際消費稅率徵收不變,那麼我們認為流通行業將因財務透明化而增加較大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資本利得稅,將增加流通行業運營成本,從而間接提升產品價格和稅負。
2) 如果行業稅率保持不變,那麼我們認為整個酒類行業,特別是白酒行業的稅負將顯著增加,我們估算當前整個白酒流通行業各個環節合計的加價率在50%~80%,如果增加12%的消費稅,按照中國酒業協會公布的2018年白酒行業出廠口徑銷售額5364億元計算,白酒行業的消費稅將增加322~515億元,我們預計經銷商批發環節將承擔流通環節此項新增稅負的20~30%。
我們認為新的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趨勢將提升行業集中度,不利於中小企業:
1)高端、次高端白酒企業的影響小於200元以下大眾價位白酒,大眾白酒消費群對價格提升的敏感度更高,高端白酒企業的渠道加價率更低,邊際影響較小,而大眾白酒的渠道加價率更高,對渠道影響較大。參考白酒歷史上的加稅結果分析,如果行業稅負增加。中小企業和低端企業的生存難度顯著增加。
2)大企業受到的影響將顯著小於中小企業。一方面大企業的產品定價權強,同時中小企業的稅負將難以隱藏,和大企業形成公平稅負競爭。
我們認為此次稅改方向將長期有利於白酒中的各類龍頭酒企,他們的定價能力和稅收規範性也將幫助他們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啤酒行業將潛在受益此次方案的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