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4一1826年英國發動的第一次侵緬戰爭,1852年英國發動的第二次侵緬戰爭,清朝政府是在事後才知道的。1852年英佔下緬甸之後,清朝政府已經覺察到英國企圖通過緬甸侵略我國西南邊疆的野心。馬嘉裡案和《煙臺條約》的籤訂,進一步暴露了英國據緬侵華的陰謀。
1885年1月, 英國發動了第三次侵緬戰爭。在戰爭爆發之前,清朝政府已經知道英國準備出兵緬甸。1884年8月4日,逞羅駐新加坡領事陳金鐘告訴中國官員鄭觀應:
中國如欲整頓邊防,緬甸、逞羅二者不可偏廢。緬君無道,殺戮兄弟,前王子奔入印度,英人畜之,將欲效秦伯納公子重耳故事,則緬全國皆歸英轄矣。緬君深患之,近已召法人立約通商,藉以控制英人。而條約所立,法人擬由河內開鐵路直走阿瓦都城。夫一英在緬,緬已不支, 再加之以法,緬之亡在旦夕矣。緬亡,則中國雲南恐不可收拾矣。君為中國官,當熟籌深計也。
而清朝政府對這次戰爭的態度,是由於它擔心英國侵佔緬甸威脅到我西南邊疆的安全,又擔心如果支持緬甸人民的抗英會得罪英國侵略者,招惹麻煩這一矛盾心理決定的。
英緬戰爭
清政府一方面通過赫德向英國表示希望同英國取得關於緬甸的"友好諒解",一方面電令駐英公使曾紀澤向英政府建議,中國可設法調處,勸緬甸對英道歉,接受英方要求。
1885年10月,駐英使臣曾紀澤向清廷報告:"英圖北緬"。很快,雲南地方當局委派騰越都司、副將袁善和季文秀赴緬密探近日詳細情形,並擬安設臺站。而雲南地方官尚未來得及事情弄清楚,英軍在1885年11月28日侵佔緬京曼德勒,流放緬王錫袍。
清朝政府害怕英國殖民者,千方百計下讓袁善、李文秀進入緬何,還以" 抗令作亂" 的罪名殺害袁善。袁善決意入緬抗英,受阻於騰越,朱洪章以"抗令作亂"的罪名把他殺害。李文秀則衝破阻力到了緬甸, 在猛拱保衛戰中犧牲。為了反對共同的敵人,在緬甸的土地上灑下鮮血, 獻出生命。
1885一1895年間,緬甸人民開展抗英遊擊戰爭,反對英國的佔領。英佔緬甸,威脅我西南邊疆的安全。雲南地方官關心緬甸人民抗英鬥爭的發展情況,但清朝政府對緬甸人民的鬥爭,沒有給予實際的支持。由於有舉人張成鐮在緬"坐探",雲南地方官及時地得到有關消息。1886年1月25日,岑毓英向清廷奏報了英國第三次侵緬戰爭的經過和緬甸人民抗英鬥爭的情況。
英緬戰爭
1886年2月1日, 緬甸土司派4人到雲南騰越,在這以後, 緬甸人民開展抗英遊擊戰的消息陸續傳回雲南。木邦土司鍾文源在猛卯土司的陪同下也於5月26日到了騰越,並請求內附。但清政府處於對英國的畏懼,始終未能做出反應。
1886年7月24日, 中英籤訂了《中英緬甸條款》。在英國殖民者的壓力下,清朝政府承認了英國對緬甸的佔領。雲南地方官仍關心緬甸局勢的發展。英佔緬甸後,緬王曼同的滴長孫疆括在1890年進入雲南,住在南甸, 繼續開展抗英鬥爭。
清朝政府沒有支持緬甸人民的抗英鬥爭。緬甸人民遭受的苦難,中國人民深表同情。中國同盟會會員張成清,曾任仰光光華日報撰述。他翻譯有關緬甸的史籍,編成《緬甸亡國史》一書。
反應英緬戰爭時期的英軍的畫作
1886年1月1日, 英印總督達弗林宣布緬甸為英國的殖民地。1月14日,英國殖民當局派人投書雲南地方當局,要求在滇緬之間通商貿易。但英國殖民者這一舉動,並不表明它希望同中國保持友好關係,而是製造假象, 迷惑腐朽的清朝政府,以便在日後的談判桌上從清朝政府那裡得到更多的特權。
儘管赫德反對" 擴界",英國政府也沒有準備讓中國"擴界",但為了誘使清朝政府談判,英國官員仍在"擴界"問題上大造輿論,有所謂"允讓三端"之說。
中英有關緬甸問題的談判,最後以清朝政府的讓步而告終。1886年3月,光緒帝曾說:
既為認英滅緬,即辦到遣使呈儀,何獨不然。況與緬督往來,尤失國體,斷不可行。
年前緬甸是否是中國的屬國這一問題在中、英關於緬甸問題交涉過程中,一直沒有達成共識。雖然英國不承認中國的宗主國地位,但英國在佔領緬甸初期,卻對中國提出的要求緬甸"十年一貢"作出讓步,這一讓步顯示出老殖民主義者高超的外交手腕。
中,英兩國官員會談.
隨後在7月24日籤訂的《中英緬甸條款》中還規定,英國考慮到"緬甸每屆十年,向有派員呈進方物的成例" ,同意"由緬甸最大之大臣,每十年派員循例舉行。"這是毫無實際意義的一紙空文。而清朝政府在條約中正式承認"英國在緬甸現時所秉一切政權,均聽其便。"並同意,由中英兩國派員勘定中緬邊界。
根據條約,清朝政府除了得到"留貢"的虛名之外,什麼也沒有得到。過後不久,英國殖民者又強迫清朝政府籤訂新約,英國得到了在雲南增設通商口岸,派駐領事官的權利。英國殖民者讓出"虛名",而得到了"實利"。
中英緬甸條款
隨後在1894年,中、法籤署越南劃界條約時,中國把江洪地區割給了法國,英方認為清政府違背了此年籤署的中、英邊界條約規定的不把這一地區劃歸第三國的協定。英國以中方違背條約內容為由,廢除了"十年一貢"這一條款。此後清政府再也沒有向英國提出這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