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記者從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獲悉,11月27日,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公安廳發布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8時起,甘肅省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
公告要求,按照「貨車必檢、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貨車必須按照交通標誌及人員引導,依次進入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合法裝載的貨車,發卡放行;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運輸不可解體貨物的超限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駛入高速公路。對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出口計重收費工作中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由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就近引導至超限檢測站(點)接受檢查並依法予以處罰。對勸返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交通運輸部門將按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實施非現場處罰。
公告明確,貨運車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應到指定地點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場滯留,擾亂檢測工作秩序。對不聽勸阻或者擾亂檢測工作和公共場所秩序的,由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據了解,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所稱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為:
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
■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 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 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 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 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 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 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 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據悉,按照「貨車必檢、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貨車必須按照交通標誌及人員引導,依次進入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合法裝載的貨車,發卡放行;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運輸不可解體貨物的超限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駛入高速公路。
對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出口計重收費工作中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由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就近引導至超限檢測站(點)接受檢查並依法予以處罰。對勸返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交通運輸部門將按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實施非現場處罰。
貨運車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應到指定地點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場滯留,擾亂檢測工作秩序。對不聽勸阻或者擾亂檢測工作和公共場所秩序的,由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來源:中國甘肅網
審核:縣融媒體中心/文誠勇 王 軍
編輯:縣融媒體中心/張鬱承 景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