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國土資源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
目錄
一、指導思想 1
二、編制期限 2
三、編制依據 2
四、計劃指標 5
六、供地時序 9
七、供地方式 10
九、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11
附表1隨州市本級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14
附表2隨州市本級2017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表 15
附表3隨州市本級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測算表 16
為了科學調控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積極發揮計劃引導作用,加強建設用地供應管理,促進房地產用地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和《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轉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鄂土資發〔2010〕130號)、《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上報住宅用地供應「五類"調控目標市縣名單的通知》(鄂土資函〔2017〕160號)文件要求,結合隨州市經濟發展目標和本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土地供應規模、招商引資和項目安排等土地資源利用現狀情況,參考上年度供地情況和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中央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圍繞省國土資源廳和各級黨委、政府總體部署,以依法依規管理、節約集約用地為基本要求,不斷完善保護資源和保障科學發展的新機制。根據2017年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聖地車都」戰略,按照「依法依規、突出重點、節約集約、優質高效」的原則,在保障和服務各類項目用地的工作中,創新舉措,進一步規範各類用地管理,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更好的規範土地市場,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二、編制期限
隨州市本級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編制依據
(一)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7);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
(4)《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
(5)《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
(6)《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
(7)《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複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
(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
(9)《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
(10)《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1號);
(11)《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
(12)《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國土資發〔2012〕98號);
(13)《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7]277號);
(14)《國土資源部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36號);
(15)《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於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01號);
(16)《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34號)。
(二)技術依據
(1)《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
(2)《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轉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鄂土資發[2010]130號);
(3)《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
(4)《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國土資發[2006]114號);
(5)《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國土資發[2009]56號);
(6)《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國土資發[2008]24號);
(7)《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8)《關於切實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2號);
(9)《關於運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加強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監管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26號);
(10)《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轉發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11]2號和國土資發[2011]26號文件的通知》(鄂土資發[2011]31號);
(11)《隨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12)《隨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9-2020年);
(13)隨州市本級2016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14)《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上報住宅用地供應「五類"調控目標市縣名單的通知》(鄂土資函〔2017〕160號);
(15)《關於編制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工作的通知》(隨土資辦文〔2017〕2號);
(16)其他相關文件。
四、計劃指標
(一)總量。隨州市本級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78.28公頃以內。
(二)用途結構。隨州市本級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量178.28公頃,住宅用地供應量為41.04公頃(其中,城市棚戶區改造用地面積為7.17公頃,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3.61公頃,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10.255公頃),佔比為23.02%;商服用地供應量為6.65公頃,佔比為3.73%;工礦倉儲用地供應量為21.65公頃,佔比為12.1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供應量為23.9公頃,佔比為13.41%;交通運輸用地面積為85.04公頃,佔比為47.7%。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供應量為0.00公頃,特殊用地0.00公頃。
五、供應布局
1.住宅用地布局
住宅用地41.04公頃,其中商品房用地33.87公頃(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3.61公頃),城市棚戶區改造用地7.17公頃。住宅用地主要布局在高新區寨灣村、大洪山風景區珍珠泉村、文峰大道與交通大道交叉口東北角、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城區。項目安排如下:
表12017年隨州市本級住宅用地布局列表
單位:公頃
序號 | 宗地位置 | 面積 | 備註 |
1 | 高新區寨灣村 | 0.67 | 住宅(隨州市昌盛工貿有限公司) |
2 | 大洪山風景區珍珠泉村 | 0.2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隨州市福崗置業有限公司) |
3 | 文峰大道與交通大道交叉口東北角 | 1.89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隨州市威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4 | 亞通社區、齒輪社區、雙龍寺社區、柳樹淌社區、白雲社區、擂鼓墩社區等 | 2.6 | 棚戶區改造住房 |
5 | 文峰塔社區 | 1.47 | 棚戶區改造住房 |
6 | 隨州市老火車站 | 2.7 | 棚戶區改造住房 |
7 | 長崗鎮 | 0.4 | 棚戶區改造住房 |
8 |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3.15 | 住宅用地 |
9 |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7.355 | 住宅用地 |
10 |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5.31 | 商品房建設項目 |
11 | 隨州市城區 | 10.65 | 商品房建設項目 |
12 |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4.64 | 商品房建設項目 |
合計 | —— | 41.04 | —— |
2.商服用地布局
2017年隨州市本級商服用地供應量為6.65公頃,主要布局在高新區、曾都經濟開發區具體布局安排如下:
表22017年隨州市本級商服用地布局列表
單位:公頃
序號 | 宗地位置 | 面積 | 備註 |
1 | 大洪山風景區 | 0.19 | 湖北駿峰貿易集團有限公司 |
2 | 大洪山風景區 | 0.14 | 湖北駿峰貿易集團有限公司 |
3 | 曾都經濟開發區星光社區 | 0.31475 | 隨州市龍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4 | 曾都經濟開發區星光社區 | 0.48748 | 隨州市佳信工貿有限公司 |
5 | 蔣家崗社區 | 0.38 | 其他商服用地項目 |
6 |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3.482 | 商服用地項目 |
7 |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1.65177 | 商服用地項目 |
合計 | —— | 6.65 | —— |
3.工礦倉儲用地布局
2017年隨州市本級工礦倉儲用地供應量為21.65公頃,主要布局在隨州市南郊辦事處柳樹淌社區、隨州高新區淅河鎮魏家老灣村、魏家畈村等,具體布局安排如下:
表3隨州市本級2017年工礦倉儲用地布局列表
單位:公頃
序號 | 宗地位置 | 面積 | 備註 |
1 | 隨州市南郊辦事處柳樹淌社區 | 1.54 | 工業用地項目 |
2 | 隨州高新區淅河鎮魏家老灣村、魏家畈村 | 2.29 | 湖北華聯熱浸鋅有限公司 |
3 | 隨州雙創中心 | 6.67 | 工業用地項目 |
4 | 隨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6.4 | 工業用地項目 |
10 | 隨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4.75 | 倉儲用地項目 |
合計 | —— | 21.65 | —— |
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布局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快城市公共活動中心綜合體、編鐘音樂大劇院建設。2017年隨州市本級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主要供應此四項,面積為23.9公頃,主要布局編鐘大劇院和白雲大道編鐘音樂展示廳東南側。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4隨州市本級2017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布局列表
單位:公頃
項目名稱 | 佔地面積 | 備註(用地類型) |
編鐘音樂之都綠園 | 1.2 | 文體娛樂用地 |
中國編鐘音樂之都核心區主體建築——編鐘大劇院 | 7 | 文體娛樂用地 |
隨州城市公共活動中心綜合體 | 11.2 | 公共設施用地 |
高鐵站前廣場及廣場東路(經貿路)、廣場西路(文貿路) | 4.5 | 公共設施用地 |
合計 | 23.9 | —— |
5.交通運輸用地布局
2017年隨州市本級交通運輸用地供應面積為85.04公頃,主要布局在隨州市高新區、城南新區、淅河鎮等用地項目布局安排如下:
表5隨州市本級2017年交通運輸用地布局列表
單位:公頃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面積 | 用地類型 |
1 | 星光大道 | 隨州市 | 3.2 | 公路用地 |
2 | 黨校二路 | 隨州市 | 2.3544 | 公路用地 |
3 | 溳水二路 | 隨州市 | 2.6224 | 公路用地 |
4 | 溳水三路 | 隨州市 | 1.944 | 公路用地 |
5 | 白桃一路(溳水大道至編鐘大道) | 隨州市 | 2.744 | 公路用地 |
6 | 文化一路(溳水大道至中環路) | 隨州市 | 3.978 | 公路用地 |
7 | 溳水大道(白雲大道至繞城南路) | 隨州市 | 5.0976 | 公路用地 |
8 | 編鐘大道綠化二期 | 隨州市 | 9.84 | 公路用地 |
9 | 中環路綠化帶 | 隨州市 | 1.946 | 公路用地 |
10 | 厥水西堤道路(厥水二橋至北外環,一軸) | 隨州市 | 2.1 | 公路用地 |
11 | 隨州新世紀置業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熊家村 | 2.4503 | 街巷用地 |
12 | 中國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湖北隨州銷售分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熊家村 | 0.3 | 街巷用地 |
13 | 隨州利康藥業包裝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裕民村、寨灣村 | 1.43 | 街巷用地 |
14 | 湖北同星科寶家禽育種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裕民村 | 0.46 | 街巷用地 |
15 | 湖北禾益農生物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裕民村 | 0.7 | 街巷用地 |
16 | 湖北貝牛工貿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裕民村 | 0.3397 | 街巷用地 |
17 | 青島啤酒(隨州)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裕民村 | 0.1095 | 街巷用地 |
18 | 隨州市淅孛公路淅河至大堰坡改建工程 | 隨州市淅河鎮橋頭村、餘家畈村 | 7.1079 | 公路用地 |
19 | 隨州市中環路建設項目 | 隨州高新區淅河鎮餘家畈村、橋頭村、光化村 | 12.2334 | 公路用地 |
20 | 隨州市昌盛工貿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寨灣村 | 0.445 | 街巷用地 |
21 | 襄陽金華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代徵道路 | 南郊柳樹淌社區 | 1.0044 | 公路用地 |
22 | 青島啤酒(隨州)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裕民村 | 1.6142 | 街巷用地 |
23 | 湖北科迪亞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市高新區淅河鎮魏家老灣村 | 0.16 | 街巷用地 |
24 | 湖北炎翔化工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市高新區淅河鎮青春村 | 0.096 | 街巷用地 |
25 | 隨州市聖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吳家老灣村 | 3.5124 | 街巷用地 |
26 | 湖北漢東電力發展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市高新區寨灣村 | 0.15 | 街巷用地 |
27 | 湖北同星農業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市高新區望城崗村、寨灣村 | 1.77 | 街巷用地 |
28 | 隨州寰譽置業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淅河鎮老街社區 | 0.5672 | 街巷用地 |
29 | 隨州市世紀星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徵道路和綠地 | 隨州高新區淅河鎮老街社區 | 0.25 | 街巷用地 |
30 | 隨州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傳媒大廈項目代徵道路 | 城南新區溳水社區 | 4.5177 | 公路用地 |
31 | 公路用地項目 | 隨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10 | 公路用地 |
合計 | —— | —— | 85.04 | —— |
6.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布局
2017年隨州市本級暫不安排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7.特殊用地布局
2017年隨州市本級暫不安排特殊用地。
六、供地時序
隨州市本級2017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2017年內全部供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分批次供應,注意供地時序,本著適度控制總量的原則,堅持有保有壓,優先重點保障重點工程、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用地。
七、供地方式
隨州市本級2017年計劃供應的國有建設用地中,商服用地、商品房用地、工礦倉儲用地等計劃以出讓方法供給,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及特殊用地以劃撥方式供給。隨州市本級2017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以出讓方式供給的土地面積為69.34公頃,佔總供應面積的38.89%,以劃撥方式供給的土地面積為108.94公頃,所佔比例為61.11%。
八、土地供應政策導向
(一)建立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的長效機制,多措並舉推動房地產去庫存
2017年我市城區商品房增量保持穩定,去庫存任重道遠。根據市場狀況,將繼續實施供給側改革「十大工程」,探索建立長效機制,落實人地掛鈎政策,推廣棚改貨幣化安置、房屋徵收貨幣化補償,此外,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打通供需渠道,多措並舉推動房地產去庫存。
(二)打好節約集約用地攻堅戰,強責任嚴審核提效能
以政策為引導,構建節約集約用地格局,保障節約集約用地標準。挖潛節能,繼續加大閒置、空閒土地處置力度,拓寬存量建設用地空間;提高項目用地標準,強化用地預審,嚴格投資強度,推廣節約集約用地項目;嚴格執行用地定額指標,各類建設用地在審批前嚴格按照國家、省各類指標標準規定進行審核;規範土地節約集約考核體系,健全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各項制度,完善工作考評機制;加強土地供應前置管理、依法處置閒置和低效利用土地,通過挖掘自身潛力,少用地、用好地,杜絕多佔少用、佔而不用、低效利用現象的發生。
(三)區域發展呈現分化,城東發展迎來契機
2017年度根據「東進、西優、南拓、北調」的城市規劃,城東新區將成為地產、商業、工業的火熱聚集地;城南打造文化產業基地、行政會展基地、生態休閒基地;城北按照產城融合的思路,打造隨州的一個城市副中心;城西打造成文化旅遊博覽區,從而市場供應區域呈現分化狀態。城東新區作為最熱門的發展區域,城東供應主力地位再加強,積極加強配套設施用地供應,推動城東重點區域的快速發展,增強城市發展的活力和動力,加速城鎮化建設進程。
(四)強化建設用地監管工作,紮實做好供地管理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實現供地用地,全面落實淨地出讓制度、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設,確保供地用地依規合法;嚴格執行出讓信息公開制度,及時、準確發布各項土地利用信息(包括公示、成交、公告、地價信息等信息),確保土地出讓行為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規範各類用地管理,更好的規範土地市場,保障各類用地供應。
九、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保證2017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有效實施,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由市政府主導,市國土資源局牽頭,發改、規劃、房產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土地供應工作機制,共同做好項目審批、規劃設計、供地方案編制等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土地供應計劃一經公布,所涉單位、部門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土地供應計劃的實施。
(二)健全機制,確保高效服務。市國土資源局要建立土地供應計劃執行情況動態跟蹤管理和通報制度,每季度與相關部門召開一次計劃執行情況協調會,協調解決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解決供應計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供地服務效率和質量。對供地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可適時對供地計劃作適應性調整。提出計劃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突出重點,把握供應時序。對列入2017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項目,計劃實施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對年度重大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全程保障;要合理分析市場需求,科學統籌土地供應結構和供地時序,掌握供應節奏,在總量控制範圍內做好計劃調整工作,確保土地市場健康平穩運行。
(四)建立計劃監督和獎懲制度。國土、規劃、住建委、監察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全面落實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對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土地利用集約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單位,在下一年度計劃指標的分配使用中予以優先支持。對不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土地利用集約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的區域、甚至出現違法違紀批地、用地的園區或街道辦事處,要依法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在下一年度指標分配上予以核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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