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開民宿,業主的權益誰保障?

2020-12-15 紅網

成都市民張威(化名)所在的高端小區裡由於地理位置好,民宿經營者聞風而來,最高峰開了近百家民宿。民宿如潮而起,給張威的生活帶來了明顯的影響。在600戶的小區裡,有300戶居民聯合起來抗議,保護自己的家園。一時間在網上引發熱議,到底該不該在小區裡開民宿?輿論幾乎呈一邊倒的態勢,在很多居民看來,小區裡開民宿,不僅擾民而且存在安全隱患,是萬萬不可的。(7月20日《華西都市報》)

共享經濟時代的到來,小區的民宿經營滿足了消費者旅遊住宿的新消費需求。但是,小區裡經常有陌生人進進出出,給業主增加了不安全感。而且電梯的擁擠不堪、居民噪音擾民、亂扔垃圾造成業主不勝其煩。這顯而易見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民宿屬於酒店類的特殊行業管理,這些小區的民宿通過了消防、環保、治安單位的驗收報備沒有?由此引出的相關問題,造成困擾業主的事件如火警火災、治安刑事案件、流行疾病等等,一旦造成不可挽回的傷亡,那時誰來擔責?

事實上,小區裡開起來的民宿,本質上就是住宅改商用。住改商首先要經過住建、發改委、規劃等相關部門審批,還要經過全部業主的同意。不僅審批過關難度極大,讓全部業主同意更是難上加難。顯然,這個小區裡的住改商是違法的。同時,小區裡住改商,往往會對水電進行改造,但是住宅的用水、電負荷都較小,在進行商業運營時極容易引起超負荷運行而導致火災,會給住戶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

進一步分析,由於物業沒有執法權,只能通過物強制斷水斷電的方式禁止民宿的入住。那相關單位呢,是不是存在管理缺失?小區的民宿房到底是短期租賃房業態還是旅館業業態,目前沒有確切定論。由於性質不夠明確,監管部門多頭,在基層管理執法過程中,部門互相扯皮,導致部門都不願意牽頭管理。

所以,為了保障小區住戶的權益,相關部門需要高度重視住宅改商用問題。需要出臺明確的民宿管理辦法,明確各監管部門職責。公安、市場監管、規劃、街道辦事處等多部門聯合行動,對開在小區裡的民宿進行整治,以街道、社區為區域單元,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開通網絡舉報和公開處罰制度。對非法經營者應當嚴厲打擊,堅決取締小區民宿的非法經營。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為小區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居住環境。

文/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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