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因為Uber、Airbnb等公司在全球範圍的大行其道,以及為許多人熟知。對於許多人來說,知道Uber、滴滴這樣的業務模式是共享經濟的業務模式,但是如果你問,什麼是共享經濟,也許許多人並不能回答出來。在國內,我們稱之為共享經濟的模式,在國外的英文名是「Sharing Economy」,但其實,除了Sharing Economy之外,在國外,因為側重點不同,共享經濟還有許多其他的名字,並沒有一個Sharing的名稱。下面,我們一起來一一解讀。
1. 協同消費(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這是早期對於共享經濟模式的叫法,這種叫法更側重於消費領域,是指對於某一商品或服務的使用不局限與某一個個人,而是一群人共同使用,其成本可以通過這一群人的消費來進行分攤。
2. 點對點經濟(P2P Economy)
在國內,點對點(P2P)是特指網際網路金融的一種模式。而在國外,P2P則覆蓋更廣泛的商業範圍,這種定義是指那些建立在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商業行為,個體之間通過第三方的平臺以租、售、借或者分享的方式與他人進行物品或服務的商業交換,而不是與某個生產銷售商品或服務的機構組織發生交易,實現端到端的信息直接溝通、交易,打破中間環節和中介服務。
3. 網格經濟(The Mesh)
Mesh的原意是一種網絡形式,Mesh網絡是指「無線網格網絡」,是解決「最後一公裡」問題的關鍵技術之一。在向下一代網絡演進的過程中,無線是一個不可缺的技術。無線mesh是一個動態的可以不斷擴展的網絡架構,任意的兩個設備均可以保持無線互聯。最早用Mesh來定義共享經濟這種模式的是在2010年,麗薩•甘斯基(Lisa Gansky)在她的書籍《網格經濟,為什麼未來的商業是共享》(The Mesh, Why The Future of Business is Sharing)中提出。這種定義強調,人們通過網絡數位技術去接觸使用到他們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務,同時強調網際網路社交媒體在連接人與人之間的價值,如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等公司。
4. 零工經濟(The Gig Economy)
Gig原指任何一種工作,職業,任務,在這裡被賦予新意。這種定義描述了共享經濟的一種工作僱傭模式,即共享經濟模式下,通過平臺提供了更為彈性和靈活的工作模式,人們不再長期受僱於某一組織或機構,他們只在某一時間段提供某種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務。美國的The Daily Beast網站在2009年1月12日刊登的文章《零工經濟》一文中首次提出這種使用方式。而今年美國大選期間,民主黨候選人希拉蕊•柯林頓也以「零工經濟」來泛指共享經濟模式。
5. 使用經濟(Access economy)
這一提法來自於傑裡米•裡夫金(Jeremy Rifkin)的書《使用時代》(The Age of Access)。關注共享經濟的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即使用權優於擁有權。未來對於許多物品和資產,人們不追求一定要擁有它,而是考慮使用的過程。比如我不一定需要擁有一個DVD影碟,我只是需要觀看影片的那1-2個小時,我不需要一直擁有它,只需要它的使用價值。
6. 按需經濟(On Demand Economy)
按需經濟是近期提出的一個概念。這一概念從滿足人們的需求出發,核心是指,人們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能夠通過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快速獲取,並達到最有效。比如,當我們需要一部車從甲地到乙地的時候,我們希望離我們最近的那一部能夠滿足我們的旅程需求的車輛能快速來到我們面前。而這一切對於信息的溝通速度和效率,以及通過大數據的供需匹配的要求很高。
可以說直到今天,作為一個新的經濟模式,全球範圍對於共享經濟的定義仍沒有完全統一的叫法,大家對於共享經濟的內涵、邊界和模式仍處於探索當中,也許在未來,人們還會有對於這一模式的新的叫法。為了統一起見,從不同稱呼在媒體上出現的頻次數據出發(如下圖所示),在本書中我們用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來泛指這一新興的經濟模式。而其含義是指:人們通過一個第三方的網際網路或移動網際網路的技術平臺,將閒置的或者盈餘的商品、服務、經驗等以有償或者無償的方式提供給需求者。共享經濟強調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突出「使用權」而非「擁有權」,強調開放、去中心化的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