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火鍋店違法用「老油」 4人被判刑並處罰金

2020-12-13 人民日報海外網

新華社成都10月21日電近日,四川省資陽市安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因回收顧客食用後的鍋底進行煉製,讓「老油」變成所謂的秘制調味料,火鍋店老闆陳某英、廚師張某學、服務員張某英、姚某均4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2月,被告陳某英加盟遂寧市打漁人家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經營「安嶽縣粥底打漁人家精品魚火鍋」。在經營過程中,為了所謂的「美味」和節約成本,陳某英安排服務員將顧客吃剩的鍋底回收至廚房,由廚師張某學煉製成「老油」,並將該「老油」與新油進行勾兌,直接加入火鍋底料中供消費者食用。

2018年3月26日,公安部門在火鍋店內將老闆陳某英、廚師張某學、服務員張某英、姚某均4人抓獲,於5月21日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安嶽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5月16日安嶽縣人民檢察院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調查。

代理律師辯稱「老油」是巴蜀火鍋的技術傳承,回收油不能簡單等同「口水油」,且該案中的回收油經檢測無禁止性物質。

但法院審理認為,火鍋店的行為屬「地溝油」犯罪,回收油未檢出禁止性物質並不代表其屬於可食用的添加劑,而是具有較強的危害性,4人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英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張某學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六個月;張某英、姚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分別處以20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罰金。火鍋店老闆陳某英支付違法所得十倍懲罰性賠償金671329.73元。同時,陳某英還被要求在資陽當地媒體連續三日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在緩刑考驗期內4人均被禁止從事餐飲行業的經營活動。(記者 張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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