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區文旅體廣新局副局長鄧喻文。
民宿經營者代表康健。
民盟成都市委會召開的城市民宿規範發展專題座談會現場。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張想玲席秦嶺雷遠東見習記者楊金祝
對於民宿這個泊來品,愛它者,愛它能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活方式;而厭者,大多是與民宿同一個小區的住戶,他們認為民宿客人搶佔了小區資源,還為小區帶來不安全因素。
近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對民宿的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持續報導,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
對於民宿這個新事物,管理上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對它進行有效管理?從民宿大熱到熱而有序,從野蠻生長到規範有序,城市民宿有哪些路要走?
7月20日上午,民盟成都市委會召集專家學者、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宿經營者、小區業主代表等開了一場座談會。會上,各方代表有交鋒,也有交流,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民宿更美好。
住改商違法VS盤活閒置房屋
雖然民盟成都市委會秘書長何立新在開場白中強調「民宿是一種共享經濟模式,請大家針對如何規範管理一起討論,建設性提出建議」,但座談會依然在「激烈」的發言中開啟。
成都市政協委員、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勁夫首先發言,他曾經與人共同撰寫《關於「住宅改商用」的建議》。
他表示,民宿給公眾旅行帶來了便利,在解決就業等問題上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如依然在居民小區開民宿,就涉及「住改商」問題,沒有得到法律的許可,就是違法的。而這種違法行為,確實給小區住戶帶來了安全隱患,需要出臺規定規範民宿業發展。
而民宿經營者康健自稱成都第一批開民宿的弄潮兒,他經營著十幾家開在居民小區的民宿。
康健說,經濟發展始終快於法律的制定,而民宿正是經濟發展中產生的新事物。從某種意義上講,整個城市都是「創業孵化器」,參與共享住宿領域、進行創業的人群越多,越能彰顯一個城市創業土壤的肥沃度,越能證明一個城市的活力。
「成都,這座以包容著稱的城市,吸引了越來越多年輕人依託民宿創業,把城市的閒置房進行裝修、升級,盤活閒置資源,共同參與小區維護。」他發出呼籲:對待民宿,堵不如疏。堵將激化業主與民宿主之間的矛盾,而通過疏導、制約,則會推動這個行業的規範化、健康化發展。
民宿應開在鄉村VS高科技助力民宿管理
民宿,是旅遊業的衍生品,而從事旅遊行業的黃建濤卻旗幟鮮明地反對在居民小區開民宿。
「歐美國家民宿是在獨棟房子裡,不會影響到左鄰右舍。」他高聲說道,「而我國的城市民宿主要集中在小區裡,和小區居民門對門,會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
黃建濤強調,無論民宿經營者將房子裝修成什麼風格,投入多少錢,在小區裡開民宿就是侵犯其他業主的權益。
他建議,我國要發展民宿,最好是在鄉村或者城市的某一獨棟樓裡。他補充說,在鄉村裡開民宿,還可以為鄉村振興做貢獻。他的觀點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黃大斌的觀點不謀而合,「我支持鄉間和與居民區脫離的民宿,但絕不支持城市小區內的民宿。」
網友「Frey」也是一名民宿經營者,曾在大型酒店工作過。在他看來,對城市民宿反感的最重要原因在於安全隱患。他進一步分析,這源於預訂實名制與實際入住人可能存在差異,以及客人入住後行為不好監管。「我們對客人是一對一服務,領著客人到房間。而酒店大堂登記後客人進入房間,也存在一人登記多人進入的情況。」
另外,他認為,現代科技有助於對客人進行有效監管。他舉例,入住登記時,可以啟用平臺預定把關,門鎖可以用指紋和人臉識別等技術,房間裡可以安紅外探測儀。至於消防方面,可以安裝電子菸感、天然氣報警裝置,房間配滅火器、防毒面具等,通過科技加強監管。
民宿心聲呼籲規範管理希望開放身份認證系統
座談會上,幾個民宿經營者代表均提出了一個問題:城市民宿處於灰色地帶,他們在與居民發生糾紛後,往往選擇息事寧人。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規範這個行業,讓他們在陽光下經營,也讓從業者的權益得到保障。他們提到,希望公安向民宿開放身份信息認證系統。
成都市金牛區文旅體廣新局副局長鄧喻文走訪過國內外多個城市民宿。對於民宿,她是持開放和中立的態度。
在她看來,座談會討論的共享類城市民宿更準確的稱呼應是「非標準化城市共享公寓」。作為一個全新行業,經營者絕大多數都是中小「企業」,政府對它們應有更開放的態度,並給予政策扶策,將其做成一個產業集群。她建議,成都可以參考浙江的做法。「具體而言,在消防管理、治安管理上要有細化動作,同時要聽取各方聲音,城市民宿過程中的受益者和受害者都要兼顧到。」
對於民宿經營者們提出的希望接入公安身份信息識別系統的呼籲,她認為,「如居民小區裡有較多民宿,政府相關部門可以探索把公安的身份信息識別系統作為一種基礎設施予以配套。」另外,她還透露,成都市即將成立民宿行業協會,進一步規範整個民宿行業。
相關建議
應先釐清民宿的概念 條件成熟再考慮立法
在座談會上,有代表提出,希望通過這次探討推動人大立法,從而對民宿這個新生事物進行規範管理。
成都市青羊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友靜從事多年政府法制工作。為了參加這次討論,她查閱了目前國內與民宿相關的法規和文件。她發現,目前我國對民宿的概念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
「第一個問題就是要釐清民宿的概念。」她說,搞清概念,才是解決問題的出發點。
黃友靜並不認同「民宿是違法」的觀點。她認為,「民宿已經寫入『十三五』規劃,國務院文件也鼓勵民宿發展。城市居民小區民宿引發的糾紛大多屬民事領域,可以通過民事糾紛途徑解決。」
至於民宿管理是否需要立法,黃友靜顯得很冷靜。她認為,政府不妨先出臺文件,條件成熟了再制定規章制度,然後再考慮是否立法。
他山之石
日本
相關監管法律正式實施 民宿30年來終於走向陽光
事實上,對民宿行業消防安全、治安隱患及擾民問題,一直是各個國家政策制定者、民宿運營者比較頭疼的事情,柏林、舊金山、紐約等城市都曾對短租行業進行過限制。日本政府最終決定監管民宿的「住宅宿泊事業法」於2018年6月15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在灰色地帶發展了30多年的日本民宿業,終於走向了陽光。
對於民宿業普遍頭疼的公安消防問題,日本消防部門規定:如果民宿經營者與客人一同居住,且客房面積小於50平米,消防要求視同普通住宅;除此以外,所有民宿必須設置與酒店相同的消防設備。
浙江
出臺關於民宿指導意見 規定單棟客房數不超15間
2017年1月5日,浙江《關於確定民宿範圍和條件的指導意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指出:民宿的經營規模,單棟房屋客房數不超過15間,建築層數不超過4層,且總建築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民宿的建築設施、消防安全、經營管理都需要符合一定標準,並交由相關部門發放相應經營許可或準予申報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