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大到經營公司,小到孩子起名,都能從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所以說民法典和老百姓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
今天,
為您解讀《民法典》
關於「自助行為」的內容。
案情回顧
小張駕駛摩託車逆向行駛,在路口與小劉駕駛小汽車發生剮蹭,造成小劉車輛受損。事故發生之後,小張駕駛摩託車逃逸,小劉駕車追趕。到轉彎處小張不慎摔倒,造成右手手腕扭傷、腿部擦傷,小劉在追上小張後,馬上報警。後小張經住院治療花費5000餘元。小張起訴至法院要求小劉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認定,小劉的追趕行為實為阻止小張駕車逃逸採取的自助行為,且未超出合理範圍,於是對小張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採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範圍內採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受害人採取的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溫馨提示
自助行為是指,行為人為了實現自己的請求權,在事情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保護的情況下,自己採取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加以扣押、約束或者其他相應措施的行為,而這一行為為法律或社會公德、習慣、公序良俗所認可。這一制度明確了自助人在一定條件下可施行自我保護或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但自助行為的限定條件:
1、保護的是合法權益;
2、情況緊迫,如果不實施自助行為,可能錯失良機,使得權利恢復發生明顯困難,或因公力救濟難以達到預期目的,如不允許私力救濟加以補充,必將顯失公平;
3、必要範圍內,行為對象僅限於義務人的財產或人身,而不能及於其他人,非必要不得限制人身自由;
4、措施合理,在一般社會觀念上認為是合適的。如果不符合或超出限定條件,對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可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越城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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