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殖民勢力對全世界擴張時,英國和緬甸兩國在十九世紀發生過三次戰爭,統稱為英緬戰爭,其中一次英緬戰爭持續了三年,1824年--1826年。還有兩次分別在1852年和1885年,三次戰爭緬甸對於英國的進攻都全力抵擋,但是都已失敗告終,當時英國對印度實施殖民地,後來英國殖民當局以邊境衝突而引發戰爭,在最後一次戰爭中,緬甸再次以失敗告終從而亡國。三次的英緬戰爭總共經歷了6年,緬甸在最後一次戰爭失敗後,中國雲南地區和緬甸的緩衝區便從此煙消雲散,直接面對的將是英國的殖民地,當時中國正是晚清腐朽的統治,所以雲南地區在緬甸被攻陷後,政治和經濟都馬上受到英國的蠶食和滲透,當時雲南人民不可謂不潦倒,在被影響經濟和破壞整治後,所有人都流失住所,四處顛簸。
在1886年,中國和英國政府在北京籤訂《中英緬甸條約》,規定中國承認英國對緬甸有支配權,後來中國也與英國等國家籤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也因此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也導致大清的統治被有思想的人們推倒!英緬戰爭如果不發生,可能會導致鴉片戰爭的提前爆發,正是這場戰爭,降緩了英軍東進的腳步。
第一次英緬戰爭,英軍在仰光登陸,實力超出緬軍的預料,英軍因此侵略了緬甸大片領土,但是緬軍的頑強抵抗也讓英軍付出了很大的代價,使得英國在印度殖民地一度陷入了經濟危機,戰爭支出不夠。但是經濟方面出了點問題,但是英國的軍隊勢力還是逐漸深入緬甸,緬甸也開始走上半殖民地的道路,在籤訂了第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後,原本獨立的緬甸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戰爭也給緬甸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
第二次英緬戰爭是英國的分艦隊挑釁緬甸船而引發的,當時英國船隻借著保護仰光英商利益的藉口,公然劫持緬甸船並擊退岸邊的攻防工事,還像緬甸政府發出另一條的不平等條約,遭到緬甸政府的拒絕後,英國在1852年4月5日開始從海上打起進攻,進攻船艦持續炮轟馬達班港。其實這次戰爭英國可以輕鬆拿下整個緬甸,只不過後來因為英軍對世界的作戰計劃有更改,所以才停止這邊的戰爭,以休戰結束了第二次的英緬戰爭。
第三次英緬戰爭是第二次戰爭的延續,英方繼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再次遭拒絕後便發動事先部署好的軍隊,直逼緬甸的首都曼德勒,在1886年1月1日,緬甸被宣布成為英國領地。三次戰爭三次戰敗,無論是國家的敗仗還是人民的淪亡都給緬甸政府帶來很大的挫敗感,也給緬甸人民帶來沉重的災難。隨著英軍的大面積傾入到統治,早已民族精神解體、搖搖欲墜的封建王朝也因此全部瓦解,英國這次侵略對緬甸這種深深的封建社會政治結構有很大的衝擊,統治期間也改變了緬甸的行政制度,也促進緬甸的經濟發展。在英緬戰爭後的十幾年後,中國爆發了鴉片戰爭,緣由林則徐的虎門銷煙事件,數以萬計的軍登陸中國領地,清軍在多過對方幾十倍的兵力下潰不成軍,最終委曲求全籤訂一個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不斷地割地賠款,無數的白銀流入其他國家的口袋,因為腐朽的清政府,英軍拿下中國比拿下緬甸要輕鬆得多,由此可知當時清政府的管理是多麼的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