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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松山機場存廢問題應由市民「公投」決定
但今天在一場公聽會中,不少人認為松山機場是「都市之瘤」,應該廢除,也有人認為松山機場因兩岸直航,將帶來龐大商機,反對遷建。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副局長脫宗華上午表示,松山機場存廢問題,應該要由所有市民共同決定,獲得與會人士一致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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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恆春機場成另類蚊子館:載客數為零 明年決定存廢
原標題:臺恆春機場成另類蚊子館:載客數為零 明年決定存廢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導,花費5億元(新臺幣,下同)興建的臺灣屏東恆春機場,由於近年來每年虧損超過6千萬元,從去年9月迄今沒飛過1班,臺灣交通部門有意在明年下半年對其存廢做出進一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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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恆春機場成另類蚊子館:載客數為零 明年決定存廢
原標題:臺灣恆春機場成另類蚊子館:載客數為零 明年決定存廢 臺灣屏東恆春機場內(圖自臺灣媒體)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導,花費5億元(新臺幣,下同)興建的臺灣屏東恆春機場,由於近年來每年虧損超過6千萬元,從去年9月迄今沒飛過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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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近期不取消 專家:應改為商業性收費
機場建設費近期不取消 專家:應改為商業性收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13日 08:32 來源: 來源:法制日報 本應於2005年年底停止收取的機場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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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遇哲:取消機場建設費才算於國於民都有利
據經濟之聲報導,國家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中國民航總局局長李家祥31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民航總局和下屬單位,沒有一個人、一個單位動用機場建設費的一分錢作為自己的「三公」費用以及其他費用。收取機場建設費主要原則是於國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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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搖身變為民航發展基金 律師稱應取締
無論是先前的機場建設費,還是如今的民航建設基金,國內航班乘客的50元一直在繳納。這項收費由於「收費時間最長、收費範圍最廣、最沒有法律依據、最不公開透明」因而認為是「引起最多反對聲音的不合理收費」。這筆收費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是否應該儘快取消? 一張北京飛上海的8折機票900元,而實際購票要支付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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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延期徵收是否合理?
來源:人民政協報 機場建設費延期徵收是否合理? 新聞回顧: 2006年12月1日,財政部透露,延續徵收機場建設費的請示已獲國務院批准。作為一項政府性基金,機場建設費將繼續徵收到2010年。民航總局官方網站援引專家發言稱,「考慮到我國現階段機場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缺口很大,機場建設費近期不會取消」。 委員點評: 「具有明顯壟斷性、強制性、不公開性的機場建設費繼續徵收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於情有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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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不應單純參照國際慣例
環球網綜合報導 記者劉星酉 7月31日國家民航總局李家祥在一個論壇上公開表示收取機場建設費是國際慣例,應該保留,這主要是因為對國家有利。此言論一出,一直飽受爭議的機場建設費又一次成了輿論的焦點。有專家學者表示,機場建設費的模式不應單純對比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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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收機場建設費一年逾160億元
本報訊 據新快報報導,國內乘客要坐飛機,除了購買機票外,還要交納機場建設費。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來自湖北和廣東的兩位全國人大代表,不約而同地對其收費的合理性及收費用途的公開性表示了質疑。「這麼多年來,機場建設費累計收了逾千億元,但從來沒有公開過具體數據。這是一項收費時間最長、收費範圍最廣、最沒有法律依據、引起最多反對聲音的不合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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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屢遭質疑 換湯不換藥應徵求公眾意見
根據新辦法,機場建設費的說法今後將不再使用,而統一稱作民航發展基金,其徵收標準大體不變。昨日,多位受訪者對此表達看法。有網友認為此舉是「機場建設費換馬甲繼續收費」。機場建設費取消曾遭兩次延期機場建設費徵收20年來,公開了部分的收入及支出數據,但並未公開具體的支出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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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與「國家利益」何幹?
「機場建設費」就是這麼個東西:7月31日國家民航總局局長在某論壇上表示:「收取機場建設費的主要原則是國家有利。」這不禁讓人費解,「收取機場建設費的主要原則是國家有利」——這話無論從哪個角度都是說不通的。第一,機場建設費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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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不應與國民對立 - 現代快報多媒體數字報刊平臺
別拿國家利益為行政收費撐腰 8月1日 長江日報 韓青 近日,國家民航總局局長李家祥針對是否該收取機場建設費時表示,世界主要國家都在收取機場建設費,而且收的標準比中國還要高;收取機場建設費於國家有利,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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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續徵的機場建設費合理嗎?
財政部1月6日下發通知明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繼續徵收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旅遊發展基金。(1月7日《法制日報》) 始徵於1992年的機場建設費,既不是稅收,又不是捐贈,更不是投資,自開始徵收以來,這筆「糊塗費」的合法性不斷受到各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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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何時停收
根據國家發改委、中國民用航空局的通知,決定暫停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自2009年1月1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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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到底還要收多久?人大代表建議取消
有多少用於機場基礎設施建設,幾乎從來沒有相關權威審計公告。 ●按照「誰經營誰付費」原則,機場應以航空公司為收費對象,而不是旅客。 ●按照目前的機場建設費收費規模,只需三年,首都機場就能賺回一個2號航站樓的投資。 長期隱藏在「坐飛機」這種出行方式中的機場建設費,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茂名市工商聯主席陳華偉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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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明年有望取消
廈門律師:即使無新規也應停收 一徵就是14年的機場建設費其實早已明確規定了徵收期限!財政部日前下文明示,包括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在內的18項政府性基金已於去年底到期,同時鑑於其中17項基金(包括機場建設費)情況比較複雜,一些問題尚需進一步研究,故將其原有政策執行期限延續至2006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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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場建設費是什麼費說開去
張啟華 機場建設費是什麼費?全國人大代表趙志全向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的建議認為:機場建設費的徵收支配具有明顯的壟斷性、強制性、不公開性,具有「霸王條款」的種種特徵,於法無據,本質上屬於亂收費,應予以制止。(新華社3月7日電) 近年來,對一些壟斷性行業的不合理收費行為的質疑,時常見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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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質疑機場建設費合理合法性 還要收多久?
按照財政部出臺的《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管理辦法》規定,機場建設費專項用於機場建設。12年來,乘客繳納的機場建設費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但這筆錢到底有多少?花了多少?花在了哪裡?沒有人清楚。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機場建設投資的多元化和支線機場劃歸地方政府管理,這筆費用該如何收,如何走,也沒有誰給個交代。 公眾質疑,機場建設費是不是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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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停收"機場建設費" 看各國機場咋收錢
中廣網北京3月1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導,今年全國「兩會」上,有關代表們再次喊停「機場建設費」,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陳華偉,他用了足足3000多字,闡述這項被他稱為「收費時間最長、收費範圍最廣、最沒有法律依據、最不公開透明、引起最多反對聲音」的機場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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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機場建設費該不該收?
丘建東律師的觀點 收取機場建設費的行為屬於行政徵收的一種,而行政徵收的要素之一就是要有法律依據。三個部門會商一下就出臺一個聯合文件,既未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又未經國務院批覆(國務院轉發不等於國務院的批准),就對乘機者收取機場建設費,這種做法違背了《憲法》有關原則。 這無償收取的50元機場建設費到底屬於什麼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