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1月22日,廣州調整購房政策,外地人購房允許個稅和社保互證後,廣州各區也行動起來,進一步放寬人才和港澳居民購房條件,上次是南沙區,這次是黃埔區。
12月20日,廣州市黃埔區住建局發文對購房政策進行了調整,不僅工作半年以上的各類人才購1套房不受戶籍限制,而且特定人才的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購1套房,另外,港澳居民、某產業園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該產業園購房享受與廣州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廣州黃埔區發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其出發點是聚焦在營商環境改善、解決人才住房問題等內容,充分體現了當前人才購房政策的優化。嚴格意義上說,這不屬於限購的鬆綁,但確實可以拉升市場交易量。
近期,粵港澳大灣區多地對人才和港澳居民購房政策放寬,目的是為了加快推動人才、產業集聚,提高人才及港澳居民住房保障的精準性、實效性,同時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能理解為限購放鬆。
廣州市黃埔區人才住房政策調整
12月20日,廣州市黃埔區住建局與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根據通知:
一、 經區認定的在黃埔區連續工作半年以上的各類人才,可不受戶籍限制,在黃埔區範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
二、 在黃埔區工作,持有廣州市人才綠卡或經區認定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園)長、名教師、優秀醫學專家、黃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黃埔區範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三、 港澳居民在黃埔區範圍內、在中新廣州知識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心廣州知識城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享受與廣州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而廣州此前對外地人的限購政策是,限購區域內,非本市戶籍家庭需在廣州市連續繳納近5年內(60個月)社保或個稅,才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11月22日起,廣州對於非本市戶籍人士購房資格進行調整:非本市戶籍居民購房人的資格查驗,允許個稅和社保繳納記錄作為互證資料。也就是說,購房人如果某月個稅繳納記錄出現斷繳或補繳情況,而當月社保記錄顯示為正常繳納,一樣可視為連續正常繳納,反之亦然。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廣州黃埔區發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其出發點是聚焦在營商環境改善、解決人才住房問題等內容,充分體現了當前人才購房政策的深化。當然由於黃埔部分區域位於市中心範圍,和郊區的人才購房政策放鬆有點差異,所以此次政策發布格外受到外界關注。嚴格意義上說,這不屬於限購的鬆綁,但確實可以拉升市場交易量。
嚴躍進指出,此次黃埔區對購房條件明顯放鬆,在黃埔區連續工作半年以上的各類人才,購房不受戶籍限制,客觀上會刺激一部分購房需求。同時,與其他城市針對人才本身放鬆政策相比,此次黃埔區還提到部分特定人才的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可以購房,可以認為有較大的放鬆。
這就需要防範部分有房的人才家屬藉機炒房風險。此外,此次針對港澳居民和新加坡居民也有一些政策放鬆,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後續此類區域的港澳居民購房需求或會釋放,對於新加坡居民的購房政策說明一些國際合作的產業園區周邊住房項目可能會定向進行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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