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合法權利,在情勢緊迫之下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對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施加扣押、約束或其他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德所認可的行為。
日常生活中,自助行為無處不在,但有些屬於誤解,而是侵權行為。
例1、張三在土地上種植樹苗,李四認為該土地是其爺爺曾耕種過。此時李四走過去,強行抱走張三。
以上案例,李四約束張三-抱走張三,屬於自助行為。
例2、王某新房建成後,佔用集體土地建成的圍牆。村民向有關部門反應後,未得到解決。村民開會討論,一致認定王某非法侵佔集體土地、搭建違章建築妨害村民通行,大家同意拆除王某違章建築-圍牆。在拆除當天,不僅拆除違章圍牆,還拆除王某部分房屋。

分析:村民自行拆除王某的違章建築圍牆,屬於排除妨害,是自助行為,不屬於侵權行為,亦無賠償。但人將王某建造的房屋強行拆除,已構成侵權,應賠償王某的損失或將房屋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