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限超載會很容易的破壞公路設施,甚至是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危及到人們的生命安全。車輛超載標準已經有很明確的規定了,超載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不要為了錢把生命置之度外。下面小編為你介紹2018超限超載的最新標準。
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
根據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及質檢總局聯合召開《全國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會議》的有關決定,對於公路貨運車輛,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要嚴格統一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並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至此結束了交通運輸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對超限超載運輸認定不統一的問題。
據了解,自2016年9月21日起,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將統一執行的超限運輸認定標準為:公路貨運車輛總質量最多不得超過49噸。原交通運輸部門對貨車超限的認定標準是「車貨總重超過55噸、平均軸載質量超過10噸」的標準,即2軸車載重不得超過20噸,3軸車不得超過30噸,6軸及以上車輛不得超過55噸。這次統一執行的強制性新國家標準為:2軸車載重不得超過18噸,3軸車不得超過27噸,6軸及以上車輛不得超過49噸。
為此,近期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將聯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專項整治採取多部門聯合執法,實施「一超四罰」。對經檢測確認違法超限超載的車輛,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罰款、記分。違法情形嚴重的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還將面臨追蹤處理,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將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超載超限2018最新規定
2017年9月21日起貨車超限執行新標準 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2017年9月21日起,貨車超限施行新標準。貨車的超限認定標準將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載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執行。
其中最顯著的變化,取消車貨總重超過55噸、平均軸載超過10噸和載貨超過車輛出廠標記載質量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通俗來說,以前是根據軸數來認定超限,比如5軸貨車,車貨總重超過50噸以上涉嫌違法超限運輸。按照新的標準,同樣是五軸貨車,超過43噸(個別車型超過42噸),即涉嫌違法超限運輸。
此外,新規定對違法超限行為的處罰金額都進行了細化。如對車貨總重超限的車輛,每超過一噸罰款5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
此外,對於屢次超限超載的車輛,有關部門將建立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超限超載行為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希望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能夠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