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與大家討論的這個話題,在我們的職場上面發生的還是比較多的。
我今天與大家討論的主題就是:套路式停工放假成了企業變相辭退員工的利器。那麼作為員工來講,應該要如何依法應對?
也許是年底到了這段時間,諮詢我關於企業違法用工維權的夥伴們,朋友們特別多,諮詢最多的案例就是企業針對某個員工或者是針對某些員工發通知,要求無限期停工放假。
首先,我告訴大家,企業無故給員工停工放假,那是違法的。
必須要先弄清楚這個概念,那麼作為企業來講,為什麼你會出現給某個員工或者是給某些員工發通知,要求停工放假呢?很簡單,就是不想要人家了,又不想簡單的辭退員工。
這麼幹,那就得要支付很多的經濟補償金,甚至是賠償金。在通知員工停工放假之前,雙方實際上已經交量了好多次了,單位要你辭職,你當然不辭職,然後就出個通知給你停工放假。
現在還是無限期的停工放假好嗎?公司這麼幹,你說作為員工來要養家餬口,你受得了嗎?說實話了,我認為如果企業相對因為經營困難,人員富餘了確實可以停工放假,但必須要提前與員工說明情況,並且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確認還要向勞動部門提供你確實是因為經濟困難,公司沒錢了,而且需要提供人員出現富餘的相應的一些證據,經過備案才能和安排員工批量的停工放假。
作為企業,你要是說針對某個員工我給你停工放假,那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就算是批量的合法的停工放假,作為企業來講,也不是什麼責任都沒有了。
第一個月,你得要發一個完整的工資。第二個月,開始,只要發最低工資,作為生活費,最多放假也不能超過六個月。在這個期間啊,公司該繳的那個五險一金,那也不能耽誤,成本還是不小的。 當然了,我真的不建議企業採用停工放假的手段來折騰員工,尤其是針對某個員工和某些員工來發通知要求停工放假,這樣就顯得動機有問題了,但事實上,這種情況還真不少。
案例說明
這家公司前期與員工已經通過違法調崗、降職降薪較量了好幾輪了,員工在我的指導之下也是不落下風,公司一看這情況不對,就使出了這麼一招,正式通知給他無限去期放假,那麼作為員工來說,面對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怎麼應對呢?
首先,我要求這個員工立即針對這份放假通知書,給公司發函,名稱就是《關於公司違法停工放假的告知書》,依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是重大事項的時候,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是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是職工代表職工本人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的過程當中,公會或者是職工認為不適合的,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一些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是重大事項,這個決定要進行公示或者是告知勞動者,明確告知公司對員工本人的停工放假,而這家公司針對這個員工的這個停工放假,企業根本就沒有按照這個程序來執行,那作為員工來講是可以拒絕執行的。
最後在這個申訴書上面還要加上一句話,公司目前針對我本人執行的放假,沒有執行上述的程序,屬於違法放假存在逼迫我主動離職,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良動機,我有權拒絕執行停工放假。
接下來你該正常上班,正常上班,該打卡打卡,做好本職工作,千萬不要犯錯,公司對你的這種針對性放假行為是違法的,你得要勇敢地拒絕,等到公司發工資的日期,如果少了你的工資或者是不發你的工資,就馬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發工資肯定會得到支持的,因為這就是勞動監察部門要做的事情。再等一個月,如果公司在你的正常上班的情況之下,還是少發或者是不發你的工資,妥妥的被迫解除勞動關係,走仲裁,賠付的經濟補償金一分錢也少不了。
結尾
今天關於套路式停工放假的話題就聊到這裡,感謝您的閱讀,關注我,獲取更多勞動法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