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241 證券簡稱:瑞豐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6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權激勵計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0年3月6日,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核查意見的議案》。本次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4116.50萬份股票期權,佔本計劃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534,744,963股的7.70%;本次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105.00萬股限制性股票,佔本計劃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534,744,963股的0.20%。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人數為46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勵計劃時在公司任職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核通過,並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具體內容於2020年3月6日刊登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查閱。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7日
證券代碼:300241 證券簡稱:瑞豐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7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3月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會議於2020年3月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龔偉斌先生主持,會議召集、召開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團隊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在充分保障股東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與貢獻對等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擬定了《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的公告。
胡建華先生作為關聯董事迴避此議案的表決,由其他8名董事參與表決。
表決結果:贊成8票;棄權0票;反對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獨立董事、監事會所發表的意見,詳見同日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的公告。
胡建華先生作為關聯董事迴避此議案的表決,由其他8名董事參與表決。
表決結果:贊成8票;棄權0票;反對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審議並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為了具體實施公司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以下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事項:
1、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具體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以下事項:
(1)授權董事會確定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
(2)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宜時,按照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3)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時,按照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行權價格/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4)授權董事會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與激勵對象籤署《股權激勵協議書》;
(5)授權董事會對激勵對象的行權/解除限售資格、行權/解除限售條件進行審查確認,並同意董事會將該項權利授予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行使;
(6)授權董事會決定激勵對象是否可以行權/解除限售;
(7)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對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行權/解除限售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務、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辦理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等;
(8)授權董事會辦理尚未行權/解除限售的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等待/限售事宜;
(9)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辦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取消激勵對象的行權/解除限售資格,對激勵對象尚未行權的期權進行註銷,對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辦理已死亡的激勵對象尚未行權/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補償和繼承事宜;
(10)授權董事會對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進行管理和調整,在與本次激勵計劃的條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該計劃的管理和實施規定。但如果法律、法規或相關監管機構要求該等修改需得到股東大會或/和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則董事會的該等修改必須得到相應的批准;
(11)授權董事會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將期權/限制性股票總額度在各激勵對象之間進行分配和調整;
(12)授權董事會實施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2、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就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向有關政府、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准、同意等手續;籤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政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認為與本次激勵計劃有關的必須、恰當或合適的所有行為。
3、提請股東大會為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授權董事會委任財務顧問、收款銀行、會計師、律師、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
4、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向董事會授權的期限與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權事項,除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範性文件、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或公司章程有明確規定需由董事會決議通過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可由董事長或其授予的適當人士代表董事會直接行使。
胡建華先生作為關聯董事迴避此議案的表決,由其他8名董事參與表決。
表決結果:贊成8票;棄權0票;反對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審議並通過《關於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於2020年3月23日下午2點公司六樓會議室(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田寮社區第十工業區1棟六樓),以現場會議結合網絡投票方式召開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詳見公司同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9票;棄權0票;反對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7日
證券代碼:300241 證券簡稱:瑞豐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8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豐光電」或「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於2020年3月4日以郵件形式送達各位監事,會議於2020年3月6日下午5點以現場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監事會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聰妮女士召集並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全體監事以投票方式審議並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履行了相關的法定程序,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 3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2、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能保證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建立股東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之間的利益共享與約束機制,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表決結果: 3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3、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核查意見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範圍,其作為公司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於10天。監事會將於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前5日披露對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其公示情況的說明。
表決結果: 3票同意, 0票反對, 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3月7日
證券代碼:300241 證券簡稱:瑞豐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9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20年第一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豐光電」或「公司」)於2020年3月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現將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同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3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3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期間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會議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同一表決權出現重複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3月16日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凡於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8、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田寮社區第十工業區 1棟六樓 1 號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2、審議《關於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3、審議《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或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的公告。
三、提案編碼
表一: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編碼示例表:
■
四、會議登記辦法
1、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自然人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須持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附件二)、 委託人股東帳戶卡、委託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股東帳戶卡、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股東股票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採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股東請仔細填寫《參會股東登記表》(附件一),以便登記確認。
(4)本次股東大會不接受電話登記
2、登記時間:本次股東大會現場登記時間為2020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記地點及電子郵件寄送地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田寮社區第十工業區 1 棟六樓),如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登記,請在郵件主題上標註「股東大會」並寄送至如下電子郵箱地址:investor@refond.com;如傳真請至如下傳真號碼:0755-29060037。
4、注意事項: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於會前半小時到會場辦理登記手續。
5、會議聯繫方式
聯繫人:劉雅芳、康翔
聯繫電話:0755-29060266
傳真號碼;0755-29060037
電子郵箱:investor@refond.com
本次會議時間暫定 14:00-17:00,與會股東或委託代理人的費用自理。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三。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7日
附件一:《參會股東登記表》
附件二:《授權委託書》
附件三:《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附件一: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參會股東登記表
■
附件二: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參加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受託人有權依照本授權委託書的指示對該次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進行投票表決,並代為籤署該次股東大會需要籤署的相關文件。本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限為自本授權委託書籤署之日起至該次股東大會結束時止。
本次股東大會表決意見示例表
■
說明:
1、委託人為自然人的需要股東本人籤名。委託人為法人股東的,加蓋法人單位 印章。
2、授權委託書對上述非累積投票事項應在籤署授權委託書時在表決意見欄目內以「√」填寫「同意」、「反對」或「棄權」,三者只能選其一,多選或未選的,視為對該審議事項的授權委託無效;對於累積投票事項應在籤署授權委託書時在表決意見欄目內填報選舉票數,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 0 票。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委託人股東帳號: 持股數量:
委託人籤名(或蓋章):
受託人姓名(籤名): 身份證號碼: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授權委託書複印或按以上格式自製均有效。
附件三: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為:365241
2、投票簡稱:瑞豐投票。
3、議案設置及意見表決。
(1)議案設置。
■
(2)填報表決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3)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重複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例如:如股東先對某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該議案以先表決的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若股東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無法再對本次會議任何議案作出相反的表決意見。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0年3月23日的交易時間,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3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間任意時間。
2、股東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 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網際網路投票系統 http://wltp.cninfo.com.cn 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 在規 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