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於2006年8月18日以電話通知方式發出,2006年8月26日上午9時整,在公司總部六樓會議室召開。
會議應到董事12人,實到董事12人。出席會議人數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全體監事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劉龍宇先生主持。出席會議的董事就以下議案進行了認真的審議,並以舉手投票表決方式對各議案進行了表決,決議如下:    一、會議以12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報告》及《公司2006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二、會議以12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共實現淨利潤為9,061,734.26元,加上2005年未分配利潤71,462,589.47元,截止本報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為80,524,323.73元。董事會決定: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三、會議以12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經營西安永寧宮紫荊花盛唐餐飲娛樂會所有限公司的議案》
    會議同意「西安永寧宮紫荊花盛唐餐飲娛樂會所有限公司」終止經營。本公司2003年5月與香港華順國際有限公司合資興辦的「西安香港中國宮殿夜總會餐飲娛樂有限公司」(現名為「西安永寧宮紫荊花盛唐餐飲娛樂會所有限公司」,該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10,500,000元人民幣。其中:本公司以人民幣現金出資7,875,000元,佔註冊資本的75%;香港華順國際有限公司以港幣出資折合人民幣2,625,000元,佔註冊資本的25%)。由於該合資公司自成立以來經營嚴重虧損,且短期內扭虧無望,故經合資公司董事會決定提前終止合資合同,終止公司經營,並經西安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市外經發(2006)121號文件批准同意,公司對該合資公司自2006年3月23日依法進行清算。西安希格瑪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對西安永寧宮紫荊花盛唐餐飲娛樂會所有限公司清算結果進行了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截止2006年8月18日,該合資公司經營虧損10,500,728.68元,本公司按註冊資本比例承擔經營虧損7,875,000元。2006年本公司承擔經營虧損2,157,689.75 元,已納入報告期合併報表。
    清算結束後,西安永寧宮紫荊花盛唐餐飲娛樂會所有限公司的資產總額為10,409,129.35元,負債總額為10,409,129.35元。資產及負債由本公司下屬的永寧宮大酒店接收。並擬對該資產進行整體租賃經營。該合資公司有關註銷手續目前正在辦理之中。
    四、會議以12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所屬分公司負責人的議案》
    同意將公司所屬分公司「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飯莊、西安飯莊和平路店、西安飯莊食品分公司」原負責人彭蔚變更為張國華; 將公司所屬分公司「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雅齋飯莊」原負責人馬勝利變更為馬明軍;將公司所屬分公司「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德髮長酒店、德髮長餃子館、德髮長酒店皇城分店」原負責人張國華變更為張新宇;將公司所屬分公司「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餃子館」原負責人王偉變更為張新宇;將公司所屬分公司「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餃子館龍宮店、解放路餃子館吉祥店」原負責人韓生利變更為張新宇。
    五、會議以12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於西安桃李旅遊烹飪專修學院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問題的議案》
    根據西安市教委提出的對公司所屬企業西安桃李旅遊烹飪專修學院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要求,同意將公司所屬企業西安桃李旅遊烹飪學院設置為獨立事業法人單位。該學院保留原名稱,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成立董事會,獨立管理學校的法人財產以及學校的教學工作。公司為該學院的主要出資人。該學院註冊資本185.7萬元,其中:公司以該學院現佔有的公司資產折合130萬元出資,佔學院註冊資本的70%;其餘30%由其他出資人以現金出資的方式認繳。該學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換領新的辦學許可證,並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學院董事會重新制定學院章程。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規定,該學院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學院以年度經費結餘,按各出資方所擁有的資產份額支付合理回報。具體支付辦法和比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確定。
    六、會議以12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有關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的議案》
    同意以公司擁有的西安市碑林區騾馬市46號房產及土地為抵押,向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營業部申請貸款人民幣陸仟萬元整(6,000萬元整):同意以公司擁有的西安市新城區平安市場2號房產及土地為抵押,向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營業部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伍仟萬元整(5,000萬元整);同意以公司擁有的西安市碑林區東關正街79號房產及土地為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西安蓮湖路支行申請抵押貸款人民幣肆仟伍佰萬元整(4,500萬元整);同意以公司擁有的西安市碑林區南院門19號及西安市新城區西八路72號房產及土地為抵押,向中國光大銀行西安東大街支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貳仟萬元整(2,000萬元整)。
    特此公告。
    
西安飲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